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江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教育设施项目)》的成果公告
关于《江门市江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教育设施项目)》的成果公告
《 (略) 江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教育设施项目)》 (略) 自然资源局同意(编号:*)。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成果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使用的原因
(略) 政府的工作部署,拟在江海区东南部建设一所能满足应急管理所需的涵盖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专业,培养一专多能的安全应急管理 (略) 校,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用于解决非营利性教育设施项目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问题,落实面积19.4127公顷。
二、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预留规模落实后,江海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变,建设用地规模增加到6272.293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到5150.293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增加到4718.2934公顷。
三、批准机关: (略) 自然资源局
四、批准日期:2022年9月9日
附件:1.预留规模落实前后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2.预留规模落实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略) 江海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9日
附件1:
预留规模落实前后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单位:公顷
行政单位 | 指标 | 2020年调整前 | 2020年调整后 | 增减情况 |
江海区 | 耕地保有量 | 1300 | 1300 | 0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1093.33 | 1093.33 | 0 |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6252.8807 | 6272.2934 | +19.4127 |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5130.8807 | 5150.2934 | +19.4127 |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4698.8807 | 4718.2934 | +19.4127 |
《 (略) 江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教育设施项目)》 (略) 自然资源局同意(编号:*)。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成果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使用的原因
(略) 政府的工作部署,拟在江海区东南部建设一所能满足应急管理所需的涵盖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专业,培养一专多能的安全应急管理 (略) 校,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用于解决非营利性教育设施项目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问题,落实面积19.4127公顷。
二、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预留规模落实后,江海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变,建设用地规模增加到6272.293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到5150.293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增加到4718.2934公顷。
三、批准机关: (略) 自然资源局
四、批准日期:2022年9月9日
附件:1.预留规模落实前后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2.预留规模落实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略) 江海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9日
附件1:
预留规模落实前后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单位:公顷
行政单位 | 指标 | 2020年调整前 | 2020年调整后 | 增减情况 |
江海区 | 耕地保有量 | 1300 | 1300 | 0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1093.33 | 1093.33 | 0 |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6252.8807 | 6272.2934 | +19.4127 |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5130.8807 | 5150.2934 | +19.4127 |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4698.8807 | 4718.2934 | +19.4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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