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宁市土拍告字〔2022〕3号)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宁市土拍告字〔2022〕3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2P07 | 出让建设用地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南侧、 (略) 东侧、 (略) 西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 1.0且不大于2.3 | 建筑密度(%) | 不大于20 |
绿地率(%) | 不小于35 | 建筑限高(米) | 沿金溪一侧限高60米,其余部分限高80米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起始价 |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 *元(其中定金为*元) | ||
总价限价 | *万元 | 土地现状 | 净地 | ||
备注:1.宗地住宅限高价(毛坯均价)为*元/平方米; |
二、竞买人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不接受列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公布“黑名单”的企业参加竞买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仅单独申请。同一申请人不得与其所属集团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的竞买,也不得与申请人或其所属集团的控股企业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时,应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形的书面承诺。竞得人隐瞒事实出具承诺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定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合同并收回已出让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保留底价。竞买人报价达到总价限价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有其他竞买人举牌表示愿意接受总价限价竞买该宗地的,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2 (略) (略)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2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2年9月29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9月30日9时0 (略) 政务服务中心八楼拍卖大厅( (略) (略) 9号)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地下非人防车位(不含公共配套车位)可以销售、不再另行收取土地出让金。
2.该宗地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50%的土地出让金,3个月内缴纳80%的土地出让金,余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3.竞得人在动工后三十个月内,需按照3940元/平方米回购价(按照宁区政文〔2014〕454号文件规定计算)提供该地块上新建毛坯商品住房约2800平方米(以交房时实测建筑面积为准,所提供的新建商品住房各户型建筑面积误差应控制在3%以内)交由蕉城区政府指定对象购买用于安置,安置房建筑面积应分别约为80平方米和120平方米各14套 ,并优先通过摇号确定具体房号。竞得人逾期未提供安置房的,每逾期一日应向蕉城区人民政府支付逾期过渡安置费2800元。
4.受让人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在蕉城区注册成立 (略) (已在蕉城区注册设立除外)。
5.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出让文件为准。
特别提示: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申请人办理标的报名手续及拍卖会等现场活动时,竞买人代表需持介绍信仅限两人入场、出示身份证原件、绿色健康码、绿色行程码(限制行程码带*入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接受现场测温登记。疫情防控部门有更严格要求时,以防控部门要求为准。
八、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宁德分行
银行账号:**
九、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93-*
(略) (略)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93-*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缪先生
联系电话:0593-*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略)
(略)
2022年9月9日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2P07 | 出让建设用地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南侧、 (略) 东侧、 (略) 西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 1.0且不大于2.3 | 建筑密度(%) | 不大于20 |
绿地率(%) | 不小于35 | 建筑限高(米) | 沿金溪一侧限高60米,其余部分限高80米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起始价 |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 *元(其中定金为*元) | ||
总价限价 | *万元 | 土地现状 | 净地 | ||
备注:1.宗地住宅限高价(毛坯均价)为*元/平方米; |
二、竞买人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不接受列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公布“黑名单”的企业参加竞买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仅单独申请。同一申请人不得与其所属集团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的竞买,也不得与申请人或其所属集团的控股企业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时,应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形的书面承诺。竞得人隐瞒事实出具承诺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定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合同并收回已出让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保留底价。竞买人报价达到总价限价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有其他竞买人举牌表示愿意接受总价限价竞买该宗地的,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2 (略) (略)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2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2年9月29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9月30日9时0 (略) 政务服务中心八楼拍卖大厅( (略) (略) 9号)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地下非人防车位(不含公共配套车位)可以销售、不再另行收取土地出让金。
2.该宗地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50%的土地出让金,3个月内缴纳80%的土地出让金,余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3.竞得人在动工后三十个月内,需按照3940元/平方米回购价(按照宁区政文〔2014〕454号文件规定计算)提供该地块上新建毛坯商品住房约2800平方米(以交房时实测建筑面积为准,所提供的新建商品住房各户型建筑面积误差应控制在3%以内)交由蕉城区政府指定对象购买用于安置,安置房建筑面积应分别约为80平方米和120平方米各14套 ,并优先通过摇号确定具体房号。竞得人逾期未提供安置房的,每逾期一日应向蕉城区人民政府支付逾期过渡安置费2800元。
4.受让人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在蕉城区注册成立 (略) (已在蕉城区注册设立除外)。
5.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出让文件为准。
特别提示: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申请人办理标的报名手续及拍卖会等现场活动时,竞买人代表需持介绍信仅限两人入场、出示身份证原件、绿色健康码、绿色行程码(限制行程码带*入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接受现场测温登记。疫情防控部门有更严格要求时,以防控部门要求为准。
八、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宁德分行
银行账号:**
九、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93-*
(略) (略)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93-*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缪先生
联系电话:0593-*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略)
(略)
2022年9月9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