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徐汇区龙华街道188S-I-2地块
上海市徐汇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徐汇区龙华街道188S-I-2地块
(略) 徐汇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略) 徐汇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区 | 地块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价格 (万元) | 意向用地者 |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
2、地下空间建设要求:地下空间不超过两层,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平方米,主要用于停车功能为主。设置车位不小于500个,其中公共车位不小于300个,配建停车位数量具体以交通主管部门意见为准。整个地下停车库建成后停车数据纳入区大数据中心统筹管理。 3、民防要求:本项目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的*类民防工程,还需设置社区级应急避难场所、防空警报设施专用房等。上述民防设施以民防部门审定方案为准,产权归受让人所有并由其管理。警报设施专用房不小于10平米,使用 (略) 徐汇区民防办公室所有。 4、受让人须带建188S-I-3公共绿地1094.7平方米,建设标准不低于1500元/平方米,费用由受让人承担。建成后经绿化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产权归区绿化管理部门。 5、物业持有与转让要求: 受让人须在出让年限内整体持有地上文化及地下停车库。不动产权登记以宗地为单位。 6、 (略) (略) 东延伸工程(南横通道) (略) 东西向穿越188S-Ⅰ街坊,188S-Ⅰ-2地块与北侧绿化带邻接处向南1米范围为预控范围,需对该地块进行规划预控。预控范围及建设要求以区建管委意见为准。 7、项目建成后将约*平方米物业无偿交于徐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作 (略) 民文化中心(暂定),功能用于文化演艺空间、文化展览展示、公共文旅服务等。 8、监管要求:在项目和具体方案审定过程中,建设和运营方案需经区文旅局审核通过,建成后该项目文旅板块运营功能、运营主体、文化活动等监管职责由区文旅局负责。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2年09月13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址: (略) 969号
单位:徐汇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女士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自 (略) (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略) 徐汇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略) 徐汇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区 | 地块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价格 (万元) | 意向用地者 |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
2、地下空间建设要求:地下空间不超过两层,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平方米,主要用于停车功能为主。设置车位不小于500个,其中公共车位不小于300个,配建停车位数量具体以交通主管部门意见为准。整个地下停车库建成后停车数据纳入区大数据中心统筹管理。 3、民防要求:本项目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的*类民防工程,还需设置社区级应急避难场所、防空警报设施专用房等。上述民防设施以民防部门审定方案为准,产权归受让人所有并由其管理。警报设施专用房不小于10平米,使用 (略) 徐汇区民防办公室所有。 4、受让人须带建188S-I-3公共绿地1094.7平方米,建设标准不低于1500元/平方米,费用由受让人承担。建成后经绿化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产权归区绿化管理部门。 5、物业持有与转让要求: 受让人须在出让年限内整体持有地上文化及地下停车库。不动产权登记以宗地为单位。 6、 (略) (略) 东延伸工程(南横通道) (略) 东西向穿越188S-Ⅰ街坊,188S-Ⅰ-2地块与北侧绿化带邻接处向南1米范围为预控范围,需对该地块进行规划预控。预控范围及建设要求以区建管委意见为准。 7、项目建成后将约*平方米物业无偿交于徐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作 (略) 民文化中心(暂定),功能用于文化演艺空间、文化展览展示、公共文旅服务等。 8、监管要求:在项目和具体方案审定过程中,建设和运营方案需经区文旅局审核通过,建成后该项目文旅板块运营功能、运营主体、文化活动等监管职责由区文旅局负责。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2年09月13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址: (略) 969号
单位:徐汇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女士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自 (略) (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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