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拍卖出让咸村站前1号商住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拍卖出让咸村站前1号商住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经周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位于周宁县咸村镇的咸村站前1号商住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不接受被列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公布的“黑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竞买外,在规定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地块用途年限:住宅用地(R21),兼容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其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应大于等于地块总计容面积的70%,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应小于等于地块总计容面积的30%。住宅用地使用年限均为70年,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
2.出让地块必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规划要求(详见周自然资规〔2022〕5号、周自然资规〔2022〕7号文件)进行开发建设。具体地块规划指标如下:
地块编号 | 地块 名称 | 规划用地编码 | 位置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
2022拍3号 | 咸村站前1号商住用地 | *-XC-A-44 | 周宁县咸村镇 | 5899.4 | 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1.0<FAR≤2.0 | D%≤40% | GRE≥30% | H≤50m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该地块作为咸村站前工贸科技园配套项目用地,项目应建设30-35平方米商品房140套,70-77平方米商品房28套,且应精装修交付。住宅和商业部分均应自持70%,自持年限15年,剩余30%可销售;地下车位不可销售。 |
三、竞买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地块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出让过程中竞价的增价幅度如下(单位:万元)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
2022拍3号 | 咸村站前1号商住用地 | 400 | 80 | *元或*元的整数倍 |
四、报名须知
1.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19日到周宁县自然资源局二楼利用与管制股或 (略) ( (略) 蕉城 (略) 4号祥和楼二层)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2.申请人可于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19日到周宁县自然资源局二楼利用与管制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15时00分(以到指定银行帐户时间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拍卖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9月19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竞得人需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在周宁县注册成立开发企业(已在周宁县注册成立除外),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新公司应由竞得人控股,占比股份应不低于51%。若竞得人逾期不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变更手续的,逾期之日起 (略) ,新公司需按以地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4.其他要求详见《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咸村站前1号商住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五、拍卖活动时间及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于2022年9月20日9时00分在福建省周宁县狮城镇仙风大道66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2举行。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周宁县自然资源局二楼利用与管制股, (略) 蕉城 (略) 4号祥和楼二层。
联系人:王先生(0593-*),张女士(负责规划答疑,0593-*),肖先生(0593-*)。
开户单位:周宁县自然资源局
账号及开户行:
*69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63(中国农业银行周宁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周宁支行)
周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29日
经周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位于周宁县咸村镇的咸村站前1号商住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不接受被列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公布的“黑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竞买外,在规定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地块用途年限:住宅用地(R21),兼容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其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应大于等于地块总计容面积的70%,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应小于等于地块总计容面积的30%。住宅用地使用年限均为70年,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
2.出让地块必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规划要求(详见周自然资规〔2022〕5号、周自然资规〔2022〕7号文件)进行开发建设。具体地块规划指标如下:
地块编号 | 地块 名称 | 规划用地编码 | 位置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
2022拍3号 | 咸村站前1号商住用地 | *-XC-A-44 | 周宁县咸村镇 | 5899.4 | 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1.0<FAR≤2.0 | D%≤40% | GRE≥30% | H≤50m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该地块作为咸村站前工贸科技园配套项目用地,项目应建设30-35平方米商品房140套,70-77平方米商品房28套,且应精装修交付。住宅和商业部分均应自持70%,自持年限15年,剩余30%可销售;地下车位不可销售。 |
三、竞买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地块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出让过程中竞价的增价幅度如下(单位:万元)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
2022拍3号 | 咸村站前1号商住用地 | 400 | 80 | *元或*元的整数倍 |
四、报名须知
1.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19日到周宁县自然资源局二楼利用与管制股或 (略) ( (略) 蕉城 (略) 4号祥和楼二层)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2.申请人可于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19日到周宁县自然资源局二楼利用与管制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15时00分(以到指定银行帐户时间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拍卖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9月19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竞得人需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在周宁县注册成立开发企业(已在周宁县注册成立除外),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新公司应由竞得人控股,占比股份应不低于51%。若竞得人逾期不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变更手续的,逾期之日起 (略) ,新公司需按以地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4.其他要求详见《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咸村站前1号商住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五、拍卖活动时间及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于2022年9月20日9时00分在福建省周宁县狮城镇仙风大道66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2举行。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周宁县自然资源局二楼利用与管制股, (略) 蕉城 (略) 4号祥和楼二层。
联系人:王先生(0593-*),张女士(负责规划答疑,0593-*),肖先生(0593-*)。
开户单位:周宁县自然资源局
账号及开户行:
*69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63(中国农业银行周宁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周宁支行)
周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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