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黄浦区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224-01、224-02、224-03、224-06、225-02、225-04、228-01、229-02地块及224-04、224-05、224-08、225-03、22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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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黄浦区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224-01、224-02、224-03、224-06、225-02、225-04、228-01、229-02地块及224-04、224-05、224-08、225-03、225-05、2

(略) 黄浦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黄协信示字(2022)第1号

(略) 黄浦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黄浦区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224-01、224-02、224-03、224-06、225-02、225-04、228-01、229-02地块及224-04、224-05、224-08、225-03、225-05、225-06、229-03、229-01地下空间地块

(略) 、南 (略) 、 (略) ,西至安仁街、 (略) , (略)

办公二级、住宅(商品住房)二级、商业(批发零售)一、三级(其中228-01、229-02为商业三级,其余地块为商业一级)

10.*

224-01地块:1.4,224-02地块:0.55,224-03地块:1.3,224-06地块:1.4,225-02地块:5.25,225-04地块:1.5,228-01地块:1.1,229-02地块:1.3,具体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的方案为准

办公楼,普通商品房,商业用地

办公楼:50年,普通商品房:70年,商业用地:40年

1、功能业态:符合豫园商圈打造融汇古今、贯通民俗时尚、串联民族世界的文化旅游商业地标定位,扩大商旅文融合消费场景,强化豫园商圈到BFC及滨江十六铺码头的商业连续性,引进国内外优秀品牌首店、旗舰店。引入企业行业类型须符合黄浦“3+3”产业规划导向,重点引进总部型企业。

2、公共服务设施:受让人应在229-02地块内配建1处医疗急救分站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计容),另外配置8个值班救护车停车位。医疗急救分站产权须移交政府。

3、保护保留建筑:出 (略) 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文物保护点3处,优秀历史建筑2处,各类保护保留历史建筑总建筑面积约9.*平方米,其中优秀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面积约0.*平方米,文物保护点建筑面积约0.*平方米,各类历史建筑的建筑面积具体以实测为准。地块范围内保护更新规模不少于*平方米。受让人应按照相关法规对优秀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更新,文物保护点可结合所在地块的建设开发,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批准予以保护更新,保留历史建筑和一般历史建筑应结合实施方案进行细化甄别,具体保护更新方式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的方案为准。

世春堂(即“敬一堂”)( (略) 137号)房屋建筑面积约40 (略) 文物保护建筑,产权归天主教上海教区所有,使用权归黄浦区人民政府所有,该房屋不作商业用途,以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为主,建筑面积具体以实测为准。

4、地下空间利用:出让范围内地下空间应整体开发。地块地下空间建议开发三层,地下商业、停车及设备、住宅套内地下室等建筑总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下空间可建设范围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其中商业设施空间范围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含公共绿地地下空间约1000平方米),住宅套内地下室空间范围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地下停车及设备等设施空间范围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地下二层、三层地下空间可建设范围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功能以地下停车及设备为主。最终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方案为准。

(略) 、 (略) 、 (略) 、 (略) 、马园街等街巷下方的地下一层应优 (略) 政管线及设施敷设要求。 (略) 、 (略) 、 (略) 下方各预留地下连通道1处,位置与端口可变,宽度应满足人车通行的需求。

5、绿化建设:受让人须出资建设229-01地块公共绿地,标准不低于1800元/平方米,产权归区绿化管理部门所有。

6、绿色建筑:225-02地块中建筑应达到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其余地块建筑应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 (略)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G/*-2020执行。并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设计、施工、运行和评价。

7、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项目应在设计和施工阶段采用BIM技术。

8、民防设施:项目应按地上新建部分总建筑面积的10%结建民防工程,民防工程为*类,核武器抗力级别为核六级,常规武器抗力级别为六级,战时用途为二等人员掩蔽部。结合医疗急救分站,在229-02地下空间建设一处人防医疗救护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平方米,民防工程为*类,核武器抗力级别为核五级,常规武器抗力级别为五级,医疗救护站面积可抵扣应配建民防工程面积,产权归受让人所有。

9、受让人须按标准在地块内沿街底楼建设16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差异控制在10%以内)安置邮政部门。该房屋可结合商业裙房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 (略) (略) 。

10、物业持有: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商业物业;受让人应当自项目规划资源验收通过之日起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60%的办公物业不少于20年,自持办公物业如遇特殊情形需转让的,须经出让人同意,受让人需在规划资源验收完成后,方可转让,且转让最小单位为幢,并接受相关管理部门按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对其进行履约监管。

11、受让人应严格遵守在本地块遴选阶段做出的自我承诺,并接受监管。2032年12月31日前,受让人应于每年年末向黄浦区金融办提供真实、有效的纳税企业名单、税收金额及相关证明文件。另受让人应于2027年末前提供2023年-2027年税收总额及相关证明文件,总税收收入不得低于121亿元(含目标地块出让及开发过程中所产生的税收贡献;若已在黄浦区落税的,开发期内总税收贡献增幅不小于20%);应于2032年末前提供2028年-2032年税收总额及相关证明文件,总税收收入不得低于145亿元。受让人未能履行自我承诺(包括未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应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的相关违约条款接受处罚。同时,此后三年内受让人不 (略) 黄浦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出让人并将受让人的违约行为列入诚信 (略) 公示;若届时土地交易诚信管理相关规定有变动的,需按新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12、该地块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不限于上述条款,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2022年10月18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址:黄浦 (略) 300号

单位:黄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转*

联 系 人:陈路雨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式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自 (略) 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略) 201号)予以发布。

(略) 黄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09月28日

(略) 黄浦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黄协信示字(2022)第1号

(略) 黄浦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黄浦区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224-01、224-02、224-03、224-06、225-02、225-04、228-01、229-02地块及224-04、224-05、224-08、225-03、225-05、225-06、229-03、229-01地下空间地块

(略) 、南 (略) 、 (略) ,西至安仁街、 (略) , (略)

办公二级、住宅(商品住房)二级、商业(批发零售)一、三级(其中228-01、229-02为商业三级,其余地块为商业一级)

10.*

224-01地块:1.4,224-02地块:0.55,224-03地块:1.3,224-06地块:1.4,225-02地块:5.25,225-04地块:1.5,228-01地块:1.1,229-02地块:1.3,具体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的方案为准

办公楼,普通商品房,商业用地

办公楼:50年,普通商品房:70年,商业用地:40年

1、功能业态:符合豫园商圈打造融汇古今、贯通民俗时尚、串联民族世界的文化旅游商业地标定位,扩大商旅文融合消费场景,强化豫园商圈到BFC及滨江十六铺码头的商业连续性,引进国内外优秀品牌首店、旗舰店。引入企业行业类型须符合黄浦“3+3”产业规划导向,重点引进总部型企业。

2、公共服务设施:受让人应在229-02地块内配建1处医疗急救分站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计容),另外配置8个值班救护车停车位。医疗急救分站产权须移交政府。

3、保护保留建筑:出 (略) 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文物保护点3处,优秀历史建筑2处,各类保护保留历史建筑总建筑面积约9.*平方米,其中优秀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面积约0.*平方米,文物保护点建筑面积约0.*平方米,各类历史建筑的建筑面积具体以实测为准。地块范围内保护更新规模不少于*平方米。受让人应按照相关法规对优秀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更新,文物保护点可结合所在地块的建设开发,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批准予以保护更新,保留历史建筑和一般历史建筑应结合实施方案进行细化甄别,具体保护更新方式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的方案为准。

世春堂(即“敬一堂”)( (略) 137号)房屋建筑面积约40 (略) 文物保护建筑,产权归天主教上海教区所有,使用权归黄浦区人民政府所有,该房屋不作商业用途,以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为主,建筑面积具体以实测为准。

4、地下空间利用:出让范围内地下空间应整体开发。地块地下空间建议开发三层,地下商业、停车及设备、住宅套内地下室等建筑总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下空间可建设范围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其中商业设施空间范围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含公共绿地地下空间约1000平方米),住宅套内地下室空间范围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地下停车及设备等设施空间范围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地下二层、三层地下空间可建设范围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功能以地下停车及设备为主。最终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方案为准。

(略) 、 (略) 、 (略) 、 (略) 、马园街等街巷下方的地下一层应优 (略) 政管线及设施敷设要求。 (略) 、 (略) 、 (略) 下方各预留地下连通道1处,位置与端口可变,宽度应满足人车通行的需求。

5、绿化建设:受让人须出资建设229-01地块公共绿地,标准不低于1800元/平方米,产权归区绿化管理部门所有。

6、绿色建筑:225-02地块中建筑应达到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其余地块建筑应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 (略)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G/*-2020执行。并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设计、施工、运行和评价。

7、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项目应在设计和施工阶段采用BIM技术。

8、民防设施:项目应按地上新建部分总建筑面积的10%结建民防工程,民防工程为*类,核武器抗力级别为核六级,常规武器抗力级别为六级,战时用途为二等人员掩蔽部。结合医疗急救分站,在229-02地下空间建设一处人防医疗救护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平方米,民防工程为*类,核武器抗力级别为核五级,常规武器抗力级别为五级,医疗救护站面积可抵扣应配建民防工程面积,产权归受让人所有。

9、受让人须按标准在地块内沿街底楼建设16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差异控制在10%以内)安置邮政部门。该房屋可结合商业裙房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 (略) (略) 。

10、物业持有: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商业物业;受让人应当自项目规划资源验收通过之日起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60%的办公物业不少于20年,自持办公物业如遇特殊情形需转让的,须经出让人同意,受让人需在规划资源验收完成后,方可转让,且转让最小单位为幢,并接受相关管理部门按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对其进行履约监管。

11、受让人应严格遵守在本地块遴选阶段做出的自我承诺,并接受监管。2032年12月31日前,受让人应于每年年末向黄浦区金融办提供真实、有效的纳税企业名单、税收金额及相关证明文件。另受让人应于2027年末前提供2023年-2027年税收总额及相关证明文件,总税收收入不得低于121亿元(含目标地块出让及开发过程中所产生的税收贡献;若已在黄浦区落税的,开发期内总税收贡献增幅不小于20%);应于2032年末前提供2028年-2032年税收总额及相关证明文件,总税收收入不得低于145亿元。受让人未能履行自我承诺(包括未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应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的相关违约条款接受处罚。同时,此后三年内受让人不 (略) 黄浦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出让人并将受让人的违约行为列入诚信 (略) 公示;若届时土地交易诚信管理相关规定有变动的,需按新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12、该地块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不限于上述条款,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2022年10月18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址:黄浦 (略) 300号

单位:黄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转*

联 系 人:陈路雨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式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自 (略) 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略) 201号)予以发布。

(略) 黄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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