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32128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
靖江市(32128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
靖江市自然资源 (略) 经靖江市自然资源和人民政府批准,靖江市自然资源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靖江市工公开[2022]9号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08月20日至2022年09月08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靖江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2年08月20日 起至2022年09月08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08日16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竞得人不得建设"两高一资"类和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工业企业。 (二)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应当在两年内竣工,三年内投产。项目投产后年亩均税收不得低于20万元。税收考核监管年限为7个年度,项目投产后第1-3年亩均纳税不低于5万元;第4-5年亩均纳税不低于10万元;第6年起亩均纳税不低于20万元。如未能达到税收要求,应承担违约责任,以每年2万元/亩支付土地占补平衡指标费。宗地成交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竞得人须与开发区签订《投资监管协议》,否则不予确认成交资格,《投资监管协议》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 |
靖江市自然资源 (略) 经靖江市自然资源和人民政府批准,靖江市自然资源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靖江市工公开[2022]9号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08月20日至2022年09月08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靖江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2年08月20日 起至2022年09月08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08日16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竞得人不得建设"两高一资"类和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工业企业。 (二)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应当在两年内竣工,三年内投产。项目投产后年亩均税收不得低于20万元。税收考核监管年限为7个年度,项目投产后第1-3年亩均纳税不低于5万元;第4-5年亩均纳税不低于10万元;第6年起亩均纳税不低于20万元。如未能达到税收要求,应承担违约责任,以每年2万元/亩支付土地占补平衡指标费。宗地成交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竞得人须与开发区签订《投资监管协议》,否则不予确认成交资格,《投资监管协议》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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