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变更龙岩高新区LSM-FP-E-02地块规划条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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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变更龙岩高新区LSM-FP-E-02地块规划条件的公告

  我局收到龙岩市粮 (略) 提出关于申请变更龙岩高新区LSM-FP-E-02地块控规和规划条件的报告后,经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后,组织福建省龙岩市城 (略) 重新编制《龙岩高新区LSM-FP-E-02地块规划条件》(调整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将拟变更的规划条件予以批前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公告时间: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11日,公告期10天。公告期限内, (略) 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龙岩 (略) 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 (略) 2号,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597-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63.com)。

  附件:

  1、龙岩高新区LSM-FP-E-02地块规划条件变更内容

  2、龙岩高新区LSM-FP-E-02地块规划条件附图(原规划)

  3、龙岩高新区LSM-FP-E-02地块规划条件附图(调整后)

  4、粮库迁建工程项目地块规划条件附图(变更后)

  5、粮库应急加工生产线项目地块规划条件附图(变更后)

  龙岩 (略)

  2022年8月2日

  附件1

龙岩高新区LSM-FP-E-02地块规划条件变更内容

  一、变更原因

  龙岩市粮 (略) (下称“ (略) ”)于2018年7月16日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位于永定区高陂镇平在村2018-高新挂- (略) 宗地使用权,为落实省委涉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和市委关于“建设国有专业应急加工生产线方案,提高应急保障能力”的批示要求,切实填补我市国有粮食应急加工能力空白。 (略) (略) 申请将2018-高新挂- (略) 地块分割为两个地块,用于建设国有粮食应急加工生产线项目及粮库迁建工程项目及变更原龙岩高新区LSM-FP-E-02地块规划条件。

  二、原地块规划条件指标情况

  《龙岩高新区LSM-FP-E-02地块规划条件》已于2015年10月由原龙岩 (略) 永丰新区(高新区)分局正式出具(编号:NO.高新2015-16),原规划条件指标如下:

用地性质

工矿仓储用地-仓储用地(粮库)

规划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5平方米

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且< 点击查看>> 平方米

其中

生产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7560平方米

建、构筑物基底面积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绿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

建筑系数

40%-45%

容积率

≥0.7且<0.9

绿地率

20%

建筑控制高度

≤24米

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5824平方米

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

≤7%

  三、调整原规划条件

  根据龙岩市粮食储备直属库与永定 (略) 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2015-永丰挂-4和2018-高新挂-01,用地面积分别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和 点击查看>> 平方米。根据用地实际情况,结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及《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的相关要求对原地块规划条件进行调整。原两宗用地面积共 点击查看>> 平方米,因80坐标系转2000坐标系原因,宗地面积由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后地块规划指标如下:

规划用地分类

物流仓储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土地用地分类

工矿仓储用地-仓储用地(一般仓库)

规划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

其中

建设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

≤7%

计容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且<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生产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15%

容积率

≥0.8且<1.0

建筑系数

40%-55%

绿地率

10%-20%

建筑控制高度

≤24m

  四、变更规划条件

  龙岩市粮食储备直属库拟将2018-高新挂- (略) 地块西北侧分割8682平方米用地,用以建设粮食应急加工生产项目,用地性质由因“工矿仓储用地-仓储用地”调整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剩余 点击查看>> 平方米用地仍用于粮库迁建工程项目。为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两地块规划技术经济指标根据《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及《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的相关要求进行控制,两地块具体规划指标分别如下:

  粮库迁建工程项目地块:

规划用地分类

物流仓储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土地用地分类

工矿仓储用地-仓储用地(一般仓库)

规划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

其中

建设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

≤7%

计容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且<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生产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15%

容积率

≥0.8且<1.0

建筑系数

40%-55%

绿地率

10%-20%

建筑控制高度

≤24m

  粮食应急加工生产线项目地块:

规划用地分类

工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

土地用地分类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农副食品加工业)

规划用地面积

8682平方米

其中

建设用地面积

8682平方米

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

≤7%

计容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且<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生产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20%

容积率

≥1.2且<1.5

建筑系数

40%-55%

绿地率

10%-20%

建筑控制高度

≤24m

  我局收到龙岩市粮 (略) 提出关于申请变更龙岩高新区LSM-FP-E-02地块控规和规划条件的报告后,经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后,组织福建省龙岩市城 (略) 重新编制《龙岩高新区LSM-FP-E-02地块规划条件》(调整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将拟变更的规划条件予以批前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公告时间: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11日,公告期10天。公告期限内, (略) 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龙岩 (略) 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 (略) 2号,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597-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63.com)。

  附件:

  1、龙岩高新区LSM-FP-E-02地块规划条件变更内容

  2、龙岩高新区LSM-FP-E-02地块规划条件附图(原规划)

  3、龙岩高新区LSM-FP-E-02地块规划条件附图(调整后)

  4、粮库迁建工程项目地块规划条件附图(变更后)

  5、粮库应急加工生产线项目地块规划条件附图(变更后)

  龙岩 (略)

  2022年8月2日

  附件1

龙岩高新区LSM-FP-E-02地块规划条件变更内容

  一、变更原因

  龙岩市粮 (略) (下称“ (略) ”)于2018年7月16日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位于永定区高陂镇平在村2018-高新挂- (略) 宗地使用权,为落实省委涉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和市委关于“建设国有专业应急加工生产线方案,提高应急保障能力”的批示要求,切实填补我市国有粮食应急加工能力空白。 (略) (略) 申请将2018-高新挂- (略) 地块分割为两个地块,用于建设国有粮食应急加工生产线项目及粮库迁建工程项目及变更原龙岩高新区LSM-FP-E-02地块规划条件。

  二、原地块规划条件指标情况

  《龙岩高新区LSM-FP-E-02地块规划条件》已于2015年10月由原龙岩 (略) 永丰新区(高新区)分局正式出具(编号:NO.高新2015-16),原规划条件指标如下:

用地性质

工矿仓储用地-仓储用地(粮库)

规划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5平方米

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且< 点击查看>> 平方米

其中

生产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7560平方米

建、构筑物基底面积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绿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

建筑系数

40%-45%

容积率

≥0.7且<0.9

绿地率

20%

建筑控制高度

≤24米

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5824平方米

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

≤7%

  三、调整原规划条件

  根据龙岩市粮食储备直属库与永定 (略) 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2015-永丰挂-4和2018-高新挂-01,用地面积分别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和 点击查看>> 平方米。根据用地实际情况,结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及《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的相关要求对原地块规划条件进行调整。原两宗用地面积共 点击查看>> 平方米,因80坐标系转2000坐标系原因,宗地面积由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后地块规划指标如下:

规划用地分类

物流仓储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土地用地分类

工矿仓储用地-仓储用地(一般仓库)

规划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

其中

建设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

≤7%

计容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且<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生产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15%

容积率

≥0.8且<1.0

建筑系数

40%-55%

绿地率

10%-20%

建筑控制高度

≤24m

  四、变更规划条件

  龙岩市粮食储备直属库拟将2018-高新挂- (略) 地块西北侧分割8682平方米用地,用以建设粮食应急加工生产项目,用地性质由因“工矿仓储用地-仓储用地”调整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剩余 点击查看>> 平方米用地仍用于粮库迁建工程项目。为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两地块规划技术经济指标根据《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及《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的相关要求进行控制,两地块具体规划指标分别如下:

  粮库迁建工程项目地块:

规划用地分类

物流仓储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土地用地分类

工矿仓储用地-仓储用地(一般仓库)

规划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

其中

建设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

≤7%

计容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且<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生产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15%

容积率

≥0.8且<1.0

建筑系数

40%-55%

绿地率

10%-20%

建筑控制高度

≤24m

  粮食应急加工生产线项目地块:

规划用地分类

工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

土地用地分类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农副食品加工业)

规划用地面积

8682平方米

其中

建设用地面积

8682平方米

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

≤7%

计容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且<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生产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20%

容积率

≥1.2且<1.5

建筑系数

40%-55%

绿地率

10%-20%

建筑控制高度

≤2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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