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海口药谷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XY0702002、XY0702004、XY0702005局部地块规划修改公示启事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海口药谷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XY0702002、XY0702004、XY0702005局部地块规划修改公示启事
(略) 申请对拟建安居房项目所在地块进行控规修改。根据《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修正)》、《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海南省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等文件 (略) 政府批示意见,我局按程序启动了药谷片区XY*、XY*、XY*局部地块规划修改工作。为广泛征求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日(2022年9月28日至10月27日)。
2.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 (略) 站(http://**);海南日报;海口日报。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2)书面意见请 (略) (略) 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20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联系人:王雅。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海口药谷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略) 设计》XY*、XY*、XY*局部地块规划修改公示
(略) 申请对拟建安居房项目所在地块进行控规修改。根据《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修正)》、《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海南省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等文件 (略) 政府批示意见,我局按程序启动了药谷片区XY*、XY*、XY*局部地块规划修改工作。为广泛征求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规划修改方案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
(略) 南侧。
二、修改原因
根据《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修正)》、《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海南省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等文件要求 (略) 政府批示意见,为推进安居房项目建设,我局按程序启动了药谷片区XY*、XY*、XY*局部地块规划修改工作。
三、主要修改内容
本次调整拟结合控规地块及土地权属情况,将XY*地块划分为*、*地块,XY*地块划分为*、*地块,XY*地块中约7亩用地合并到*地块范围。其中*地块面积约101亩,用地性质修改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3.1,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地块(面积约18亩)按原规划指标管控不变;XY*及XY*地块部分合并后整合为*地块,面积约27亩,用地性质修改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3.1,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其余*地块(面积约11.42亩)、XY*地块(约29.5亩)按原规划指标管控不变。其余具体配建等要求详见地块图则。
四、公示主要图纸
1、区位示意图
2、《海口药谷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略) 设计》XY*、XY*、XY*局部地块(修改前)
3、《海口药谷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略) 设计》XY*、XY*、XY*局部地块(修改后)
五、公示时间
30日(2022年9月28日至10月27日)
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2、书面意见请 (略) (略) 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20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七、咨询电话:*,联系人:王雅。
(略) 申请对拟建安居房项目所在地块进行控规修改。根据《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修正)》、《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海南省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等文件 (略) 政府批示意见,我局按程序启动了药谷片区XY*、XY*、XY*局部地块规划修改工作。为广泛征求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日(2022年9月28日至10月27日)。
2.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 (略) 站(http://**);海南日报;海口日报。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2)书面意见请 (略) (略) 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20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联系人:王雅。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海口药谷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略) 设计》XY*、XY*、XY*局部地块规划修改公示
(略) 申请对拟建安居房项目所在地块进行控规修改。根据《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修正)》、《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海南省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等文件 (略) 政府批示意见,我局按程序启动了药谷片区XY*、XY*、XY*局部地块规划修改工作。为广泛征求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规划修改方案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
(略) 南侧。
二、修改原因
根据《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修正)》、《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海南省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等文件要求 (略) 政府批示意见,为推进安居房项目建设,我局按程序启动了药谷片区XY*、XY*、XY*局部地块规划修改工作。
三、主要修改内容
本次调整拟结合控规地块及土地权属情况,将XY*地块划分为*、*地块,XY*地块划分为*、*地块,XY*地块中约7亩用地合并到*地块范围。其中*地块面积约101亩,用地性质修改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3.1,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地块(面积约18亩)按原规划指标管控不变;XY*及XY*地块部分合并后整合为*地块,面积约27亩,用地性质修改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3.1,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其余*地块(面积约11.42亩)、XY*地块(约29.5亩)按原规划指标管控不变。其余具体配建等要求详见地块图则。
四、公示主要图纸
1、区位示意图
2、《海口药谷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略) 设计》XY*、XY*、XY*局部地块(修改前)
3、《海口药谷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略) 设计》XY*、XY*、XY*局部地块(修改后)
五、公示时间
30日(2022年9月28日至10月27日)
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2、书面意见请 (略) (略) 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20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七、咨询电话:*,联系人:王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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