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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抽选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天空之山驿站)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抽选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天空之山驿站)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使用权评估业务委托管理试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因疫情原因,为公平、公正开展我局土地评估业务,我局采取公开抽选方式,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天空之山驿站
二、项目概况:
1、土地评估目的: (略) 土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2、宗地情况:土地面积20465.42平方米(约30.70亩)。
三、报名材料:
1、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土地评估备案函。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评估资质(复印件)、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业绩等相关资料(材料需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3.出具所有电子扫描材料与原件一致承诺书,经现场抽中的机构需送 (略) 第二办公区15号楼北楼2014室核实。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请于**日至**日16:00前将报名材料(PDF文档加盖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ttp://**,邮件标题填写机构全称+项目名称报名材料,邮件内容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查找收集,若不按以上格式填写,则视为无效报名。联系人:杨冠,符可馨,联系电话:*、*。
五、现场抽选时间和地点:**日10: (略) 第二办公区15号楼北楼3001会议室(由于疫情原因,报名机构不参加现场抽选,抽中机构由我局电话通知)。
六、提交评估成果报告时间:收到委托书3个工作日内。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使用权评估业务委托管理试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因疫情原因,为公平、公正开展我局土地评估业务,我局采取公开抽选方式,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天空之山驿站
二、项目概况:
1、土地评估目的: (略) 土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2、宗地情况:土地面积20465.42平方米(约30.70亩)。
三、报名材料:
1、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土地评估备案函。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评估资质(复印件)、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业绩等相关资料(材料需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3.出具所有电子扫描材料与原件一致承诺书,经现场抽中的机构需送 (略) 第二办公区15号楼北楼2014室核实。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请于**日至**日16:00前将报名材料(PDF文档加盖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ttp://**,邮件标题填写机构全称+项目名称报名材料,邮件内容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查找收集,若不按以上格式填写,则视为无效报名。联系人:杨冠,符可馨,联系电话:*、*。
五、现场抽选时间和地点:**日10: (略) 第二办公区15号楼北楼3001会议室(由于疫情原因,报名机构不参加现场抽选,抽中机构由我局电话通知)。
六、提交评估成果报告时间:收到委托书3个工作日内。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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