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224-01、224-02、224-03、224-06、225-02、225-04、228-01、229-02地块及224-04、224-05、2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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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224-01、224-02、224-03、224-06、225-02、225-04、228-01、229-02地块及224-04、224-05、224-08...()

黄浦区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224-01、224-02、224-03、224-06、225-02、225-04、228-01、229-02地块及224-04、224-05、224-08、225-03、225-05、225-06、229-03、229-01地下空间地块历史风貌保护项目实施主体公开

遴选公告

2022年6月29日已在 (略) 发布“黄浦区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224-01、224-02、224-03、224-06、225-02、225-04、228-01、229-02地块及224-04、224-05、224-08、225-03、225-05、225-06、229-03、229-01地下空间地块历史风貌保护项目实施主体公开遴选信息”,本次发布的遴选公告与前期发布的遴选信息为同一次遴选活动。现发布黄浦区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224-01、224-02、224-03、224-06、225-02、225-04、228-01、229-02地块及224-04、224-05、224-08、225-03、225-05、225-06、229-03、229-01地下空间地块历史风貌保护项目实施主体公开遴选公告。

一、遴选原则

本次实施主体公开遴选工作遵循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功能优先、综合评估、择优遴选的原则。

二、遴选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一)地块名称:黄浦区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224-01、224-02、224-03、224-06、225-02、225-04、228-01、229-02地块及224-04、224-05、224-08、225-03、225-05、225-06、229-03、229-01地下空间地块。

(二)地块范围: (略) 、 (略) 、 (略) 、西至安仁街、 (略) 、 (略) 。

(三)功能定位:该地块结合豫园老城厢打造独具地域特色的商业文化旅游目的地和生活体验地,结合外滩金融集聚带打造金融科技产业集聚区,实现地区的经典延续和迭代复兴。地块应重点发展商业、办公、旅游、文化等功能,融合高品质住宅,对区域功能进行完善和提升。

(四)出让土地面积:本地块出让宗地总面积为 点击查看>> .5平方米,其中地上宗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9平方米,分别为:224-01地块土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3平方米、224-02地块土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224-03地块土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224-06地块土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225-02地块土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9平方米、225-04地块土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3平方米、228-01地块土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229-02地块土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另有地下水平投影占地总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分别为:224-04地下水平投影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224-05地下水平投影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224-08地下水平投影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225-03地下水平投影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225-05地下水平投影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225-06地下水平投影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229-03地下水平投影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229-01地下水平投影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

(五)土地用途:商业、办公、住宅。224-01地块为住宅用地;224-02地块为商业用地;224-03地块商业、住宅综合用地,商业比例不小于50%、住宅比例不大于50%不小于10%;224-06地块为商业、办公、住宅综合用地,商业比例不小于27%、办公比例不大于12%不小于10%、住宅比例不大于61%不小于10%;225-02地块为办公用地;225-04地块为商业、办公综合用地,商业比例不小于38%、办公比例不大于62%不小于10%;228-01地块为商业、办公综合用地,商业比例不小于57%、办公比例不大于43%不小于10%;229-02地块为商业、办公综合用地,商业比例不小于72%、办公比例不大于28%不小于10%。具体 (略) 门审定方案为准。

(六)规划容积率:224-01地块为1.4、224-02地块为0.55、224-03地块为1.3、224-06地块为1.4、225-02地块为5.25、225-04地块为1.5、228-01地块为1.1、229-02地块为1.3。具体以规划审批方案为准。

(七)规划建筑面积:地上计容建筑总面积不超过 点击查看>> .1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总面积不超过 点击查看>> .28平方米,商业建筑总面积不超过 点击查看>> .45平方米,办公建筑总面积不超过 点击查看>> .41平方米。在不超过各用途建筑总量的前提下,各经营性开发地块的地上同用途经营性建筑面积之间可进行统筹,调整幅度不超过各个地块规划建筑面积的10%。地块地下空间建议开发三层,地下商业、停车及设备、住宅套内地下室及其他建筑总面积不超过 点击查看>> 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下空间可建设范围面积不超过 点击查看>> 平方米,其中商业设施空间范围面积不超过 点击查看>> 平方米(含公共绿地地下空间约1000平方米),住宅套内地下室空间范围面积不超过 点击查看>> 平方米,地下停车及设备等设施空间范围面积不超过 点击查看>> 平方米;地下二层、三层地下空间可建设范围面积不超过 点击查看>> 平方米,功能以地下停车及设备为主。具体 (略) 门审定方案为准。

(八)建筑高度:224-01地块不超过12米、224-02地块不超过12米、224-03地块不超过12米、224-06地块不超过12米、225-02地块不超过100米、225-04地块不超过12米、228-01地块不超过12米、229-02地块不超过12米。

三、答疑

意向人可就报名申请、评审活动内容于2022年7月28日下午16时00分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提问(专用电子邮箱:tdjyswzx@ 点击查看>> )。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汇总问题后,交由黄浦区历史风貌保护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答疑纪要,于2022年8月3日在黄浦区人民政府网和上海土地市场网发布。

四、报名申请及资格审核

(一)申请时间:从2022年8月8日到2022年8月12日(除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周五下午外的工作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和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申请材料及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申请材料清单》。

(二)提交申请材料地点: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 (略) (略) 5楼)

报名申请须由意向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权受托人提交,同一受托人仅可提交一份申请。

(三)保证金现金保函

为确保遴选活动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本次地块的遴选以保证金现金保函方式提供遴选保证,以作商务诚信保障。

1.保证金现金保函金额

遴选活动全额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 点击查看>> 仟万元(RMB50,000,000元)。且该保函的有效期应至少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365天。保证金现金保函以现金保函形式提交,意向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同时提交有效人民币保证金现金保函原件一份,本地块仅接受以境内内资银行或境内外资银行出具的有效人民币保证金现金保函原件。

2.保证金现金保函开具要求

联合遴选的,可按各方的投资比例分别开具保函,也可以联合遴选各方中的一方开具保函,但需在申请表中明确。保函开具的相关操作具体详见附件二《保证金现金保函操作指南》。

若申请人为独立申请,保函中申请人的名称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若申请人为联合申请,且联合遴选各方中的一方提交保函,保函中申请人的名称应与该申请人名称一致;若申请人为联合申请且各方共同提交保函,各保函的申请人名称应与联合申请人各方名称一致。保函签发时间不应晚于提交申请时间。

(四)资格审核

本次遴选活动资格审 (略) 现场审核的方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1.申请文件不齐全的,包括有委托情形时委托文件不齐全的。

2.保证金现金保函不符合要求的。

3.发现有本公告第八条中违约情形的。

4.与法律法规和本次遴选公告之规定不符的其他情形。

经现场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意向人即为申请人,方能参加后续遴选活动。 (略) 对其出具资格证书。若无人提交申请或资格审核均不合格,则本次遴选活动终止。

五、评审

评审会将于2022年8月19日在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举行( (略) (略) 5楼),采用专家评分方式进行。评审专家分为商务标、技术标两个评审小组,价格评审由商务标评审小组负责评分,两个评审小组同时进行评审,其中技术标评审专家和商务标评审(含价格评审)专家各由7名专家组成,到场专家人数少于14人的,延期进行评分。商务标评审专家将从市土地交易市场商务标专家库中随机抽选,技术标评审专家将从市、区风貌保护及规划建筑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两个评审小组分别有1名评审专家从黄浦区历史风貌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中随机抽选。

申请人书面报价须不低于保密底价、相关评审材料须提交完整,否则不予评审。

在综合评分计算中,需将商务标评分、技术标评分、价格标评分相加得出总分。在计算商务标、技术标评分时,需将每个评分项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进行算数平均,然后再将各分项平均得分分别相加得出商务标、技术标分值。综合评分得分分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专家评分结果确定入围实施主体候选人名单,入围规则为: (略) 实际参与评审的申请人为入围基数,基数为2人以上的,则取前三名申请人为拟定的实施主体候选人;基数为1至2人, (略) 为拟定的实施主体候选人;基数为0或参与评审的申请人均不合格,则本次遴选活动终止。

(一)保密底价提交

2022年8月19日09时30分前,黄浦区历史风貌保护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至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 (略) (略) 5楼)提交保密底价。

(二)提交评审材料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托人,应于2022年8月19日09时30分至11时00分,凭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及资格证书,至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 (略) (略) 5楼)提交评审材料。对同一申请人或受托人,仅接收首份评审材料。 (略) 核验无误后,出具收件回执。

评审材料包括以下方面,具体详见附件三《评分办法和材料提交要求》。

1.设计方案成果资料;

2.商务条件相关文件;

3.申请人签名盖章并单独密封的报价单1份。

(三) (略) 审核评审材料

评审会当日, (略) 当众拆封密封箱,并点算评审材料。 (略) 确定评审材料是否存在违约情形,被认定存在违约的不再评审。同时, (略) 对评审材料中的报价是否低于保密底价进行认定,将符合报价要求的评审材料交予专家进行评分。

(四)专家评审

1.技术标评审

主要评分依据是以控制性详细规划附加图则为基础的设计方案,设计单位须满足地块规划条件中的技术要求,设计方案须符合中国现行的设计规范及有关技术的规定。评审专家从经济技术指标、功能业态、风貌保护、交通组织及地下空间、公共空间、建筑单体及建筑群等方面对评审材料进行评分。

2.商务标评审

评审专家从四方面进行评分,一是经济实力,主要包括净资产、总资产负债率、当前主体信用评级;二是项目经验,主要包括国内城市保护、修缮和开发利用历史保护建筑或文物等级、国内“一线城市”中心城区或主城区及“港澳台”地区商业、办公、住宅物业开发量、国内“一线城市”中心城区或主城区及“港澳台”地区LEED认证办公物业开发经验;三是运营能力,主要包括持有 (略) 品牌数量、国家级商业或旅游或文化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2021年在国内“一线城市”中心城区或主城区及“港澳台”地区自持商办物业中“税收亿元楼”数量;四是出让要求响应度,主要包括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至项目规划资源综合验收通过对黄浦区的综合税收贡献承诺、项目规划资源综合验收通过后五年内对黄浦区的综合税收贡献承诺。

3.价格标评审

评审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价格进行评分。

(五)确定入围名单

根据各项评分计算各申请人的最终综合得分,其中价格标、商务标、技术标的分值比例为4:3:3,价格标、商务标、技术标综合汇总由商务标评审小组负责,若最终得分相同者,则以设计方案分值由高到低排序;若设计方案得分相同者,再以保护、修缮和开发利用历史保护建筑或文物等级得分由高到底排序;若保护、修缮和开发利用历史保护建筑或文物等级得分有相同者,由商务标评审小组组长决定排序。根据最终得分情况,确定入围实施主体候选人名单,并公示。

六、商务洽谈

实施主体候选人须携带《入围通知书》原件,于2022年8月22日—2022年8月26日与黄浦区历史风貌保护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商务洽谈,洽谈内容主要包括但不 (略) 、总部引进等内容。

七、遴选结果

黄浦区历史风貌保护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评审结果和商务洽谈情况,上报黄浦区历史风貌保护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经同意后由黄浦区政府集体决策,确定最终实施主体,参与后续风貌保护项目的协议出让工作,并公示。

八、重要提示

(一) (略) 提交的申请材料、评审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确定提供虚假材料或提交材料存在隐瞒事实等情况的,视为违约,不得参与本次遴选活动,且以提供的全额保证金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申请人提交的成果材料中不得出现可能影响评审公正、公平的因素,如企业名称、设计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否则视为违约,不得参加本次遴选活动,且以提供的全额保证金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申请人不得退出本次遴选活动,最终实施主体不得退出后续出让活动,否则视为违约,且以提供的全额保证金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最终实施主体须按照属地化 (略) ,该项目公司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四)申请人串通或存在串通嫌疑、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则视为违约,不得参加本次遴选活动,且以提供的全额保证金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申请人应对本次遴选活动中获知的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

(六)参与遴选活动的各方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不得有串通、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

(七)上海市黄浦区历史风貌保护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次遴选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咨询方式

(一)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

联系地址: (略) (略) 5楼

业务咨询电话:86-21- 点击查看>>

(二)上海市黄浦区历史风貌保护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 上海市黄 (略) (略) 楼西三楼

联系电话: 86-21-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附件:一、《申请材料清单》

二、《保证金现金保函操作指南》

三、《评分办法和材料提交要求》

上海市黄浦区历史风貌保护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相关附件:

黄浦区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224-01、224-02、224-03、224-06、225-02、225-04、228-01、229-02地块及224-04、224-05、224-08、225-03、225-05、225-06、229-03、229-01地下空间地块历史风貌保护项目实施主体公开

遴选公告

2022年6月29日已在 (略) 发布“黄浦区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224-01、224-02、224-03、224-06、225-02、225-04、228-01、229-02地块及224-04、224-05、224-08、225-03、225-05、225-06、229-03、229-01地下空间地块历史风貌保护项目实施主体公开遴选信息”,本次发布的遴选公告与前期发布的遴选信息为同一次遴选活动。现发布黄浦区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224-01、224-02、224-03、224-06、225-02、225-04、228-01、229-02地块及224-04、224-05、224-08、225-03、225-05、225-06、229-03、229-01地下空间地块历史风貌保护项目实施主体公开遴选公告。

一、遴选原则

本次实施主体公开遴选工作遵循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功能优先、综合评估、择优遴选的原则。

二、遴选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一)地块名称:黄浦区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224-01、224-02、224-03、224-06、225-02、225-04、228-01、229-02地块及224-04、224-05、224-08、225-03、225-05、225-06、229-03、229-01地下空间地块。

(二)地块范围: (略) 、 (略) 、 (略) 、西至安仁街、 (略) 、 (略) 。

(三)功能定位:该地块结合豫园老城厢打造独具地域特色的商业文化旅游目的地和生活体验地,结合外滩金融集聚带打造金融科技产业集聚区,实现地区的经典延续和迭代复兴。地块应重点发展商业、办公、旅游、文化等功能,融合高品质住宅,对区域功能进行完善和提升。

(四)出让土地面积:本地块出让宗地总面积为 点击查看>> .5平方米,其中地上宗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9平方米,分别为:224-01地块土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3平方米、224-02地块土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224-03地块土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224-06地块土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225-02地块土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9平方米、225-04地块土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3平方米、228-01地块土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229-02地块土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另有地下水平投影占地总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分别为:224-04地下水平投影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224-05地下水平投影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224-08地下水平投影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225-03地下水平投影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225-05地下水平投影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225-06地下水平投影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229-03地下水平投影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229-01地下水平投影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

(五)土地用途:商业、办公、住宅。224-01地块为住宅用地;224-02地块为商业用地;224-03地块商业、住宅综合用地,商业比例不小于50%、住宅比例不大于50%不小于10%;224-06地块为商业、办公、住宅综合用地,商业比例不小于27%、办公比例不大于12%不小于10%、住宅比例不大于61%不小于10%;225-02地块为办公用地;225-04地块为商业、办公综合用地,商业比例不小于38%、办公比例不大于62%不小于10%;228-01地块为商业、办公综合用地,商业比例不小于57%、办公比例不大于43%不小于10%;229-02地块为商业、办公综合用地,商业比例不小于72%、办公比例不大于28%不小于10%。具体 (略) 门审定方案为准。

(六)规划容积率:224-01地块为1.4、224-02地块为0.55、224-03地块为1.3、224-06地块为1.4、225-02地块为5.25、225-04地块为1.5、228-01地块为1.1、229-02地块为1.3。具体以规划审批方案为准。

(七)规划建筑面积:地上计容建筑总面积不超过 点击查看>> .1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总面积不超过 点击查看>> .28平方米,商业建筑总面积不超过 点击查看>> .45平方米,办公建筑总面积不超过 点击查看>> .41平方米。在不超过各用途建筑总量的前提下,各经营性开发地块的地上同用途经营性建筑面积之间可进行统筹,调整幅度不超过各个地块规划建筑面积的10%。地块地下空间建议开发三层,地下商业、停车及设备、住宅套内地下室及其他建筑总面积不超过 点击查看>> 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下空间可建设范围面积不超过 点击查看>> 平方米,其中商业设施空间范围面积不超过 点击查看>> 平方米(含公共绿地地下空间约1000平方米),住宅套内地下室空间范围面积不超过 点击查看>> 平方米,地下停车及设备等设施空间范围面积不超过 点击查看>> 平方米;地下二层、三层地下空间可建设范围面积不超过 点击查看>> 平方米,功能以地下停车及设备为主。具体 (略) 门审定方案为准。

(八)建筑高度:224-01地块不超过12米、224-02地块不超过12米、224-03地块不超过12米、224-06地块不超过12米、225-02地块不超过100米、225-04地块不超过12米、228-01地块不超过12米、229-02地块不超过12米。

三、答疑

意向人可就报名申请、评审活动内容于2022年7月28日下午16时00分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提问(专用电子邮箱:tdjyswzx@ 点击查看>> )。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汇总问题后,交由黄浦区历史风貌保护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答疑纪要,于2022年8月3日在黄浦区人民政府网和上海土地市场网发布。

四、报名申请及资格审核

(一)申请时间:从2022年8月8日到2022年8月12日(除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周五下午外的工作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和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申请材料及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申请材料清单》。

(二)提交申请材料地点: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 (略) (略) 5楼)

报名申请须由意向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权受托人提交,同一受托人仅可提交一份申请。

(三)保证金现金保函

为确保遴选活动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本次地块的遴选以保证金现金保函方式提供遴选保证,以作商务诚信保障。

1.保证金现金保函金额

遴选活动全额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 点击查看>> 仟万元(RMB50,000,000元)。且该保函的有效期应至少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365天。保证金现金保函以现金保函形式提交,意向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同时提交有效人民币保证金现金保函原件一份,本地块仅接受以境内内资银行或境内外资银行出具的有效人民币保证金现金保函原件。

2.保证金现金保函开具要求

联合遴选的,可按各方的投资比例分别开具保函,也可以联合遴选各方中的一方开具保函,但需在申请表中明确。保函开具的相关操作具体详见附件二《保证金现金保函操作指南》。

若申请人为独立申请,保函中申请人的名称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若申请人为联合申请,且联合遴选各方中的一方提交保函,保函中申请人的名称应与该申请人名称一致;若申请人为联合申请且各方共同提交保函,各保函的申请人名称应与联合申请人各方名称一致。保函签发时间不应晚于提交申请时间。

(四)资格审核

本次遴选活动资格审 (略) 现场审核的方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1.申请文件不齐全的,包括有委托情形时委托文件不齐全的。

2.保证金现金保函不符合要求的。

3.发现有本公告第八条中违约情形的。

4.与法律法规和本次遴选公告之规定不符的其他情形。

经现场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意向人即为申请人,方能参加后续遴选活动。 (略) 对其出具资格证书。若无人提交申请或资格审核均不合格,则本次遴选活动终止。

五、评审

评审会将于2022年8月19日在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举行( (略) (略) 5楼),采用专家评分方式进行。评审专家分为商务标、技术标两个评审小组,价格评审由商务标评审小组负责评分,两个评审小组同时进行评审,其中技术标评审专家和商务标评审(含价格评审)专家各由7名专家组成,到场专家人数少于14人的,延期进行评分。商务标评审专家将从市土地交易市场商务标专家库中随机抽选,技术标评审专家将从市、区风貌保护及规划建筑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两个评审小组分别有1名评审专家从黄浦区历史风貌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中随机抽选。

申请人书面报价须不低于保密底价、相关评审材料须提交完整,否则不予评审。

在综合评分计算中,需将商务标评分、技术标评分、价格标评分相加得出总分。在计算商务标、技术标评分时,需将每个评分项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进行算数平均,然后再将各分项平均得分分别相加得出商务标、技术标分值。综合评分得分分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专家评分结果确定入围实施主体候选人名单,入围规则为: (略) 实际参与评审的申请人为入围基数,基数为2人以上的,则取前三名申请人为拟定的实施主体候选人;基数为1至2人, (略) 为拟定的实施主体候选人;基数为0或参与评审的申请人均不合格,则本次遴选活动终止。

(一)保密底价提交

2022年8月19日09时30分前,黄浦区历史风貌保护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至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 (略) (略) 5楼)提交保密底价。

(二)提交评审材料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托人,应于2022年8月19日09时30分至11时00分,凭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及资格证书,至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 (略) (略) 5楼)提交评审材料。对同一申请人或受托人,仅接收首份评审材料。 (略) 核验无误后,出具收件回执。

评审材料包括以下方面,具体详见附件三《评分办法和材料提交要求》。

1.设计方案成果资料;

2.商务条件相关文件;

3.申请人签名盖章并单独密封的报价单1份。

(三) (略) 审核评审材料

评审会当日, (略) 当众拆封密封箱,并点算评审材料。 (略) 确定评审材料是否存在违约情形,被认定存在违约的不再评审。同时, (略) 对评审材料中的报价是否低于保密底价进行认定,将符合报价要求的评审材料交予专家进行评分。

(四)专家评审

1.技术标评审

主要评分依据是以控制性详细规划附加图则为基础的设计方案,设计单位须满足地块规划条件中的技术要求,设计方案须符合中国现行的设计规范及有关技术的规定。评审专家从经济技术指标、功能业态、风貌保护、交通组织及地下空间、公共空间、建筑单体及建筑群等方面对评审材料进行评分。

2.商务标评审

评审专家从四方面进行评分,一是经济实力,主要包括净资产、总资产负债率、当前主体信用评级;二是项目经验,主要包括国内城市保护、修缮和开发利用历史保护建筑或文物等级、国内“一线城市”中心城区或主城区及“港澳台”地区商业、办公、住宅物业开发量、国内“一线城市”中心城区或主城区及“港澳台”地区LEED认证办公物业开发经验;三是运营能力,主要包括持有 (略) 品牌数量、国家级商业或旅游或文化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2021年在国内“一线城市”中心城区或主城区及“港澳台”地区自持商办物业中“税收亿元楼”数量;四是出让要求响应度,主要包括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至项目规划资源综合验收通过对黄浦区的综合税收贡献承诺、项目规划资源综合验收通过后五年内对黄浦区的综合税收贡献承诺。

3.价格标评审

评审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价格进行评分。

(五)确定入围名单

根据各项评分计算各申请人的最终综合得分,其中价格标、商务标、技术标的分值比例为4:3:3,价格标、商务标、技术标综合汇总由商务标评审小组负责,若最终得分相同者,则以设计方案分值由高到低排序;若设计方案得分相同者,再以保护、修缮和开发利用历史保护建筑或文物等级得分由高到底排序;若保护、修缮和开发利用历史保护建筑或文物等级得分有相同者,由商务标评审小组组长决定排序。根据最终得分情况,确定入围实施主体候选人名单,并公示。

六、商务洽谈

实施主体候选人须携带《入围通知书》原件,于2022年8月22日—2022年8月26日与黄浦区历史风貌保护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商务洽谈,洽谈内容主要包括但不 (略) 、总部引进等内容。

七、遴选结果

黄浦区历史风貌保护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评审结果和商务洽谈情况,上报黄浦区历史风貌保护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经同意后由黄浦区政府集体决策,确定最终实施主体,参与后续风貌保护项目的协议出让工作,并公示。

八、重要提示

(一) (略) 提交的申请材料、评审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确定提供虚假材料或提交材料存在隐瞒事实等情况的,视为违约,不得参与本次遴选活动,且以提供的全额保证金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申请人提交的成果材料中不得出现可能影响评审公正、公平的因素,如企业名称、设计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否则视为违约,不得参加本次遴选活动,且以提供的全额保证金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申请人不得退出本次遴选活动,最终实施主体不得退出后续出让活动,否则视为违约,且以提供的全额保证金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最终实施主体须按照属地化 (略) ,该项目公司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四)申请人串通或存在串通嫌疑、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则视为违约,不得参加本次遴选活动,且以提供的全额保证金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申请人应对本次遴选活动中获知的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

(六)参与遴选活动的各方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不得有串通、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

(七)上海市黄浦区历史风貌保护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次遴选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咨询方式

(一)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

联系地址: (略) (略) 5楼

业务咨询电话:86-21- 点击查看>>

(二)上海市黄浦区历史风貌保护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 上海市黄 (略) (略) 楼西三楼

联系电话: 86-21-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附件:一、《申请材料清单》

二、《保证金现金保函操作指南》

三、《评分办法和材料提交要求》

上海市黄浦区历史风貌保护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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