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圆安置小区总平设计方案调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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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圆安置小区总平设计方案调整公示

   (略)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建设月圆安置小区项目位于新罗区曹溪街道月山村。我局于2019年5月22日办理了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号),建设单位因为提升小区品质及满足《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范》要求,向我局申请总平设计方案调整。 (略) 城市规划咨询服务中心于2022年7月25日在金融中心B2幢(农行大厦)10楼1008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月圆安置小区项目总平面图局部调整专家论证会。经论证,在满足该地块控规指标、建筑间距及消防要求的前提下,拟同意月圆安置小区项目总平设计方案调整,现进行公示,具体调整如下:

  1.根据《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范》中对配电房的配置要求,P-1、P-4楼配电房扩建,建筑面积分别增加9.47㎡、17.32㎡;P-5楼配电房一层平面图东侧增设柴油发电机房,建筑面积增加76.63㎡。

  2.根据环卫处要求,调整17#公厕周 (略) 、围墙及出入口,并对外开放。

  3.为提升小区品质,扩建16#楼大门(含门卫),建筑面积增加7.82㎡;北侧局部停车位增设轻钢屋盖停车棚。

  4.原审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总建筑面积*.32㎡,计容建筑面积*.02㎡(其中门卫79.76㎡,变配电房、开闭所及发电机房1244.64㎡),公共架空层面积3915.48㎡,建筑密度20.21%。调整为总建筑面积*.7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6平方米(其中门卫87.58㎡,变配电房、开闭所及发电机房1348.06㎡),公共架空层面积4008.66㎡,建筑密度20.58%。

  调整后的技术经济指标符合规划条件。

  设计单位:福建 (略) ;

  设计资质:*级;

  证书编号: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和《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现将拟核准的月圆安置小区项目总平设计方案调整内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22日止。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或在公示期间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略) 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 (略) 新罗 (略) 2号。邮编:36 (略) 址:http://**,联系电话:0597-*,联系人:刘工。

  附件:《原核准图纸》《拟调整图纸》

   (略) 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13日

   (略)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建设月圆安置小区项目位于新罗区曹溪街道月山村。我局于2019年5月22日办理了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号),建设单位因为提升小区品质及满足《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范》要求,向我局申请总平设计方案调整。 (略) 城市规划咨询服务中心于2022年7月25日在金融中心B2幢(农行大厦)10楼1008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月圆安置小区项目总平面图局部调整专家论证会。经论证,在满足该地块控规指标、建筑间距及消防要求的前提下,拟同意月圆安置小区项目总平设计方案调整,现进行公示,具体调整如下:

  1.根据《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范》中对配电房的配置要求,P-1、P-4楼配电房扩建,建筑面积分别增加9.47㎡、17.32㎡;P-5楼配电房一层平面图东侧增设柴油发电机房,建筑面积增加76.63㎡。

  2.根据环卫处要求,调整17#公厕周 (略) 、围墙及出入口,并对外开放。

  3.为提升小区品质,扩建16#楼大门(含门卫),建筑面积增加7.82㎡;北侧局部停车位增设轻钢屋盖停车棚。

  4.原审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总建筑面积*.32㎡,计容建筑面积*.02㎡(其中门卫79.76㎡,变配电房、开闭所及发电机房1244.64㎡),公共架空层面积3915.48㎡,建筑密度20.21%。调整为总建筑面积*.7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6平方米(其中门卫87.58㎡,变配电房、开闭所及发电机房1348.06㎡),公共架空层面积4008.66㎡,建筑密度20.58%。

  调整后的技术经济指标符合规划条件。

  设计单位:福建 (略) ;

  设计资质:*级;

  证书编号: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和《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现将拟核准的月圆安置小区项目总平设计方案调整内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22日止。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或在公示期间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略) 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 (略) 新罗 (略) 2号。邮编:36 (略) 址:http://**,联系电话:0597-*,联系人:刘工。

  附件:《原核准图纸》《拟调整图纸》

   (略) 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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