青山湖区李巷综合大楼前广场储备地块临时利用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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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湖区李巷综合大楼前广场储备地块临时利用预公告

青山湖区李巷综合大楼(CN205-B01)地块东北角,东至高新南大道,西至李巷综合大楼 (略) ,南至江南云港数字经济产业园区,面积约为6 亩,规划用途为道路用地,属于政府储备土地,暂无供应计划。根据该地块实际情况,我中心拟将该地块租赁进行临时利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临时利用土地范围和面积:6亩

2、拟临时利用期限:一年

3、拟临时利用用途:(禁止堆放危爆物品、危险品)

4、临时利用人在临时利用期间应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在承租土地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在承租土地上使用、堆放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物品,不得从事可能造成土地环境污染的工作,不得在地块上搭建任何永久性建筑。

5、临时利用单位:欢迎有意向单位踊跃报名

6、报名承租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3)临时利用申请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7月27日之前与南昌 (略) 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冯鹤华

联系电话:0791- 点击查看>>

南昌 (略)

2022年7月21日

青山湖区李巷综合大楼(CN205-B01)地块东北角,东至高新南大道,西至李巷综合大楼 (略) ,南至江南云港数字经济产业园区,面积约为6 亩,规划用途为道路用地,属于政府储备土地,暂无供应计划。根据该地块实际情况,我中心拟将该地块租赁进行临时利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临时利用土地范围和面积:6亩

2、拟临时利用期限:一年

3、拟临时利用用途:(禁止堆放危爆物品、危险品)

4、临时利用人在临时利用期间应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在承租土地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在承租土地上使用、堆放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物品,不得从事可能造成土地环境污染的工作,不得在地块上搭建任何永久性建筑。

5、临时利用单位:欢迎有意向单位踊跃报名

6、报名承租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3)临时利用申请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7月27日之前与南昌 (略) 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冯鹤华

联系电话:0791- 点击查看>>

南昌 (略)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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