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右所镇人民政府商铺公开招租(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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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右所镇人民政府商铺公开招租(二次)公告

洱源县右所镇人民政府商铺公开招租(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YNKWZB-DL*

云南昆为 (略) 受洱源县右所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洱源县右所镇人民政府铺面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租商铺及招租底价

1、右所镇开发区滇润康以西的3间商铺,每间商铺面积各10.84平方米;

2、右所老街水管站(弥苴河边)的4间商铺,其中弥苴河右所桥以西靠北第一间至第三间商铺面积各15.84平方米,弥苴河右所桥以西靠南水管站旁商铺面积为16.17平方米;

3、招租底价:3000.00元/年/间。

二、竞租人条件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报名及公开招租时间

1.报名时间:**日至**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止(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洱源县建设小区灵应路4号)。

3.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以转账(须从竞租人个人账户转至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报名人名称须与缴纳保证金账户名称一致)的方式于**日下午17时30分前转入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汇入时请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铺面编号。

账户名:洱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账 号:*09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洱源县支行

开户行地址: (略) 大理州洱源县茈碧湖镇施晃路2号

联系电话:0872—*

保证金缴纳金额:

(1)1号铺面,保证金金额1000.00元(弥苴河边右所桥以西靠北第一间);

(2)2号铺面,保证金金额1000.00元(弥苴河边右所桥以西靠北第二间);

(3)3号铺面,保证金金额1000.00元(弥苴河边右所桥以西靠北第三间);

(4)4号铺面,保证金金额1000.00元(弥苴河边右所桥以西靠南);

(5)5号铺面,保证金金额1000.00元(政府滇润康以西第一间);

(6)6号铺面,保证金金额1000.00元(政府滇润康以西第二间);

(7)7号铺面,保证金金额1000.00元(政府滇润康以西第六间)。

4.竞租信封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提交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洱源县建设小区灵应路4号)。

递交时间:**日14:00~14:30。

截止时间:**日14:30。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视为无效。

5.公开竞租时间:

**日14:30。

6.公开招租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四、其他事项

1.自然人报名时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时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不接受电话报名。

2.报名时需提交银行出具的竞租保证金有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保证金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具体以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保证金到账表为准),凡未按规定递交竞租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竞租保证金有效凭证原件带开标现场备查。

3.本次招租租赁期限为3(合同一年一签)。

4.铺面按现状进行招租,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进行实地查验。

5.在租赁期内,承租人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将承租的店铺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不得经营餐饮、理发行业;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等特殊行业或有噪音污染、环境污染的行业;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人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水电费、税金及其他自行承担的费用;在租赁期内,经出租方同意后,可根据经营需要对承租的店铺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原有的主体结构;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必须服从洱源县右所镇人民政府的管理,保证租赁资产的完好和安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且安全责任自负;在租赁期内,若遇政府对铺面另有安排,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6.承租人的铺面租金按年支付,双方合同签订后即支付首年度的租金(如遇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提前终止合同,则按实际使用的月数来支付铺面租金,剩余租金不计利息退还给承租人,并且出租方不承担承租人的任何损失)。

7.竞租结束后,由出租方与竞得人现场签署《招租成交确认书》,竞得人的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签订完《房屋租赁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8.公开招租方式:本次公开招租采用明标暗投招标方式进行。竞租人在公开竞租之前填写好《商铺招标公开招租报价表》(报价须大于或等于铺面招租底价才能视为有效报价),将报价表装入招标代理机构配发的信封内密封,竞租人在信封封口处签字并加盖手印,未按要求封装的不予以接收。在招标公开竞租截止时间前直接把按要求封装好的信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件原件)交给现场公证员。现场工作人员随机依次拆封,并经现场公证有效后,最高报价者竞得该铺面。如出现最高报价相同时,最高报价者进行第二轮现场报价,第二轮报价必须大于第一轮报价的最高报价才能视为有效报价。若报价再次出现相同,依此类推。

9.铺面交接期限:铺面交接期限为公示期结束10日内

10.若每间铺面参加竞租人少于3家时,则该铺面公开招租失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开招租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洱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委托方:洱源县右所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马文琴

联系电话:*

受托方:云南昆为 (略)

联系人:普丽芹

联系电话:*

时 间:**日

洱源县右所镇人民政府商铺公开招租(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YNKWZB-DL*

云南昆为 (略) 受洱源县右所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洱源县右所镇人民政府铺面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租商铺及招租底价

1、右所镇开发区滇润康以西的3间商铺,每间商铺面积各10.84平方米;

2、右所老街水管站(弥苴河边)的4间商铺,其中弥苴河右所桥以西靠北第一间至第三间商铺面积各15.84平方米,弥苴河右所桥以西靠南水管站旁商铺面积为16.17平方米;

3、招租底价:3000.00元/年/间。

二、竞租人条件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报名及公开招租时间

1.报名时间:**日至**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止(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洱源县建设小区灵应路4号)。

3.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以转账(须从竞租人个人账户转至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报名人名称须与缴纳保证金账户名称一致)的方式于**日下午17时30分前转入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汇入时请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铺面编号。

账户名:洱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账 号:*09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洱源县支行

开户行地址: (略) 大理州洱源县茈碧湖镇施晃路2号

联系电话:0872—*

保证金缴纳金额:

(1)1号铺面,保证金金额1000.00元(弥苴河边右所桥以西靠北第一间);

(2)2号铺面,保证金金额1000.00元(弥苴河边右所桥以西靠北第二间);

(3)3号铺面,保证金金额1000.00元(弥苴河边右所桥以西靠北第三间);

(4)4号铺面,保证金金额1000.00元(弥苴河边右所桥以西靠南);

(5)5号铺面,保证金金额1000.00元(政府滇润康以西第一间);

(6)6号铺面,保证金金额1000.00元(政府滇润康以西第二间);

(7)7号铺面,保证金金额1000.00元(政府滇润康以西第六间)。

4.竞租信封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提交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洱源县建设小区灵应路4号)。

递交时间:**日14:00~14:30。

截止时间:**日14:30。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视为无效。

5.公开竞租时间:

**日14:30。

6.公开招租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四、其他事项

1.自然人报名时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时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不接受电话报名。

2.报名时需提交银行出具的竞租保证金有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保证金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具体以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保证金到账表为准),凡未按规定递交竞租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竞租保证金有效凭证原件带开标现场备查。

3.本次招租租赁期限为3(合同一年一签)。

4.铺面按现状进行招租,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进行实地查验。

5.在租赁期内,承租人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将承租的店铺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不得经营餐饮、理发行业;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等特殊行业或有噪音污染、环境污染的行业;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人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水电费、税金及其他自行承担的费用;在租赁期内,经出租方同意后,可根据经营需要对承租的店铺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原有的主体结构;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必须服从洱源县右所镇人民政府的管理,保证租赁资产的完好和安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且安全责任自负;在租赁期内,若遇政府对铺面另有安排,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6.承租人的铺面租金按年支付,双方合同签订后即支付首年度的租金(如遇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提前终止合同,则按实际使用的月数来支付铺面租金,剩余租金不计利息退还给承租人,并且出租方不承担承租人的任何损失)。

7.竞租结束后,由出租方与竞得人现场签署《招租成交确认书》,竞得人的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签订完《房屋租赁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8.公开招租方式:本次公开招租采用明标暗投招标方式进行。竞租人在公开竞租之前填写好《商铺招标公开招租报价表》(报价须大于或等于铺面招租底价才能视为有效报价),将报价表装入招标代理机构配发的信封内密封,竞租人在信封封口处签字并加盖手印,未按要求封装的不予以接收。在招标公开竞租截止时间前直接把按要求封装好的信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件原件)交给现场公证员。现场工作人员随机依次拆封,并经现场公证有效后,最高报价者竞得该铺面。如出现最高报价相同时,最高报价者进行第二轮现场报价,第二轮报价必须大于第一轮报价的最高报价才能视为有效报价。若报价再次出现相同,依此类推。

9.铺面交接期限:铺面交接期限为公示期结束10日内

10.若每间铺面参加竞租人少于3家时,则该铺面公开招租失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开招租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洱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委托方:洱源县右所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马文琴

联系电话:*

受托方:云南昆为 (略)

联系人:普丽芹

联系电话:*

时 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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