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自然资源局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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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自然资源局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高土让告字(2022)9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四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组织实施该四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GR(2022)-07、08、18、19号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地理位置宗地面积出让面积用途出让
年限
建筑
限高(米)
容积率建筑
密度
绿地率竞买
保证金
(万元)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资信
证明
(万元)
备注
GR(2022)-07高平六中南侧4483.45㎡
(合6.73亩)
4483.45㎡
(合6.73亩)
医疗卫生用地50年≤40≤2.5≤30%≥35%1332655270
GR(2022)-08高平六中南侧4736.22㎡
(合7.10亩)
4736.22㎡(合7.10亩)商服
用地
40年≤24≤2.0≤45%≥25%34669110700
GR(2022)-18长平 (略) 交叉口东北侧2908.47㎡
(合4.36亩)
2908.47㎡(合4.36亩)居住用地(兼容社会福利用地)社会
福利
50年
居住
70年
≤24≤1.62≤31%≥20%1863725380
GR(2022)-19站前南 (略) 交叉口西南侧*.16㎡
(合144.97亩)
*.16㎡
(合144.97亩)
商服
用地
40年≤24≤2.0≤45%≥25%35467091507100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略)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规定的,取消报名资格。

GR(2022)-07、08、18号三宗地均为连同地上建筑物等资产一并出让,其中GR(2022)-07号宗地资产评估价值为*元;GR(2022)-08号宗地资产评估价值为*.56元,原使用权人所欠南赵庄居委款项*元;GR(2022)-18号宗地资产评估价值为*元。受让人竞得GR(2022)-07号宗地的使用权后,需按上述评估价值全额支付给高平 (略) ;受让人竞得GR(2022)-08号宗地的使用权后,需按上述评估价值和款项全额 (略) 南城街街道办事处;受让人竞得GR(2022)-18号宗地的使用权后,需按上述评估价值全额 (略) (略) 。

三、出让条件

1.本次出让宗地均为净地出让。其中GR(2022)-18号宗地为附带规划设计方案出让,项目 (略) 政府会议批准方案进行修建。

2.本次出让宗地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须达到国家、省、市有关节能和绿建标准要求,应按不低于基准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日照标准、需配套的公共设施及规模需按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3.所有宗地项目需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具体要求按照“高市建字[2020]127号”文件执行。其中,GR(2022)-07号、GR(2022)-19号宗地装配率不低于30%。其他具体要求按各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4.GR(2022)-18号宗地地上社会福利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4%;项目应当按照每百户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应当在验收合格后,由开发建设单位及时无 (略) 民政部门;建设单位应按照不低于规划住宅建筑面积的5%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以内,是否实物配建,由公共租赁房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另行约定;该项目需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同步配建全民健身设施。

5.容积率按地上建筑面积核定,控制高度从室外散水算起。门卫、车棚等附属设施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可贴地界建设。

6.建筑后退用地界距离和建筑间距还应符合2021年9月2 (略) 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

7.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公租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充电桩、体育设施相关政策及《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略) 养老服务条例》执行;

8.宗地范围内采空区或地质灾害隐患由受让人负责勘探治理并承担所需费用。

四、竞价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报名与审核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19 (略) (略) (略) 站(http://**)出让公告栏目下载。

申请人可于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1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楼)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确认其竞买资格,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17时。

六、出让方式的确定

本次宗地的出让方式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而定,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资格审查不少于3个竞买申请人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通过资格审查少于3个竞买申请人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七、公开出让时间、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楼),出让时间另行通知。

八、土地出让金的缴纳

土地公开出让成交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受让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按宗地土地成交价的20%扣除履约保证金。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2、申请人应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不少于宗地要求的资信证明。

3、本次出让宗地征收前为耕地的,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需按有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十、公告媒体

本次公开出让公告可 (略) 场网、 (略) (略) (略) 站、高平新闻等相关媒体查看。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楼)。

联系人:刘丽毕静

联系电话:0356-*850 *

开户单位: (略) (略)

开 户 行:中国 (略) (略) 支行

帐 号:*39

行 号:*

出让文件GR(2022)-7,8,18,19号宗地.pdf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8月31日

附件:

高土让告字(2022)9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四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组织实施该四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GR(2022)-07、08、18、19号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地理位置宗地面积出让面积用途出让
年限
建筑
限高(米)
容积率建筑
密度
绿地率竞买
保证金
(万元)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资信
证明
(万元)
备注
GR(2022)-07高平六中南侧4483.45㎡
(合6.73亩)
4483.45㎡
(合6.73亩)
医疗卫生用地50年≤40≤2.5≤30%≥35%1332655270
GR(2022)-08高平六中南侧4736.22㎡
(合7.10亩)
4736.22㎡(合7.10亩)商服
用地
40年≤24≤2.0≤45%≥25%34669110700
GR(2022)-18长平 (略) 交叉口东北侧2908.47㎡
(合4.36亩)
2908.47㎡(合4.36亩)居住用地(兼容社会福利用地)社会
福利
50年
居住
70年
≤24≤1.62≤31%≥20%1863725380
GR(2022)-19站前南 (略) 交叉口西南侧*.16㎡
(合144.97亩)
*.16㎡
(合144.97亩)
商服
用地
40年≤24≤2.0≤45%≥25%35467091507100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略)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规定的,取消报名资格。

GR(2022)-07、08、18号三宗地均为连同地上建筑物等资产一并出让,其中GR(2022)-07号宗地资产评估价值为*元;GR(2022)-08号宗地资产评估价值为*.56元,原使用权人所欠南赵庄居委款项*元;GR(2022)-18号宗地资产评估价值为*元。受让人竞得GR(2022)-07号宗地的使用权后,需按上述评估价值全额支付给高平 (略) ;受让人竞得GR(2022)-08号宗地的使用权后,需按上述评估价值和款项全额 (略) 南城街街道办事处;受让人竞得GR(2022)-18号宗地的使用权后,需按上述评估价值全额 (略) (略) 。

三、出让条件

1.本次出让宗地均为净地出让。其中GR(2022)-18号宗地为附带规划设计方案出让,项目 (略) 政府会议批准方案进行修建。

2.本次出让宗地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须达到国家、省、市有关节能和绿建标准要求,应按不低于基准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日照标准、需配套的公共设施及规模需按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3.所有宗地项目需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具体要求按照“高市建字[2020]127号”文件执行。其中,GR(2022)-07号、GR(2022)-19号宗地装配率不低于30%。其他具体要求按各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4.GR(2022)-18号宗地地上社会福利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4%;项目应当按照每百户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应当在验收合格后,由开发建设单位及时无 (略) 民政部门;建设单位应按照不低于规划住宅建筑面积的5%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以内,是否实物配建,由公共租赁房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另行约定;该项目需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同步配建全民健身设施。

5.容积率按地上建筑面积核定,控制高度从室外散水算起。门卫、车棚等附属设施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可贴地界建设。

6.建筑后退用地界距离和建筑间距还应符合2021年9月2 (略) 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

7.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公租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充电桩、体育设施相关政策及《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略) 养老服务条例》执行;

8.宗地范围内采空区或地质灾害隐患由受让人负责勘探治理并承担所需费用。

四、竞价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报名与审核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19 (略) (略) (略) 站(http://**)出让公告栏目下载。

申请人可于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1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楼)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确认其竞买资格,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17时。

六、出让方式的确定

本次宗地的出让方式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而定,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资格审查不少于3个竞买申请人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通过资格审查少于3个竞买申请人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七、公开出让时间、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楼),出让时间另行通知。

八、土地出让金的缴纳

土地公开出让成交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受让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按宗地土地成交价的20%扣除履约保证金。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2、申请人应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不少于宗地要求的资信证明。

3、本次出让宗地征收前为耕地的,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需按有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十、公告媒体

本次公开出让公告可 (略) 场网、 (略) (略) (略) 站、高平新闻等相关媒体查看。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楼)。

联系人:刘丽毕静

联系电话:0356-*850 *

开户单位: (略) (略)

开 户 行:中国 (略) (略) 支行

帐 号:*39

行 号:*

出让文件GR(2022)-7,8,18,19号宗地.pdf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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