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变更新能源乘用车装备升级改造项目规划条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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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变更新能源乘用车装备升级改造项目规划条件的公告

  我局收到福 (略) 提出关于申请变更新能源乘用车装备升级改造项目规划条件的报告后,经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后,组织福建省龙岩市城 (略) 编制《新能源乘用车装备升级改造项目规划条件》(变更),现已通过论证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将拟变更的规划条件予以批前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公告时间: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5日,公告期10天。公告期限内, (略) 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龙岩 (略) 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 (略) 2号,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597-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63.com)。

  附件:1、新能源乘用车装备升级改造项目规划条件变更内容

  2、新能源乘用车装备升级改造项目规划条件附图(变更)

  龙岩 (略)

  2022年7月26日

新能源乘用车装备升级改造项目规划条件变更内容

  一、项目区位

  本项目位于 (略) 南侧、 (略) 西侧。

  二、变更原因

  福 (略) (下称“新龙马公司”)通过招拍挂,分别于2011年4月、2021年11月、2014年7月取得2011-挂-34、2011-挂-35、2012-永丰挂-08、2014-永丰挂-1、2014-永丰挂-4等5幅出让地块共计10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进一步响应国家、省、市的发展政策,新龙马公司拟将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需对十宗 (略) ,优化设计。因原五幅出让地块出让合同指标不同, (略) 分规划指标不符合现行的《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的要求,为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新龙马公司根据闽政办〔2022〕5号文相关规定, (略) 申请对5幅出让地块共计10宗地进行合并及变更合并后原土地出 (略) 分规划指标。

  三、原地块规划条件审批及指标情况

  原出让合同指标汇总

  2011-挂-34

  2011-挂-35

  2012-永丰挂-08

  2014-永丰挂-1

  2014-永丰挂-4

  出让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其中

  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

  ≤7%

  (≤ 点击查看>> ㎡)

  ≤7%

  (≤ 点击查看>> ㎡)

  ≤7%

  (≤ 点击查看>> ㎡)

  ≤7%

  (≤ 点击查看>> ㎡)

  ≤7%

  (≤ 点击查看>> ㎡)

  总建筑面积

  ≥ 点击查看>> .3㎡

  ≥ 点击查看>> .8㎡

  ≥ 点击查看>> .6㎡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生产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容积率

  ≥0.7

  ≥0.7

  ≥0.8

  ≥1.0

  ≥1.0

  建筑系数

  ≥30%

  ≥30%

  ≥30%

  ≥40%

  ≥40%

  绿地率

  ≤20%

  ≤20%

  ≤20%

  ≤20%

  ≤20%

  该5幅出让地块分成10宗地块分别办理不动产权证,产权登记信息如下:

序号

  不 (略)

  宗地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

  1

  闽(2021)龙岩市永定区不动产权第00 (略)

   点击查看>> .4㎡

   点击查看>> .3㎡

  2

  闽(2021)龙岩市永定区不动产权第00 (略)

   点击查看>> .3㎡

   点击查看>> .67㎡

  3

  闽(2021)龙岩市永定区不动产权第00 (略)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72㎡

  4

  闽(2021)龙岩市永定区不动产权第00 (略)

   点击查看>> .5㎡

   点击查看>> .91㎡

  5

  闽(2021)龙岩市永定区不动产权第00 (略)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6

  永国用(2015) (略)

   点击查看>>

  ——

  7

  闽(2021)龙岩市永定区不动产权第00 (略)

   点击查看>> .67㎡

   点击查看>>

  8

  闽(2021)龙岩市永定区不动产权第00 (略)

   点击查看>>

  ——

  9

  闽(2021)龙岩市永定区不动产权第00 (略)

   点击查看>> .5㎡

  ——

  10

  闽(2021)龙岩市永定区不动产权第00 (略)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合计

   点击查看>> .45㎡

   点击查看>> .27㎡

  四、拟变更后规划条件指标

  本次对10宗地并宗后的出让合同指标进行变更,规划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以土地证确权登记的面积为准,其余规划技术经济指标根据《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及《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的相关要求确定。变更后规划条件技术经济指标如下:

  (1)项目名称:新能源乘用车装备升级改造项目规划条件

  (2)规划用地分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

  (3)土地用地分类: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汽车制造业)

  (4)规划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45平方米

  (5)建设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27平方米

  (5)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7%

  (6)计容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且< 点击查看>>

  (7)生产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20%

  (8)容积率:≥1.0且<2.0

  (9)建筑系数:40%-60%

  (10)绿地率:10%-20%

  (11)建筑控制高度:≤40米

  我局收到福 (略) 提出关于申请变更新能源乘用车装备升级改造项目规划条件的报告后,经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后,组织福建省龙岩市城 (略) 编制《新能源乘用车装备升级改造项目规划条件》(变更),现已通过论证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将拟变更的规划条件予以批前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公告时间: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5日,公告期10天。公告期限内, (略) 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龙岩 (略) 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 (略) 2号,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597-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63.com)。

  附件:1、新能源乘用车装备升级改造项目规划条件变更内容

  2、新能源乘用车装备升级改造项目规划条件附图(变更)

  龙岩 (略)

  2022年7月26日

新能源乘用车装备升级改造项目规划条件变更内容

  一、项目区位

  本项目位于 (略) 南侧、 (略) 西侧。

  二、变更原因

  福 (略) (下称“新龙马公司”)通过招拍挂,分别于2011年4月、2021年11月、2014年7月取得2011-挂-34、2011-挂-35、2012-永丰挂-08、2014-永丰挂-1、2014-永丰挂-4等5幅出让地块共计10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进一步响应国家、省、市的发展政策,新龙马公司拟将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需对十宗 (略) ,优化设计。因原五幅出让地块出让合同指标不同, (略) 分规划指标不符合现行的《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的要求,为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新龙马公司根据闽政办〔2022〕5号文相关规定, (略) 申请对5幅出让地块共计10宗地进行合并及变更合并后原土地出 (略) 分规划指标。

  三、原地块规划条件审批及指标情况

  原出让合同指标汇总

  2011-挂-34

  2011-挂-35

  2012-永丰挂-08

  2014-永丰挂-1

  2014-永丰挂-4

  出让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其中

  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

  ≤7%

  (≤ 点击查看>> ㎡)

  ≤7%

  (≤ 点击查看>> ㎡)

  ≤7%

  (≤ 点击查看>> ㎡)

  ≤7%

  (≤ 点击查看>> ㎡)

  ≤7%

  (≤ 点击查看>> ㎡)

  总建筑面积

  ≥ 点击查看>> .3㎡

  ≥ 点击查看>> .8㎡

  ≥ 点击查看>> .6㎡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生产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容积率

  ≥0.7

  ≥0.7

  ≥0.8

  ≥1.0

  ≥1.0

  建筑系数

  ≥30%

  ≥30%

  ≥30%

  ≥40%

  ≥40%

  绿地率

  ≤20%

  ≤20%

  ≤20%

  ≤20%

  ≤20%

  该5幅出让地块分成10宗地块分别办理不动产权证,产权登记信息如下:

序号

  不 (略)

  宗地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

  1

  闽(2021)龙岩市永定区不动产权第00 (略)

   点击查看>> .4㎡

   点击查看>> .3㎡

  2

  闽(2021)龙岩市永定区不动产权第00 (略)

   点击查看>> .3㎡

   点击查看>> .67㎡

  3

  闽(2021)龙岩市永定区不动产权第00 (略)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72㎡

  4

  闽(2021)龙岩市永定区不动产权第00 (略)

   点击查看>> .5㎡

   点击查看>> .91㎡

  5

  闽(2021)龙岩市永定区不动产权第00 (略)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6

  永国用(2015) (略)

   点击查看>>

  ——

  7

  闽(2021)龙岩市永定区不动产权第00 (略)

   点击查看>> .67㎡

   点击查看>>

  8

  闽(2021)龙岩市永定区不动产权第00 (略)

   点击查看>>

  ——

  9

  闽(2021)龙岩市永定区不动产权第00 (略)

   点击查看>> .5㎡

  ——

  10

  闽(2021)龙岩市永定区不动产权第00 (略)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合计

   点击查看>> .45㎡

   点击查看>> .27㎡

  四、拟变更后规划条件指标

  本次对10宗地并宗后的出让合同指标进行变更,规划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以土地证确权登记的面积为准,其余规划技术经济指标根据《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及《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的相关要求确定。变更后规划条件技术经济指标如下:

  (1)项目名称:新能源乘用车装备升级改造项目规划条件

  (2)规划用地分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

  (3)土地用地分类: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汽车制造业)

  (4)规划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45平方米

  (5)建设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27平方米

  (5)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7%

  (6)计容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且< 点击查看>>

  (7)生产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20%

  (8)容积率:≥1.0且<2.0

  (9)建筑系数:40%-60%

  (10)绿地率:10%-20%

  (11)建筑控制高度:≤4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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