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来自然资规告字〔2022〕12号招标公告-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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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来自然资规告字〔2022〕12号招标公告-出让公告

来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来自然资规告字〔2022〕12号

经来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来政秘〔2022〕66号文件),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及宗地号

土地位置

地块面积

土地

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

限高(米)

投资强

度要求

(万元/亩)

出让

年限

(年)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金

(万元)

土地估

价报告

备案号

平方米

*39

*

GB*

汊河 (略) 南侧、 (略) 西侧

*.80

120.08

工业

≥1.2

≥40%

24

≥200

50

1201

1201

*

BA0506

*40*

GB*

汊河新区中山大道南侧、 (略) 东侧

*.80

250.38

工业

≥1.2

≥40%

24

≥200

至2072年5月26日止

2504

2504

*

BA0490

*

*

GB*

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北侧、誉林新材料东侧

*.60

29.76

工业

≥1.2

≥40%

36

≥200

50

342

342

*

BA0509

*

*

GB*

县经济开发区中央大道南侧、嘉吉饲料厂东侧

*.50

24.97

工业

≥1.2

≥40%

36

≥200

50

283

283

*

BA0507

*30

*

GB*

雷 (略) 西侧

8251.10

12.38

工业

≥1.0

≥40%

-

≥150

50

94

94

*

BA0486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本县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均为无保底价挂牌出让。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增价幅度均为每次*元或其整数倍。

四、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8日前,到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有效报价一次。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16时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10月18日17时前开具《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和成交确认地点 (略) ( (略) (略) 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三楼)第六开标室。

七、挂牌时间:

2022年10月11日8时至2022年10月20日9时整。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接受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均按地面现状一次性净地出让,有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编号*号至*号地块,共4宗均按“标准地出让”。2、各宗“标准地”产业类型及主要指标详见出让文件。3、各宗“标准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均为*元/亩;亩均税收均≥*元/亩。环保要求应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以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其他投建经营要求详见《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建设项目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四)各宗工业用地所需行政办公及服务设施占地比例均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均不大于生产用房建筑面积的30%;绿地率均不大于15%。

(五)按“标准地”出让的地块竞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后,与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和《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书》,并在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提交一份备案。

九、成交价款的缴纳、出让合同的签订、土地交付及开竣工要求:

(一)编号*号地块的竞得人自《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在2个月内取得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价备案(核准、审批)手续后,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竞得人需在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我局将土地使用权移交给竞得人。

(三)自出让人土地交付之日起:编号*号、编号*号地块的竞得人必须在12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24个月内工程竣工;编号*号、*号、编号*号地块的竞得人必须在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12个月内工程竣工。

(四)未缴清成交价款,不核发《不动产权证书》,也不按成交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办证。

十、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略)

联系地址:来安 (略) 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3楼

(略) (略) 交叉口县人防中心联合体3楼

联 系 人:蔡子豫 李磊

联系电话:0550-* *

十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一)开户行:安徽来安农村 (略) 永阳支行

账号:2001 0046 3560 6660 0000 012

(二)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来安县支行

账号:2033 4112 2001 0000 0202 051

(三)开户行:中国 (略) 来安支行

账号:3400 1737 2080 5041 0040

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20日

附件:

视频:

来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来自然资规告字〔2022〕12号

经来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来政秘〔2022〕66号文件),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及宗地号

土地位置

地块面积

土地

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

限高(米)

投资强

度要求

(万元/亩)

出让

年限

(年)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金

(万元)

土地估

价报告

备案号

平方米

*39

*

GB*

汊河 (略) 南侧、 (略) 西侧

*.80

120.08

工业

≥1.2

≥40%

24

≥200

50

1201

1201

*

BA0506

*40*

GB*

汊河新区中山大道南侧、 (略) 东侧

*.80

250.38

工业

≥1.2

≥40%

24

≥200

至2072年5月26日止

2504

2504

*

BA0490

*

*

GB*

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北侧、誉林新材料东侧

*.60

29.76

工业

≥1.2

≥40%

36

≥200

50

342

342

*

BA0509

*

*

GB*

县经济开发区中央大道南侧、嘉吉饲料厂东侧

*.50

24.97

工业

≥1.2

≥40%

36

≥200

50

283

283

*

BA0507

*30

*

GB*

雷 (略) 西侧

8251.10

12.38

工业

≥1.0

≥40%

-

≥150

50

94

94

*

BA0486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本县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均为无保底价挂牌出让。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增价幅度均为每次*元或其整数倍。

四、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8日前,到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有效报价一次。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16时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10月18日17时前开具《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和成交确认地点 (略) ( (略) (略) 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三楼)第六开标室。

七、挂牌时间:

2022年10月11日8时至2022年10月20日9时整。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接受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均按地面现状一次性净地出让,有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编号*号至*号地块,共4宗均按“标准地出让”。2、各宗“标准地”产业类型及主要指标详见出让文件。3、各宗“标准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均为*元/亩;亩均税收均≥*元/亩。环保要求应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以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其他投建经营要求详见《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建设项目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四)各宗工业用地所需行政办公及服务设施占地比例均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均不大于生产用房建筑面积的30%;绿地率均不大于15%。

(五)按“标准地”出让的地块竞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后,与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和《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书》,并在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提交一份备案。

九、成交价款的缴纳、出让合同的签订、土地交付及开竣工要求:

(一)编号*号地块的竞得人自《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在2个月内取得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价备案(核准、审批)手续后,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竞得人需在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我局将土地使用权移交给竞得人。

(三)自出让人土地交付之日起:编号*号、编号*号地块的竞得人必须在12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24个月内工程竣工;编号*号、*号、编号*号地块的竞得人必须在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12个月内工程竣工。

(四)未缴清成交价款,不核发《不动产权证书》,也不按成交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办证。

十、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略)

联系地址:来安 (略) 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3楼

(略) (略) 交叉口县人防中心联合体3楼

联 系 人:蔡子豫 李磊

联系电话:0550-* *

十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一)开户行:安徽来安农村 (略) 永阳支行

账号:2001 0046 3560 6660 0000 012

(二)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来安县支行

账号:2033 4112 2001 0000 0202 051

(三)开户行:中国 (略) 来安支行

账号:3400 1737 2080 5041 0040

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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