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治市土地整治项目地籍测绘及工程测量复核单位备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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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治市土地整治项目地籍测绘及工程测量复核单位备案的公告

  根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资办发〔2014〕74号)要求, (略) 国土资 (略) 范围内有关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前进行土地工程复核工作,需要具备测绘等资质的单位参与。为使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我局将对有意向参与土地工程复核工作的地籍测绘及工程测量单位进行资质备案。参与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山西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籍测绘及工程测量单位。
  二、具有独立承担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技术能力。
  三、具有地籍测绘及工程测量资质证书及各种合法手续。
  四、三 (略) 范围内从事地籍测绘及土地整治工程复核工作中没有不良记录。
  有意承揽此项工作的单位,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略) 国土资源局5楼505室进行资质备案。联系电话:0355-*,联系人:连潞芳、曹媛。备案时需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测绘资质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套。
  备案结束后,我局将建立登记库。需对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进行复核时,将采用公开办法,从备案登记库里选定承担单位。
  
  
  
  
  
  
  
  
   (略) 国土资源局
  2015年3月26日
  根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资办发〔2014〕74号)要求, (略) 国土资 (略) 范围内有关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前进行土地工程复核工作,需要具备测绘等资质的单位参与。为使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我局将对有意向参与土地工程复核工作的地籍测绘及工程测量单位进行资质备案。参与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山西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籍测绘及工程测量单位。
  二、具有独立承担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技术能力。
  三、具有地籍测绘及工程测量资质证书及各种合法手续。
  四、三 (略) 范围内从事地籍测绘及土地整治工程复核工作中没有不良记录。
  有意承揽此项工作的单位,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略) 国土资源局5楼505室进行资质备案。联系电话:0355-*,联系人:连潞芳、曹媛。备案时需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测绘资质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套。
  备案结束后,我局将建立登记库。需对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进行复核时,将采用公开办法,从备案登记库里选定承担单位。
  
  
  
  
  
  
  
  
   (略) 国土资源局
  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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