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边境管理支队原卫生队房屋及土地租赁权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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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边境管理支队原卫生队房屋及土地租赁权拍卖公告

红河边境管理支队原卫生队房屋及土地

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红河边境管理支队委托,我公司将公开拍卖位于 (略) (略) 2号营区房屋及土地租赁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详情:

标的物系红河边境管理支队原卫生队营区闲置房屋及土地租赁权,位于 (略) (略) 2号,为独立坐落,营区一侧紧邻城区主 (略) 。营区占地面积 3176.89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略) 国用(98)字第1103 号。建有3栋房屋,分别为食堂166.32 平方米,综合楼 1955.64 平方米、招待所 3111.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5233.86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略) 房权证(国)字第 *号。

租赁权起拍价:*元/年,增价幅度按照*仟元每次(¥*/次)执行,报名时需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00)。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出租需要满足的条件

(1)出租房屋不得用于娱乐性场所,不得在所出租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2)承租方用作酒店、宾馆、医院等,同意优先保障国家移民管理机构民警职工出差、轮勤轮休及医疗需要;

(3)承 (略) 的,必须为公立医疗机构,且不得利用移民管理等名义冠名宣传。

(4)出租的房屋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国家移民管理机构使用需要等,可限时终止合同。

(5)负责所承租的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看管和维护,因管理使用不当或者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或设施设备损坏丢失的,必须予以修复或者赔偿。负责所承租的房地产的环境卫生、防火,住用人员登记管理以及安全等工作。

(6)不得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影响使用安全的改造、装修或者增扩固定设施。在不影响使用安全的前提下,确需进行改造、装修或者增扩固定设施的,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自理,权属归出租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必须无偿移交出租方。不得擅自在承租的场地上新建或添建各种建筑、构筑物,确实需要新建和添建的,必须向出租方提供建设方案,在出租方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出租方出具书面同意书后实施,费用由承租方自理,权属归出租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必须完好地无偿移交给出租方。

(7)承租方作为经营性用途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合法手续,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地产,所缴纳的租金及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8)不得以所承租的房地产作抵押或者入股联营,不得将所承租的房地产转借给他人或者与他人互换使用。不得擅自将所承租的房地产转租,确实需要转租的,应当在不违背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签订转租合同,并报出租方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实施。

(9)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开展影响移民管理机构形象的活动,不得以移民管理机构的名义开展经营等活动,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活动。不得生产加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场地上存放、生产、销售对周边环境和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有附属、污染和破坏环境的有害物品, (略) (略) 容环保要求。

(10)承租人在拿到成交确认书后至合同签订前向出租人交纳成交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并交纳一年租金后,出租人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三、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拍卖报名采用电子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线上填写竞买申请书等其他资料),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买人,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凭CA数 (略) 上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9日下午17: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报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

1.标的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9日下午17:00时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标的展示地点: (略) (略) 2号(标的物所在地);

3.为便于统一规范安排查看标的事项,请 (略) 联系,因查看标的而有可能产生的安全责任问题及费用等问题全部由竞买人各自承担负责。

五、竞买保证金

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00)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云南 (略)

账号:5325 2201 0160 0000 1308 94

开 户 行: (略) (略) 红河分行

六、报名及拍卖文件获取

凡报名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见附件)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买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本公告及《竞买须知》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报名时竞买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人报名还须带上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最后扫描成电子版一并提交)

2.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本人报名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材料须本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最后扫描成电子版一并提交)

上述材料需会同拍卖保证金转账凭证扫描件一起上传,随后方可办理报名登记签字确认手续。

(二)拍卖文件获取

竞买人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使用CA数 (略) 上获取拍卖文件及其他资料。

(三)CA数字证书办理

1.凡有意参与报名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2.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服务指南-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操作说明》按流程自行办理,也可到州政务服务中心CA窗口办理;

3.之前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 (略) 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办( (略) 、 (略) 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4.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云南龙瑞 (略) ;电话:*(24小时客服热线);办理地址: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

七、拍 (略)

1.拍卖竞价时间:2022年10月10日上午10:00时;

2. (略) :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

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人须在2022年10月10日上午10: (略) 参与拍卖。

八、竞价方式

1.竞价方式:电子竞价;

2.按价高者得的原则,以拍卖标的物整体的总价进行增价式拍卖,增价幅度按照*仟元每次(¥*/次)执行,或其整倍数,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成交价款 (略) 账户。拍卖佣金为拍卖成交总价的5%。

九、其它说明

1.报名时竞买人提交的资料查验齐全后方可报名,请各竞买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参与报名;

2.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充分了解标的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3.委托方负责标的交付;

4.本公告若有存疑之处或未尽事宜,以拍卖机构公告解释为准。

十、公告发布途径

此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发布。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二、联系方式

委托人:红河边境管理支队

联系人:龙警官 联系电话:0873-*

委托拍卖机构:云南 (略)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


红河边境管理支队原卫生队房屋及土地

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红河边境管理支队委托,我公司将公开拍卖位于 (略) (略) 2号营区房屋及土地租赁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详情:

标的物系红河边境管理支队原卫生队营区闲置房屋及土地租赁权,位于 (略) (略) 2号,为独立坐落,营区一侧紧邻城区主 (略) 。营区占地面积 3176.89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略) 国用(98)字第1103 号。建有3栋房屋,分别为食堂166.32 平方米,综合楼 1955.64 平方米、招待所 3111.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5233.86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略) 房权证(国)字第 *号。

租赁权起拍价:*元/年,增价幅度按照*仟元每次(¥*/次)执行,报名时需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00)。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出租需要满足的条件

(1)出租房屋不得用于娱乐性场所,不得在所出租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2)承租方用作酒店、宾馆、医院等,同意优先保障国家移民管理机构民警职工出差、轮勤轮休及医疗需要;

(3)承 (略) 的,必须为公立医疗机构,且不得利用移民管理等名义冠名宣传。

(4)出租的房屋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国家移民管理机构使用需要等,可限时终止合同。

(5)负责所承租的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看管和维护,因管理使用不当或者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或设施设备损坏丢失的,必须予以修复或者赔偿。负责所承租的房地产的环境卫生、防火,住用人员登记管理以及安全等工作。

(6)不得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影响使用安全的改造、装修或者增扩固定设施。在不影响使用安全的前提下,确需进行改造、装修或者增扩固定设施的,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自理,权属归出租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必须无偿移交出租方。不得擅自在承租的场地上新建或添建各种建筑、构筑物,确实需要新建和添建的,必须向出租方提供建设方案,在出租方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出租方出具书面同意书后实施,费用由承租方自理,权属归出租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必须完好地无偿移交给出租方。

(7)承租方作为经营性用途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合法手续,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地产,所缴纳的租金及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8)不得以所承租的房地产作抵押或者入股联营,不得将所承租的房地产转借给他人或者与他人互换使用。不得擅自将所承租的房地产转租,确实需要转租的,应当在不违背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签订转租合同,并报出租方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实施。

(9)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开展影响移民管理机构形象的活动,不得以移民管理机构的名义开展经营等活动,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活动。不得生产加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场地上存放、生产、销售对周边环境和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有附属、污染和破坏环境的有害物品, (略) (略) 容环保要求。

(10)承租人在拿到成交确认书后至合同签订前向出租人交纳成交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并交纳一年租金后,出租人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三、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拍卖报名采用电子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线上填写竞买申请书等其他资料),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买人,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凭CA数 (略) 上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9日下午17: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报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

1.标的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9日下午17:00时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标的展示地点: (略) (略) 2号(标的物所在地);

3.为便于统一规范安排查看标的事项,请 (略) 联系,因查看标的而有可能产生的安全责任问题及费用等问题全部由竞买人各自承担负责。

五、竞买保证金

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00)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云南 (略)

账号:5325 2201 0160 0000 1308 94

开 户 行: (略) (略) 红河分行

六、报名及拍卖文件获取

凡报名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见附件)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买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本公告及《竞买须知》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报名时竞买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人报名还须带上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最后扫描成电子版一并提交)

2.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本人报名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材料须本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最后扫描成电子版一并提交)

上述材料需会同拍卖保证金转账凭证扫描件一起上传,随后方可办理报名登记签字确认手续。

(二)拍卖文件获取

竞买人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使用CA数 (略) 上获取拍卖文件及其他资料。

(三)CA数字证书办理

1.凡有意参与报名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2.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服务指南-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操作说明》按流程自行办理,也可到州政务服务中心CA窗口办理;

3.之前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 (略) 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办( (略) 、 (略) 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4.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云南龙瑞 (略) ;电话:*(24小时客服热线);办理地址: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

七、拍 (略)

1.拍卖竞价时间:2022年10月10日上午10:00时;

2. (略) :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

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人须在2022年10月10日上午10: (略) 参与拍卖。

八、竞价方式

1.竞价方式:电子竞价;

2.按价高者得的原则,以拍卖标的物整体的总价进行增价式拍卖,增价幅度按照*仟元每次(¥*/次)执行,或其整倍数,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成交价款 (略) 账户。拍卖佣金为拍卖成交总价的5%。

九、其它说明

1.报名时竞买人提交的资料查验齐全后方可报名,请各竞买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参与报名;

2.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充分了解标的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3.委托方负责标的交付;

4.本公告若有存疑之处或未尽事宜,以拍卖机构公告解释为准。

十、公告发布途径

此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发布。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二、联系方式

委托人:红河边境管理支队

联系人:龙警官 联系电话:0873-*

委托拍卖机构:云南 (略)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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