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土资交告字[2022]-160号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2]-160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2]160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供地 状况 | 出让 年限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网上申请、缴纳保证金、报价起始时间) | 网上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 |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 | ||||
容积率(R)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T) | 建筑 密度 %(JM) | 建筑 系数 %(JX) | 绿地率%(L) | |||||||||||
吴地(G)[2022]-29号 | 市区同心街东侧、滨河公交停车站南侧、第九中学西侧 | *平方米(合137.50亩) | 商住,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比例<=5%。 | 1<R<=1.8 | JM<=25% | L>=35% | 净地 | 商业使用年限40年,住宅使用年限70年 | *.41 | *.21 | 2022年09月22日 09时 | 2022年10月08日 16时30分 | 2022年10月10日 09时00分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宁夏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 (略) 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的同时,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联合申请竞买。
(一)吴地(G)[2022]-29号宗地属房地产开发用地,参加竞买的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自治区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且在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略) 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 (略) 上出让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查阅下载,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1.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2.竞得人必须于2022年11月15日之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该宗地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比例<=5%。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略) 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出让人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 (略) 金凤 (略) 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6楼;
联系人:戴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0951-*、*。
2.出让人地址: (略) 利通 (略) 236号;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09月02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2]160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供地 状况 | 出让 年限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网上申请、缴纳保证金、报价起始时间) | 网上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 |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 | ||||
容积率(R)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T) | 建筑 密度 %(JM) | 建筑 系数 %(JX) | 绿地率%(L) | |||||||||||
吴地(G)[2022]-29号 | 市区同心街东侧、滨河公交停车站南侧、第九中学西侧 | *平方米(合137.50亩) | 商住,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比例<=5%。 | 1<R<=1.8 | JM<=25% | L>=35% | 净地 | 商业使用年限40年,住宅使用年限70年 | *.41 | *.21 | 2022年09月22日 09时 | 2022年10月08日 16时30分 | 2022年10月10日 09时00分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宁夏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 (略) 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的同时,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联合申请竞买。
(一)吴地(G)[2022]-29号宗地属房地产开发用地,参加竞买的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自治区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且在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略) 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 (略) 上出让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查阅下载,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1.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2.竞得人必须于2022年11月15日之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该宗地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比例<=5%。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略) 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出让人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 (略) 金凤 (略) 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6楼;
联系人:戴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0951-*、*。
2.出让人地址: (略) 利通 (略) 236号;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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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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