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2021-2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2022080110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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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2021-2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20220801105456

红河县2021- (略) 地块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云凯红土网〔2022〕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红河县人民政府批准,受红河 (略) 委托,云 (略) 公开拍卖2021- (略) 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县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及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余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报名方式及CA办理相关要求

(一)本次网上拍卖交易的详细资料,请有意竞买者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于2022年8月01日08:30时至2022年8月22日16:00时前登 点击查看>>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 点击查看>> #/homePage)从投标方入口登 点击查看>> 系统,点击【我要投标】,右上角选择【红河州】,选择土地使用权页签。通过项目后边【查看公告】按钮浏览下载相关网上拍卖出让资料。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线上进行,竞买人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进行交易,如果竞买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数字证书,只需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登记,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三)CA数字证书办理途径:

1.凡有意参与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注册、报名及竞价。

2.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点击查看>> #/homePage),网上办事-CA办理-按流程自行办理,也可到 (略) CA窗口办理(红河州政 (略) 政务 (略) 窗口)。CA办理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

3.已经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向云南龙瑞 (略) 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 (略) 有地州通用,无需重办(但在昆明市、保山市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四、保证金缴纳事宜

1.缴纳竞买保证金开始及截止时间:2022年8月01日9:00时至2022年8月22日16:00时截止,逾期不予受理。特别提醒:周六、周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请竞买申请人合理安排保证金交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后保证 (略) 账户的,视为无效保证金。

2.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线下缴纳。竞买人在缴纳保证金时, (略) 门的基本账户或本人的个人账户转账缴纳,不接受现金缴纳。竞买人在报名时凭转账票据到红河县公 (略) 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宗地报名时竞买保证金缴纳人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五、竞买资格确认

经审查,竞买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云 (略) 将在2022年8月22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时间和拍卖方式

拍卖时间:2022年8月23日10时00分,限时竞价为每次10分钟,通过网上竞价确定竞得人。

拍卖方式: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点击查看>> #/homePage)进行。

七、竞买人须提交资料

1、单位法人(公司)报名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竞买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

(2)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机构代码证或 (略) 会信用代码证(扫描原件);

(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原件);

(5)授权委托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原件);

(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原件);

(7)交易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9)诚信承诺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10)招标拍卖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2、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竞买申请书(填写完成后签章扫描);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出具后签章扫描)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原件);

(5)诚信承诺书(出具后签章扫描);

(6)交易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出具后签章扫描);

(7)招标拍卖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3、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竞买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

(2)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扫描原件);

(3)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

(4)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扫描原件);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

(6)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原件);

(7)交易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8)诚信承诺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9)招标拍卖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红河 (略) 可以根据拍卖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充合同》。

注:需要把提交的资料原件扫描制作成PDF格式电子文档作为附件上传, (略) 有资料的纸质原件、公章、CA锁按规定时限联系云 (略) 提交、报名、报价。

八、确定拍卖出让地块的成交原则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出让的宗地不设保底价,竞买人的报价须等于或者高于拍卖出让设定的起始价方予成交。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土地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红河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土地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 (略) 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土地竞得人必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限内缴清土地出让成交价款,逾期缴纳的,每逾期一日,须按迟缴金额的1‰缴纳违约金及利息。

2.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含契税,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计税标准缴纳。

3.具体建设指标详见地块规划条件,竞买成功后个人或企业须严格按照宗地的相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类型等进行投建。

4.竞买申请人须与缴纳保证金账户名称、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动产证书权利人一致。

5.其他未尽事项和要求参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办理。

十、竞买保证金缴款户名及开户银行

户名:红河县政 (略)

开户行:农行红河县支行

账号: 点击查看>> 20

十一、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须知等拍卖文件。

十二、办理申请报名的有关规定

申请人无法在报名截止时办理完报名手续的,拍卖出让组织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办理报名手续。

十三、 (略)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点击查看>> #/homePage)发布。如有变化,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上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红河 (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73- 点击查看>>

红河县公 (略) 联系人:晁女士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云 (略)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云 (略)

2022年8月01日


红河县2021- (略) 地块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云凯红土网〔2022〕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红河县人民政府批准,受红河 (略) 委托,云 (略) 公开拍卖2021- (略) 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县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及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余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报名方式及CA办理相关要求

(一)本次网上拍卖交易的详细资料,请有意竞买者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于2022年8月01日08:30时至2022年8月22日16:00时前登 点击查看>>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 点击查看>> #/homePage)从投标方入口登 点击查看>> 系统,点击【我要投标】,右上角选择【红河州】,选择土地使用权页签。通过项目后边【查看公告】按钮浏览下载相关网上拍卖出让资料。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线上进行,竞买人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进行交易,如果竞买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数字证书,只需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登记,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三)CA数字证书办理途径:

1.凡有意参与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注册、报名及竞价。

2.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点击查看>> #/homePage),网上办事-CA办理-按流程自行办理,也可到 (略) CA窗口办理(红河州政 (略) 政务 (略) 窗口)。CA办理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

3.已经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向云南龙瑞 (略) 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 (略) 有地州通用,无需重办(但在昆明市、保山市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四、保证金缴纳事宜

1.缴纳竞买保证金开始及截止时间:2022年8月01日9:00时至2022年8月22日16:00时截止,逾期不予受理。特别提醒:周六、周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请竞买申请人合理安排保证金交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后保证 (略) 账户的,视为无效保证金。

2.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线下缴纳。竞买人在缴纳保证金时, (略) 门的基本账户或本人的个人账户转账缴纳,不接受现金缴纳。竞买人在报名时凭转账票据到红河县公 (略) 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宗地报名时竞买保证金缴纳人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五、竞买资格确认

经审查,竞买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云 (略) 将在2022年8月22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时间和拍卖方式

拍卖时间:2022年8月23日10时00分,限时竞价为每次10分钟,通过网上竞价确定竞得人。

拍卖方式: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点击查看>> #/homePage)进行。

七、竞买人须提交资料

1、单位法人(公司)报名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竞买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

(2)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机构代码证或 (略) 会信用代码证(扫描原件);

(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原件);

(5)授权委托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原件);

(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原件);

(7)交易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9)诚信承诺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10)招标拍卖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2、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竞买申请书(填写完成后签章扫描);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出具后签章扫描)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原件);

(5)诚信承诺书(出具后签章扫描);

(6)交易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出具后签章扫描);

(7)招标拍卖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3、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竞买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

(2)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扫描原件);

(3)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

(4)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扫描原件);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

(6)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原件);

(7)交易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8)诚信承诺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9)招标拍卖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红河 (略) 可以根据拍卖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充合同》。

注:需要把提交的资料原件扫描制作成PDF格式电子文档作为附件上传, (略) 有资料的纸质原件、公章、CA锁按规定时限联系云 (略) 提交、报名、报价。

八、确定拍卖出让地块的成交原则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出让的宗地不设保底价,竞买人的报价须等于或者高于拍卖出让设定的起始价方予成交。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土地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红河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土地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 (略) 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土地竞得人必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限内缴清土地出让成交价款,逾期缴纳的,每逾期一日,须按迟缴金额的1‰缴纳违约金及利息。

2.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含契税,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计税标准缴纳。

3.具体建设指标详见地块规划条件,竞买成功后个人或企业须严格按照宗地的相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类型等进行投建。

4.竞买申请人须与缴纳保证金账户名称、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动产证书权利人一致。

5.其他未尽事项和要求参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办理。

十、竞买保证金缴款户名及开户银行

户名:红河县政 (略)

开户行:农行红河县支行

账号: 点击查看>> 20

十一、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须知等拍卖文件。

十二、办理申请报名的有关规定

申请人无法在报名截止时办理完报名手续的,拍卖出让组织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办理报名手续。

十三、 (略)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点击查看>> #/homePage)发布。如有变化,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上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红河 (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73- 点击查看>>

红河县公 (略) 联系人:晁女士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云 (略)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云 (略)

2022年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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