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曲出告字[2022]12号)
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曲出告字[2022]12号)
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曲出告字[2022]12号)
曲出告字[2022]12号 2022/09/28
经曲周县人民政府批准,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方式出让 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22〕-08号 | 宗地总面积: | *.7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光 (略) 东、 (略) 北、规划太行街西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2.4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2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54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中心城区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城镇住宅-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 *.74平方米 | 十四级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249 | |
场地平整: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通水、通电、通路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10月18日 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28日10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线上方式,线上下载竞买文件及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于 2022年09月28日 至 2022年10月26日,登录“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9001/sszt-zyjyPortal/)下载出让文件、提交竞买申请。 (略) 需先进行新用户注册,网站技术服务电话:0310-*、0310-*。申请人需要使用河北CA登录。 1、已在“河北省 (略) ”注册登记且办理河北CA的竞买人,可直接登录“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出让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竞买人,请按照“关于 (略) 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略) 上办理方式及 (略) 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http://**/ggzyhd.html,CA咨询电话:*。(如现场出现停电、断网等不可预见的突发情况,导致挂牌会不能正常举行的,则改为线下进行。)
五、 竞买申请的办理
竞买申请人可于2022年09月28日至2022年10月26日(节假日除外), (略) 官网(http://**:9001/sszt-zyjyPortal/)上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2022年10月26日16时00分前(指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及时通知其参加竞买。在 2022年10月27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挂牌时间为:
〔2022〕-08号宗地:2022年10月18日09时00分 至 2022年10月28日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环节(竞价结束时间会在出价时间的基础上延长60s,60s内的每次报价都会被触发延时)最终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二)根据《曲周县城乡总体规划修改(2013-2030)》,经研究确定该地块建设规划条件如下:
1、该宗地位于光 (略) 东、 (略) 北,宗地面积*.74平方米(约104.95亩)。其中:*.88平方米系“冀政转征函〔2022〕398号”批复批准的曲周县2022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3503.63平方米系“冀政转征函〔2022〕447号”批复批准的曲周县2022年度第3批次建设用地;其余*.23平方米为原存量国有建设用地;
2、该宗地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应与〔2022〕-05号宗地、〔2022〕-11号宗地〔2022〕-11号宗地统筹考虑满足北王庄村回迁房安置房用地和回迁建筑面积,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建筑类别为中高层,1.0<容积率≤2.4,建筑密度≤22%,绿地率≥30%,建筑限高54米,人均公共绿地不小于1.0平方米;
3、该宗地主要出入口位于光明 (略) ,小区要采用人车分流,不得设置地上停车位;
4、建筑后退 (略) 红线不低于 15 米, (略) 道路红线不低于15米;
5、商业配套及公共服务用房面积必须满足小区居民和县城公共服务要求,按《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新建小区配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配建老年服务设施、社区党群综合服务场所和邮政(快递)等服务场所;
6、机动车地下停车位按户数 1:1 配建,应按停车位数 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7、设计样式和标准、色彩等指标要与周围建筑物相协调;
8、按规定退让其它地界,日照间距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
9、建筑设计应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应符合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要求,并需符合有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10、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曲政办字〔2019〕8号文和《曲周县关于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曲政规〔2020〕7号文的要求,提倡建设装配式建筑及超低能耗建筑;
11、未尽事宜按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篇)》《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12、该宗地为带图出让,如有修改需提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批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邯山区华山东街9号水文地质队楼二层212号
联 系 人:郝女士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曲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户名称:曲周县行 (略)
账户:**
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曲出告字[2022]12号)
曲出告字[2022]12号 2022/09/28
经曲周县人民政府批准,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方式出让 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22〕-08号 | 宗地总面积: | *.7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光 (略) 东、 (略) 北、规划太行街西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2.4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2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54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中心城区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城镇住宅-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 *.74平方米 | 十四级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249 | |
场地平整: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通水、通电、通路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10月18日 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28日10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线上方式,线上下载竞买文件及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于 2022年09月28日 至 2022年10月26日,登录“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9001/sszt-zyjyPortal/)下载出让文件、提交竞买申请。 (略) 需先进行新用户注册,网站技术服务电话:0310-*、0310-*。申请人需要使用河北CA登录。 1、已在“河北省 (略) ”注册登记且办理河北CA的竞买人,可直接登录“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出让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竞买人,请按照“关于 (略) 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略) 上办理方式及 (略) 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http://**/ggzyhd.html,CA咨询电话:*。(如现场出现停电、断网等不可预见的突发情况,导致挂牌会不能正常举行的,则改为线下进行。)
五、 竞买申请的办理
竞买申请人可于2022年09月28日至2022年10月26日(节假日除外), (略) 官网(http://**:9001/sszt-zyjyPortal/)上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2022年10月26日16时00分前(指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及时通知其参加竞买。在 2022年10月27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挂牌时间为:
〔2022〕-08号宗地:2022年10月18日09时00分 至 2022年10月28日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环节(竞价结束时间会在出价时间的基础上延长60s,60s内的每次报价都会被触发延时)最终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二)根据《曲周县城乡总体规划修改(2013-2030)》,经研究确定该地块建设规划条件如下:
1、该宗地位于光 (略) 东、 (略) 北,宗地面积*.74平方米(约104.95亩)。其中:*.88平方米系“冀政转征函〔2022〕398号”批复批准的曲周县2022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3503.63平方米系“冀政转征函〔2022〕447号”批复批准的曲周县2022年度第3批次建设用地;其余*.23平方米为原存量国有建设用地;
2、该宗地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应与〔2022〕-05号宗地、〔2022〕-11号宗地〔2022〕-11号宗地统筹考虑满足北王庄村回迁房安置房用地和回迁建筑面积,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建筑类别为中高层,1.0<容积率≤2.4,建筑密度≤22%,绿地率≥30%,建筑限高54米,人均公共绿地不小于1.0平方米;
3、该宗地主要出入口位于光明 (略) ,小区要采用人车分流,不得设置地上停车位;
4、建筑后退 (略) 红线不低于 15 米, (略) 道路红线不低于15米;
5、商业配套及公共服务用房面积必须满足小区居民和县城公共服务要求,按《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新建小区配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配建老年服务设施、社区党群综合服务场所和邮政(快递)等服务场所;
6、机动车地下停车位按户数 1:1 配建,应按停车位数 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7、设计样式和标准、色彩等指标要与周围建筑物相协调;
8、按规定退让其它地界,日照间距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
9、建筑设计应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应符合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要求,并需符合有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10、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曲政办字〔2019〕8号文和《曲周县关于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曲政规〔2020〕7号文的要求,提倡建设装配式建筑及超低能耗建筑;
11、未尽事宜按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篇)》《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12、该宗地为带图出让,如有修改需提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批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邯山区华山东街9号水文地质队楼二层212号
联 系 人:郝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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