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银盆南路江岸锦城商住小区7栋2004号等10处商铺出租(租期5年)挂牌公告
长沙市银盆南路江岸锦城商住小区7栋2004号等10处商铺出租(租期5年)挂牌公告
长沙市银盆南路江岸锦城商住小区7栋2004号等10处商铺出租(租期5年)挂牌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8-31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略) (略) 江岸锦城商住小区7栋2004号等10处商铺出租(租期5年) | ||
项目编号 | GYZC* | ||
交易分类 | 国有资产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略) |
(略) (略) 江岸锦城商住小区7栋2004号等10处商铺出租(租期5年)标的在我 (略) 进行公开挂牌租赁,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承租方。
公告期自2022年8 月31日至2022年9月14日(10个工作日),请有意承租人在公告期内到我所交易服务部进行承租登记申请,并于9 月14日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元(保证金指定账户: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 (略) ”(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竞价时间为2022年9 月16 日上午10点-11点。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部0731-* 0731-* (桑女士)
指导电话: (略) 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0731-*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http://**(长沙联合产权 (略) )、http://**(长沙公共 (略) )
长沙联 (略)
2022年8 月31 日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略) (略) 江岸锦城商住小区7栋2004号等10处商铺出租 (租期5年) | |||||
项目编号 | G2022ZCZL0192 | ||||||
挂牌租金 | 282.*万元/第一年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 年8 月31 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2 年9 月14 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 | ||||||
表二 租赁方简况 | |||||||
租 赁 方 基 本 情 况 | 租赁方名称 | 长沙中 (略) | |||||
住所 (地址) | (略) 天心 (略) 508号之3君逸康年大酒店7楼 | ||||||
企业单位填写 | 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66E | 单位性质 | /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开发 | 预算形式 | / | ||||
企业组织形式 | (略)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 | 主管部门 | / | ||||
法定代表人 | 王湘颖 | 主要负责人 | / |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关于江岸锦城商住小区7栋2004号等商铺招租班子会议纪要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略) (略) | ||||||
批准文号 | (略) 发[2022]14号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 |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人民币单位:万元
建筑物(构筑物)名称 | 地理 位置 | 权证号 | 装修 等级 | 室内 设施 | 评估情况 | 本次出租面积(平方米) | 本次挂牌 价格 | 备注 | ||
面 积 (平方米) | 评估价值 | 评估租金 | ||||||||
江岸锦城商住小区7栋2004、1002、-1497、-1498、-1499、-1500、-1618、-1619、-1624共计9处商铺 | (略) 江岸锦城商住小区7栋 | 长房权证岳麓字第*号、第*号 | 简装 | / | 5548.54 | 242.*元/年 | 242.*元/年 | 5548.54 | 282.*万元/第一年 | 2004号商铺共3003.84平方米,其中834平方米不在本次出租范围。 本次出租标的当前处于在租状态:2022年9月27日到期。 |
江岸锦城商住小区7栋1处商铺 | (略) 江岸锦城商住小区7栋 | 长房权证岳麓字第*号、第*号 | 简装 | / | / | / | / | 176.34 | 此176.34平方米系第三方产权,已经产权所有人同意转租。 | |
合计 | 5724.88 | 282.*万元/第一年 | ||||||||
标的物概况 | 该商铺位 (略) 江岸锦城商住小区7栋商业用房,东 (略) , (略) ,西 (略) ,北邻江岸景苑住宅。商铺形状较规则,地质条件优,商业繁华度一般,开发程度达到“六通一平”。 |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一季度租金 | ||||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2 年9 月14 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 (略) ”(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允许他人代缴(须备注被代缴人名字)。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帐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租期5年,租金按照季度支付,不提供装修免租期,合同期内租金不递增。承租方须按时向该商铺的物业服务方以及相关单位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网络等因承租方需要使用产生的一切费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的交易服务 (略) 交易服务费由租赁方承担。 7、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 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项目成交后的交割面积,以租赁方提供的资料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8、合同签订后未经租赁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分租、交换租赁物业,否则视为违约,租赁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如需装修或改造租赁物业,需向租赁方出具书面报告,经租赁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动工。 10、清场、移交的时间为原租赁合同到期后15个工作日内。 | ||||||
对 承 租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联交所 联系人 | 桑银环 | 电话 | 0731—* | ||
产交服 务中心 | 刘庭晖 | 0731—* |
长沙市银盆南路江岸锦城商住小区7栋2004号等10处商铺出租(租期5年)挂牌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8-31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略) (略) 江岸锦城商住小区7栋2004号等10处商铺出租(租期5年) | ||
项目编号 | GYZC* | ||
交易分类 | 国有资产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略) |
(略) (略) 江岸锦城商住小区7栋2004号等10处商铺出租(租期5年)标的在我 (略) 进行公开挂牌租赁,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承租方。
公告期自2022年8 月31日至2022年9月14日(10个工作日),请有意承租人在公告期内到我所交易服务部进行承租登记申请,并于9 月14日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元(保证金指定账户: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 (略) ”(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竞价时间为2022年9 月16 日上午10点-11点。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部0731-* 0731-* (桑女士)
指导电话: (略) 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0731-*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http://**(长沙联合产权 (略) )、http://**(长沙公共 (略) )
长沙联 (略)
2022年8 月31 日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略) (略) 江岸锦城商住小区7栋2004号等10处商铺出租 (租期5年) | |||||
项目编号 | G2022ZCZL0192 | ||||||
挂牌租金 | 282.*万元/第一年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 年8 月31 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2 年9 月14 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 | ||||||
表二 租赁方简况 | |||||||
租 赁 方 基 本 情 况 | 租赁方名称 | 长沙中 (略) | |||||
住所 (地址) | (略) 天心 (略) 508号之3君逸康年大酒店7楼 | ||||||
企业单位填写 | 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66E | 单位性质 | /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开发 | 预算形式 | / | ||||
企业组织形式 | (略)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 | 主管部门 | / | ||||
法定代表人 | 王湘颖 | 主要负责人 | / |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关于江岸锦城商住小区7栋2004号等商铺招租班子会议纪要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略) (略) | ||||||
批准文号 | (略) 发[2022]14号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 |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人民币单位:万元
建筑物(构筑物)名称 | 地理 位置 | 权证号 | 装修 等级 | 室内 设施 | 评估情况 | 本次出租面积(平方米) | 本次挂牌 价格 | 备注 | ||
面 积 (平方米) | 评估价值 | 评估租金 | ||||||||
江岸锦城商住小区7栋2004、1002、-1497、-1498、-1499、-1500、-1618、-1619、-1624共计9处商铺 | (略) 江岸锦城商住小区7栋 | 长房权证岳麓字第*号、第*号 | 简装 | / | 5548.54 | 242.*元/年 | 242.*元/年 | 5548.54 | 282.*万元/第一年 | 2004号商铺共3003.84平方米,其中834平方米不在本次出租范围。 本次出租标的当前处于在租状态:2022年9月27日到期。 |
江岸锦城商住小区7栋1处商铺 | (略) 江岸锦城商住小区7栋 | 长房权证岳麓字第*号、第*号 | 简装 | / | / | / | / | 176.34 | 此176.34平方米系第三方产权,已经产权所有人同意转租。 | |
合计 | 5724.88 | 282.*万元/第一年 | ||||||||
标的物概况 | 该商铺位 (略) 江岸锦城商住小区7栋商业用房,东 (略) , (略) ,西 (略) ,北邻江岸景苑住宅。商铺形状较规则,地质条件优,商业繁华度一般,开发程度达到“六通一平”。 |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一季度租金 | ||||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2 年9 月14 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 (略) ”(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允许他人代缴(须备注被代缴人名字)。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帐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租期5年,租金按照季度支付,不提供装修免租期,合同期内租金不递增。承租方须按时向该商铺的物业服务方以及相关单位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网络等因承租方需要使用产生的一切费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的交易服务 (略) 交易服务费由租赁方承担。 7、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 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项目成交后的交割面积,以租赁方提供的资料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8、合同签订后未经租赁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分租、交换租赁物业,否则视为违约,租赁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如需装修或改造租赁物业,需向租赁方出具书面报告,经租赁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动工。 10、清场、移交的时间为原租赁合同到期后15个工作日内。 | ||||||
对 承 租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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