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市自然资规龙告[2021]5号泸州市龙马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泸市自然资规龙告[2021]5号泸州市龙马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略)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泸州市自然 (略)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一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指定由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 (略) 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单位:㎡、年、%、万元/亩、万元 | ||||||||||||||||||
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土地 座落 | 规划用地 面积 | 规划用地 性质 | 供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供地 方式 | 使用年限 | 规划条件 | 起始价 | 保证金 | 建设时限 要求 | 备注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
1 | 点击查看>> -2020-B-017 | 龙马潭区双加镇 | 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和商务设施)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设施和商务设施) | 拍卖 | 商业40、住宅70 | ≤2.2,且>1 | ≥30 | ≤30 | ≤30 | 160 | 953 | 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后2年内竣工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2、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3、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合规资金的承诺书,资信承诺书。
三、竞买申请办法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2日11:30前,有意参与竞买者可到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 (略) 咨询、获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2021年11月22日11:30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发票及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 (略) 办理报名手续,并对符合竞买条件的将确认其竞买资格。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 (略) 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账后开具正式发票。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 (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泸州市分行江阳支行,账号: 点击查看>> 1025。此次挂牌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四、拍卖时间、地点及竞价方式
本次拍卖会于2021年11月22日15:00在泸州市龙马潭区公 (略) 二号楼四楼。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1、该宗地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 (略) 土地价款的50%,剩余土地价款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
2、该宗地均按公告之日现状出让。
3、该宗地规划要求:(1)配置不少于建筑面积千分之三且不低于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的物业服务用房(包含不少于15平方米邮政快递末 (略) 房),配置不少于建筑面积30平方米的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配置不少于党群服务用房按照不低于30平方米;(2)每3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不足3万平方米按3万平方米) (略) 不少于单独用地面积不少于150平方数的户外全民 (略) ;(3)按每100户住宅配置不低于30平方米的户内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应与住宅同步规划、首期建设、首期验收,建成后无偿移交(含产权)所在区政府统筹管理使用。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 点击查看>>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官网”(http:/ 点击查看>>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 点击查看>> )、“泸州市人民政府”(http:/ 点击查看>>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 点击查看>> )、“泸州市自然 (略) ” (http:/ 点击查看>> ) 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泸州市自然 (略) (略)
2021年11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略)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泸州市自然 (略)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一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指定由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 (略) 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单位:㎡、年、%、万元/亩、万元 | ||||||||||||||||||
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土地 座落 | 规划用地 面积 | 规划用地 性质 | 供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供地 方式 | 使用年限 | 规划条件 | 起始价 | 保证金 | 建设时限 要求 | 备注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
1 | 点击查看>> -2020-B-017 | 龙马潭区双加镇 | 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和商务设施)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设施和商务设施) | 拍卖 | 商业40、住宅70 | ≤2.2,且>1 | ≥30 | ≤30 | ≤30 | 160 | 953 | 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后2年内竣工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2、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3、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合规资金的承诺书,资信承诺书。
三、竞买申请办法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2日11:30前,有意参与竞买者可到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 (略) 咨询、获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2021年11月22日11:30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发票及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 (略) 办理报名手续,并对符合竞买条件的将确认其竞买资格。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 (略) 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账后开具正式发票。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 (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泸州市分行江阳支行,账号: 点击查看>> 1025。此次挂牌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四、拍卖时间、地点及竞价方式
本次拍卖会于2021年11月22日15:00在泸州市龙马潭区公 (略) 二号楼四楼。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1、该宗地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 (略) 土地价款的50%,剩余土地价款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
2、该宗地均按公告之日现状出让。
3、该宗地规划要求:(1)配置不少于建筑面积千分之三且不低于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的物业服务用房(包含不少于15平方米邮政快递末 (略) 房),配置不少于建筑面积30平方米的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配置不少于党群服务用房按照不低于30平方米;(2)每3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不足3万平方米按3万平方米) (略) 不少于单独用地面积不少于150平方数的户外全民 (略) ;(3)按每100户住宅配置不低于30平方米的户内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应与住宅同步规划、首期建设、首期验收,建成后无偿移交(含产权)所在区政府统筹管理使用。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 点击查看>>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官网”(http:/ 点击查看>>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 点击查看>> )、“泸州市人民政府”(http:/ 点击查看>>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 点击查看>> )、“泸州市自然 (略) ” (http:/ 点击查看>> ) 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泸州市自然 (略) (略)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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