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补充公告
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补充公告
经太仆寺旗人民政府批准,太仆寺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标准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准地”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范围及位置:2022-24宗地位于太仆寺旗 (略) 西、 (略) 南,占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59平方米( 点击查看>> 亩),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
2.地块指标情况:
(1)规划指标:依照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该宗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0.8,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
(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该宗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500万/公顷;
(3)亩均税收:该宗地年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
(4)亩均产值:达到 点击查看>> 万元/亩。
(5)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二氧化硫0.066吨/年、氮氧化物3.966吨/年;
(6)能耗强度标杆:1.14吨标准煤/万元工业增加值。
(7)安全生产管控:严格履行“三同时”手续。
二、挂牌起始价
2022- (略) 地块挂牌出让总面积为 点击查看>> .59平方米( 点击查看>> 亩),挂牌起始价为 点击查看>> 万元,加价幅度为2万元。确定竞得人方式:价高者得。
三、公告及挂牌时间
公告时间:2022年8月16日—2022年9月5日;
挂牌时间:2022年9月6日—2022年9月15日。
四、挂牌要求
1.土地成交后,竞得人应在1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原件与太仆寺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
2.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与太仆寺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旗人民政府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如因竞得人原因不能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太仆寺旗“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出让人将依法解除《成交确认书》,竞得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竞得人应严格执行本地块的规划条件,严格按照相关指标要求落实。
4.项目签订出让合同并交清土地出让金和税费后, (略) 负责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 (略) 对工业项目 (略) 房、办公楼等符合一次性告知单办理条件的项目于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核发施工许可证。
二0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经太仆寺旗人民政府批准,太仆寺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标准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准地”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范围及位置:2022-24宗地位于太仆寺旗 (略) 西、 (略) 南,占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59平方米( 点击查看>> 亩),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
2.地块指标情况:
(1)规划指标:依照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该宗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0.8,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
(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该宗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500万/公顷;
(3)亩均税收:该宗地年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
(4)亩均产值:达到 点击查看>> 万元/亩。
(5)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二氧化硫0.066吨/年、氮氧化物3.966吨/年;
(6)能耗强度标杆:1.14吨标准煤/万元工业增加值。
(7)安全生产管控:严格履行“三同时”手续。
二、挂牌起始价
2022- (略) 地块挂牌出让总面积为 点击查看>> .59平方米( 点击查看>> 亩),挂牌起始价为 点击查看>> 万元,加价幅度为2万元。确定竞得人方式:价高者得。
三、公告及挂牌时间
公告时间:2022年8月16日—2022年9月5日;
挂牌时间:2022年9月6日—2022年9月15日。
四、挂牌要求
1.土地成交后,竞得人应在1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原件与太仆寺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
2.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与太仆寺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旗人民政府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如因竞得人原因不能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太仆寺旗“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出让人将依法解除《成交确认书》,竞得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竞得人应严格执行本地块的规划条件,严格按照相关指标要求落实。
4.项目签订出让合同并交清土地出让金和税费后, (略) 负责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 (略) 对工业项目 (略) 房、办公楼等符合一次性告知单办理条件的项目于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核发施工许可证。
二0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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