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国土让告字〔2022〕6号)古田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古国土让告字〔2022〕6号)古田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古田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古国土让告字〔2022〕6号
经古田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城西街道2021-14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拍卖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竞买保证金 | |||
容积 率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
古国土让〔2022〕 7号 | 城西街道2021-14号宗地 | *㎡(合176.746亩) | 商服、住宅用地 | >1.0且 ≤ 2.4 | ≤80米 | ≥25% | ≤35%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万元 | *元 | *万元 |
备注:本次出让宗地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娱乐用地、商务金融用地、旅馆用地;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总用地面积*平方米, (略) (略) 基础设施用地合计*平方米,建设用地*平方米(其中商业综合体用地面积不少于*平方米)。具体规划设计条件详见 “古自然审〔2022〕212号”文件。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凡在本辖区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及用地行为不良者不得参与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18日到福 (略) ( (略) (略) 243号)或古田县自然资源局301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18日到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16时00分(以款到指定银行帐户时间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10月18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2年10月20日15时30分在古田县行政服务 (略) 开标室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宗房地产用地竞买人数须达到2人以上(含2人),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2人,则该宗地拍卖会终止。
(二)受让人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土地成交价款,六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交地;交地之日起九个月内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正式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四)受让人应取得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本宗地不做销售限价。
(五)宗地可建总计容建筑面积大于*平方米且不大于*.6平方米。住宅用地可建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6平方米,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商业综合体用地可建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商业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竞得人需自持不少于*平方米(含地下不计容商业部分),自持部分不得分割登记、转让、销售,自持年限自竣工之日起不少于10年,期满之后如需转让的须整体转让。
(六)本宗地出让地价已包含地下空间的土地价值,地下室必须在建筑控制线内建设( (略) 底部可设置地下室与南北地下室连通)。地下室除04-B-14地块东侧可布设8000平方米商服用房外,其余部分仅作为人防、停车位、及其他配套用房建设,不得变更土地用途。地下室商服用房及可售的停车位可依法办理不动产权证,无需另行补缴土地出让价款。
(七)本宗 (略) 道路标准建设完成总用地范围内的 (略) 、 (略) 、 (略) (略) 的车行道、人行道、绿化、 (略) 、排洪渠、路灯等项目建设, (略) 面应采用沥青混凝土材料,设计方案须经住建部门审核。道路建设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无偿 (略) 管理部门管理,对外开放使用。
(八)本宗地无偿配建松台村回成地置换商业和住宅用房。配建房总建筑面积*.53平方米,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53平方米。应在邻配建住宅楼负一层地下空间无偿集中提供86个机动车停车位,作为配建商业用房配套停车位。具体用地条款详见《古田县城西街道2021-14号宗地松台村回成地置换商业和住宅用房无偿配建协议》(简称:配建协议)。受让人需在签订出让合同当日与古田县自然资源局一并签订《配建协议》。
(九)商业综合体主体工程进度达到50%以上(按建筑面积计算),方可批准商品住宅预售许可,且批准面积不得超过商品住宅可售面积的50%;商业综合体主体竣工备案面积合计未达90%的,商品住宅预售面积不得超过商品住宅可售面积的90%;商业综合体未投入运营,剩余的10%商品住宅不得批准预售许可。
(十)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古田县自然资源局301室、
(略) 鼓 (略) 243号16层
联系电话:0591-*、*、0593-*
联 系 人:阴女士、余先生
开户单位:古田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古田支行
账 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古田支行
账 号:*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古田支行
账 号:*62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古田支行
账 号:*001
开户银行:古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 号:**
开户银行: (略) 古田支行
账 号:*659
古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8日
古田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古国土让告字〔2022〕6号
经古田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城西街道2021-14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拍卖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竞买保证金 | |||
容积 率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
古国土让〔2022〕 7号 | 城西街道2021-14号宗地 | *㎡(合176.746亩) | 商服、住宅用地 | >1.0且 ≤ 2.4 | ≤80米 | ≥25% | ≤35%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万元 | *元 | *万元 |
备注:本次出让宗地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娱乐用地、商务金融用地、旅馆用地;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总用地面积*平方米, (略) (略) 基础设施用地合计*平方米,建设用地*平方米(其中商业综合体用地面积不少于*平方米)。具体规划设计条件详见 “古自然审〔2022〕212号”文件。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凡在本辖区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及用地行为不良者不得参与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18日到福 (略) ( (略) (略) 243号)或古田县自然资源局301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18日到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16时00分(以款到指定银行帐户时间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10月18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2年10月20日15时30分在古田县行政服务 (略) 开标室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宗房地产用地竞买人数须达到2人以上(含2人),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2人,则该宗地拍卖会终止。
(二)受让人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土地成交价款,六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交地;交地之日起九个月内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正式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四)受让人应取得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本宗地不做销售限价。
(五)宗地可建总计容建筑面积大于*平方米且不大于*.6平方米。住宅用地可建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6平方米,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商业综合体用地可建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商业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竞得人需自持不少于*平方米(含地下不计容商业部分),自持部分不得分割登记、转让、销售,自持年限自竣工之日起不少于10年,期满之后如需转让的须整体转让。
(六)本宗地出让地价已包含地下空间的土地价值,地下室必须在建筑控制线内建设( (略) 底部可设置地下室与南北地下室连通)。地下室除04-B-14地块东侧可布设8000平方米商服用房外,其余部分仅作为人防、停车位、及其他配套用房建设,不得变更土地用途。地下室商服用房及可售的停车位可依法办理不动产权证,无需另行补缴土地出让价款。
(七)本宗 (略) 道路标准建设完成总用地范围内的 (略) 、 (略) 、 (略) (略) 的车行道、人行道、绿化、 (略) 、排洪渠、路灯等项目建设, (略) 面应采用沥青混凝土材料,设计方案须经住建部门审核。道路建设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无偿 (略) 管理部门管理,对外开放使用。
(八)本宗地无偿配建松台村回成地置换商业和住宅用房。配建房总建筑面积*.53平方米,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53平方米。应在邻配建住宅楼负一层地下空间无偿集中提供86个机动车停车位,作为配建商业用房配套停车位。具体用地条款详见《古田县城西街道2021-14号宗地松台村回成地置换商业和住宅用房无偿配建协议》(简称:配建协议)。受让人需在签订出让合同当日与古田县自然资源局一并签订《配建协议》。
(九)商业综合体主体工程进度达到50%以上(按建筑面积计算),方可批准商品住宅预售许可,且批准面积不得超过商品住宅可售面积的50%;商业综合体主体竣工备案面积合计未达90%的,商品住宅预售面积不得超过商品住宅可售面积的90%;商业综合体未投入运营,剩余的10%商品住宅不得批准预售许可。
(十)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古田县自然资源局301室、
(略) 鼓 (略) 243号16层
联系电话:0591-*、*、0593-*
联 系 人:阴女士、余先生
开户单位:古田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古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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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古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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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古田支行
账 号:*62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古田支行
账 号:*001
开户银行:古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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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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