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土资交告字[2022]-174号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2]-174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2]174号
经盐池县人民政府批准,盐池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供地 状况 | 出让 年限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网上申请、缴纳保证金、报价起始时间) | 网上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 |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 | ||||
容积率(R)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T) | 建筑 密度 %(JM) | 建筑 系数 %(JX) | 绿地率%(L) | |||||||||||
盐地(G)[2022]-14号 | 盐池县惠安堡镇老盐池村 | *平方米(合24.43亩) | 工业(分散式风电) | R>=0.7 | T>=*元/公顷 | JX>=40% | L<=20% | 净地 | 25年 | 58.65 | 58.65 | 2022年10月20日 09时 | 2022年10月31日 16时30分 | 2022年11月02日 09时10分 | |
盐地(G)[2022]-17号 | 盐池县惠安堡镇老盐池村 | 1840平方米(合2.76亩) | 公用设施用地(泵站) | R<=0.6 | JM<=60% | L>=20% | 净地 | 50年 | 8.47 | 8.47 | 2022年10月20日 09时 | 2022年10月31日 16时30分 | 2022年11月02日 09时50分 | ||
盐地(G)[2022]-19号 | (略) 村 | 1898平方米(合2.85亩) | 公用设施用地(过滤房) | R<=0.6 | JM<=60% | L>=20% | 净地 | 50年 | 8.74 | 8.74 | 2022年10月20日 09时 | 2022年10月31日 16时30分 | 2022年11月02日 10时20分 | ||
盐地(G)[2022]-20号 | (略) 村 | 1898平方米(合2.85亩) | 公用设施用地(过滤房) | R<=0.6 | JM<=60% | L>=20% | 净地 | 50年 | 8.74 | 8.74 | 2022年10月20日 09时 | 2022年10月31日 16时30分 | 2022年11月02日 10时50分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宁夏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 (略) 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竞买。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略) 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 (略) 上出让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查阅下载,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09月30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2]174号
经盐池县人民政府批准,盐池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供地 状况 | 出让 年限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网上申请、缴纳保证金、报价起始时间) | 网上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 |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 | ||||
容积率(R)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T) | 建筑 密度 %(JM) | 建筑 系数 %(JX) | 绿地率%(L) | |||||||||||
盐地(G)[2022]-14号 | 盐池县惠安堡镇老盐池村 | *平方米(合24.43亩) | 工业(分散式风电) | R>=0.7 | T>=*元/公顷 | JX>=40% | L<=20% | 净地 | 25年 | 58.65 | 58.65 | 2022年10月20日 09时 | 2022年10月31日 16时30分 | 2022年11月02日 09时10分 | |
盐地(G)[2022]-17号 | 盐池县惠安堡镇老盐池村 | 1840平方米(合2.76亩) | 公用设施用地(泵站) | R<=0.6 | JM<=60% | L>=20% | 净地 | 50年 | 8.47 | 8.47 | 2022年10月20日 09时 | 2022年10月31日 16时30分 | 2022年11月02日 09时50分 | ||
盐地(G)[2022]-19号 | (略) 村 | 1898平方米(合2.85亩) | 公用设施用地(过滤房) | R<=0.6 | JM<=60% | L>=20% | 净地 | 50年 | 8.74 | 8.74 | 2022年10月20日 09时 | 2022年10月31日 16时30分 | 2022年11月02日 10时20分 | ||
盐地(G)[2022]-20号 | (略) 村 | 1898平方米(合2.85亩) | 公用设施用地(过滤房) | R<=0.6 | JM<=60% | L>=20% | 净地 | 50年 | 8.74 | 8.74 | 2022年10月20日 09时 | 2022年10月31日 16时30分 | 2022年11月02日 10时50分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宁夏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 (略) 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竞买。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略) 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 (略) 上出让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查阅下载,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09月30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