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矿网挂〔2020〕1号湖北省谷城县王家湾矿区建筑用辉绿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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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矿网挂〔2020〕1号湖北省谷城县王家湾矿区建筑用辉绿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 (略) 挂〔202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97号)及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谷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略) 以网上挂牌出让方式公开出让谷城县王家湾矿区建筑用辉绿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湖北省谷城县王家湾矿区建筑用辉绿岩矿采矿权

2.地理位置:位于谷城县石花镇红马庙村,东经 111°24′14″- 111°24′29″,北纬 32°22′00″-32°22′15″。面积 0.1166平方公里 。

3.开采矿种:建筑用辉绿岩

4.出让年限:15.5年(自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5.生产规模:*吨/年

6.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7. 开采深度:+363米~+220米。

8.矿区范围:矿区面积0.1166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国家2000坐标):

谷城县王家湾矿区建筑用辉绿岩矿开采规划区块范围拐点坐标

序号

X

Y

面积(km2)

备注

1

*.27

*.65

0.1166

国家2000坐标系

2

*.26

*.75

3

*.74

*.65

4

*.93

*.97

9.资源储量:根据湖北省地质局第八地质大队编制的《湖北省谷城县王家湾矿区建筑用辉绿岩矿普查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2019年11月底,规划开采区块范围内保有 333 资源储量 7004千吨,设计利用资源储量 6532.2千吨,回采率 95%,设计损失资源量326.6千吨,矿山可采储量为6205.6千吨。

10.矿业权设置情况:谷城县王家湾矿区建筑用辉绿岩矿区,符合谷城县笫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国家规定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企业法人。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或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竞买。

3.不接受自然人或企业联合竞买。

4.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开展矿产资源绿色开发收益共享精准扶贫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土资函〔2016〕402号)、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有关精神,竞得人需与矿业权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达成矿产资源绿色开发收益共享精准扶贫协议,此协议作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前置条件。竞得人按照相应的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编制绿色矿山相关报告,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并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开发。

5.竞买人须提供银行出具的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仟*佰万元(*元)的银行资信证明。

6.竞买人须对本次矿业权出让范围内所涉及的土地、林地权属和林木、种植物等地面附属物、 (略) 等问题作充分了解,对受让后可能向第三方做出的补偿等问题,由竞得人自行协商解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三、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出让方式

1.本采矿权 (略) 上挂牌方式进行。

2.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为1273.*元,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仟*佰点击查看>>万元整(小写:人民币1275.*元整),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报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元或*元的整数倍。

四、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意向竞买人可通过湖北省公共资源 (略) (略) 上交易系统(http://**)下载挂牌出让相关文件。

五、竞买申请

(一)意向 (略) 上参加竞买活动前,须办理数字证书ukey,凭数字证书ukey登录交易系统提交报名申请、上传竞买资质审查材料和参加竞买。同时,向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纸质资质审查材料。

(二)数字证书ukey办理及相关驱动的下载、操作使用说明、报价规则请参阅交易系统的“交易指南”及“政策法规”中《湖北省公共资源 (略) (略) 上挂牌出让交易规则(试行)》。

(三)资质审查材料的递交上传和竞买申请人资质审查的相关规定,详见《湖北省谷城县王家湾矿区建筑用辉绿岩 (略) 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六、相关规定

1.公告时间:2020年8月14日—2020年9月11日;

2.提交资质审查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23日17时;

3.网上挂牌起止时间:2020年9月12日8时至2020年9月29日10时;

4.如该采矿权在挂牌截止前有2人以上(含2人)报价,则挂牌截止时,系统将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限时竞价不受挂牌截止时间限制。

5.报名需须提交以下材料:

(1)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和申请表;

(2)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4)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仟*佰万元(*元)的银行资信证明;

(5)国家企业征信证明和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信息证明。

(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竞买人公章,核验原件,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七、竞买资格确认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于2020年9月14日8:30至9月24日17:00前核定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申请人持竞买资格确认书方能参加挂牌出让竞买活动。

八、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参与采矿权的竞买存在风险,投资须谨慎:

1.本次挂牌成交价仅为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括其他规费、税收等其他费用。

2.采矿权投资具有不可预见性的风险,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资源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要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拟设采矿权矿产资源开采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竞买人在决定竞买前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视为对出让的采矿权矿区资源储量无异议,且不得以矿产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竞得人应自愿承担风险。

3.自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按照《 (略) 绿色矿山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襄土资发〔2018〕105号)文件要求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并通过省、市、县验收,未按时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的,出让方可收回采矿权,所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矿山建设投入不予补偿。

4.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必须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开采范围和期限从事开采活动,生产、加工过程必须安装除尘设备,输送带要完全封闭,减少产生的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影响。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采矿生产作业、安全生产、保护矿山环境、防止水土流失、集约节约利用资源。竞得人因违反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导致矿山被关闭的,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不退还。

5.该挂牌出让采矿权矿 (略) 及周边环境、林地、土地(征用、占用或租用)、安全、环保、林业、水利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存在政策风险,需由竞得人自行与相关权利人协商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若因竞得人在生产过程中与当地群众发生纠纷(地质环境、生态环境、水资源、生活环境、基础设施等矿群纠纷)未妥善解决导致矿山被依法关闭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经济损失;若因无法自行解 (略) 、土地等方面问题不能实施开采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责任和经济损失。

6. 竞得人获得采矿许可证后,如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已开采完出让资源储量的或有效期止未开采完出让资源储量的,均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无偿收回其采矿权。该采矿权到期后是否继续设置,由其审批发证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及其他相关规划和国家建设需要另行决定。采矿权人必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完成矿山复垦复绿及矿山闭坑工作,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法定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7.国家产业政策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

8.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竞买人已完全明白上述风险内容及全部含义,全面认可采矿权现状及出让文件内容,并自愿承担全部风险责任。

九、相关事宜

1. 矿山前期投入为1094.*元,意向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须主动向当地政府、村组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了解,了解该项目在后期开发和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林地占用或征用、青苗补偿、进 (略) 、搬迁补偿等事宜,了解项目前期工作等情况。竞买人须承诺,竞得该采矿权后,支付前期投入1094.*元,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开发。

2.需进行现场踏勘的,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前往,费用自理,出让人和受托出让人不统一组织。

3.其他有关事宜详见《谷城县王家湾矿区建筑用辉绿岩 (略) 上挂牌竞买须知》等出让文件及附件,挂牌文件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或补充公告。

4.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挂牌文件,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挂牌文件和采矿权现状无异议。对挂牌文件和采矿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

5.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规定办理。

十、联系方式:

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龙先生,联系电话:0710-*

(略) (略)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710-*

(略) (略)

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14日

( (略) 挂〔202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97号)及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谷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略) 以网上挂牌出让方式公开出让谷城县王家湾矿区建筑用辉绿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湖北省谷城县王家湾矿区建筑用辉绿岩矿采矿权

2.地理位置:位于谷城县石花镇红马庙村,东经 111°24′14″- 111°24′29″,北纬 32°22′00″-32°22′15″。面积 0.1166平方公里 。

3.开采矿种:建筑用辉绿岩

4.出让年限:15.5年(自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5.生产规模:*吨/年

6.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7. 开采深度:+363米~+220米。

8.矿区范围:矿区面积0.1166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国家2000坐标):

谷城县王家湾矿区建筑用辉绿岩矿开采规划区块范围拐点坐标

序号

X

Y

面积(km2)

备注

1

*.27

*.65

0.1166

国家2000坐标系

2

*.26

*.75

3

*.74

*.65

4

*.93

*.97

9.资源储量:根据湖北省地质局第八地质大队编制的《湖北省谷城县王家湾矿区建筑用辉绿岩矿普查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2019年11月底,规划开采区块范围内保有 333 资源储量 7004千吨,设计利用资源储量 6532.2千吨,回采率 95%,设计损失资源量326.6千吨,矿山可采储量为6205.6千吨。

10.矿业权设置情况:谷城县王家湾矿区建筑用辉绿岩矿区,符合谷城县笫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国家规定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企业法人。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或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竞买。

3.不接受自然人或企业联合竞买。

4.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开展矿产资源绿色开发收益共享精准扶贫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土资函〔2016〕402号)、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有关精神,竞得人需与矿业权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达成矿产资源绿色开发收益共享精准扶贫协议,此协议作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前置条件。竞得人按照相应的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编制绿色矿山相关报告,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并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开发。

5.竞买人须提供银行出具的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仟*佰万元(*元)的银行资信证明。

6.竞买人须对本次矿业权出让范围内所涉及的土地、林地权属和林木、种植物等地面附属物、 (略) 等问题作充分了解,对受让后可能向第三方做出的补偿等问题,由竞得人自行协商解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三、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出让方式

1.本采矿权 (略) 上挂牌方式进行。

2.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为1273.*元,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仟*佰点击查看>>万元整(小写:人民币1275.*元整),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报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元或*元的整数倍。

四、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意向竞买人可通过湖北省公共资源 (略) (略) 上交易系统(http://**)下载挂牌出让相关文件。

五、竞买申请

(一)意向 (略) 上参加竞买活动前,须办理数字证书ukey,凭数字证书ukey登录交易系统提交报名申请、上传竞买资质审查材料和参加竞买。同时,向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纸质资质审查材料。

(二)数字证书ukey办理及相关驱动的下载、操作使用说明、报价规则请参阅交易系统的“交易指南”及“政策法规”中《湖北省公共资源 (略) (略) 上挂牌出让交易规则(试行)》。

(三)资质审查材料的递交上传和竞买申请人资质审查的相关规定,详见《湖北省谷城县王家湾矿区建筑用辉绿岩 (略) 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六、相关规定

1.公告时间:2020年8月14日—2020年9月11日;

2.提交资质审查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23日17时;

3.网上挂牌起止时间:2020年9月12日8时至2020年9月29日10时;

4.如该采矿权在挂牌截止前有2人以上(含2人)报价,则挂牌截止时,系统将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限时竞价不受挂牌截止时间限制。

5.报名需须提交以下材料:

(1)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和申请表;

(2)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4)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仟*佰万元(*元)的银行资信证明;

(5)国家企业征信证明和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信息证明。

(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竞买人公章,核验原件,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七、竞买资格确认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于2020年9月14日8:30至9月24日17:00前核定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申请人持竞买资格确认书方能参加挂牌出让竞买活动。

八、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参与采矿权的竞买存在风险,投资须谨慎:

1.本次挂牌成交价仅为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括其他规费、税收等其他费用。

2.采矿权投资具有不可预见性的风险,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资源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要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拟设采矿权矿产资源开采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竞买人在决定竞买前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视为对出让的采矿权矿区资源储量无异议,且不得以矿产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竞得人应自愿承担风险。

3.自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按照《 (略) 绿色矿山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襄土资发〔2018〕105号)文件要求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并通过省、市、县验收,未按时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的,出让方可收回采矿权,所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矿山建设投入不予补偿。

4.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必须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开采范围和期限从事开采活动,生产、加工过程必须安装除尘设备,输送带要完全封闭,减少产生的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影响。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采矿生产作业、安全生产、保护矿山环境、防止水土流失、集约节约利用资源。竞得人因违反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导致矿山被关闭的,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不退还。

5.该挂牌出让采矿权矿 (略) 及周边环境、林地、土地(征用、占用或租用)、安全、环保、林业、水利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存在政策风险,需由竞得人自行与相关权利人协商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若因竞得人在生产过程中与当地群众发生纠纷(地质环境、生态环境、水资源、生活环境、基础设施等矿群纠纷)未妥善解决导致矿山被依法关闭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经济损失;若因无法自行解 (略) 、土地等方面问题不能实施开采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责任和经济损失。

6. 竞得人获得采矿许可证后,如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已开采完出让资源储量的或有效期止未开采完出让资源储量的,均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无偿收回其采矿权。该采矿权到期后是否继续设置,由其审批发证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及其他相关规划和国家建设需要另行决定。采矿权人必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完成矿山复垦复绿及矿山闭坑工作,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法定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7.国家产业政策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

8.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竞买人已完全明白上述风险内容及全部含义,全面认可采矿权现状及出让文件内容,并自愿承担全部风险责任。

九、相关事宜

1. 矿山前期投入为1094.*元,意向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须主动向当地政府、村组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了解,了解该项目在后期开发和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林地占用或征用、青苗补偿、进 (略) 、搬迁补偿等事宜,了解项目前期工作等情况。竞买人须承诺,竞得该采矿权后,支付前期投入1094.*元,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开发。

2.需进行现场踏勘的,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前往,费用自理,出让人和受托出让人不统一组织。

3.其他有关事宜详见《谷城县王家湾矿区建筑用辉绿岩 (略) 上挂牌竞买须知》等出让文件及附件,挂牌文件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或补充公告。

4.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挂牌文件,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挂牌文件和采矿权现状无异议。对挂牌文件和采矿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

5.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规定办理。

十、联系方式:

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龙先生,联系电话:0710-*

(略) (略)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710-*

(略) (略)

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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