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35.7551%股权转让交易公告
海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35.7551%股权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海南国际 (略) 35.7551%股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0236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2年9月3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11月1日 | |||||||||||||
挂牌价 | *元 | |||||||||||||||
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 业情况 | 海南国际 (略) 成立于2014年11月3日,注册资本*元。公司主营业务:交易所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保税仓库经营、信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等。具体详情见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2)第5063号)。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海南国际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天涯区天涯三亚中央商务区凤凰岛1号楼A座849号 | |||||||||||||||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略) | 法定代表人 | 徐磊 | |||||||||||||
成立时间 | 2014年11月3日 | 注册资本 | *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64M | 所属行业 | 其他金融业 | |||||||||||||
经营范围 | 交易所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保税仓库经营、信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等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略) | 51.0939% | ||||||||||||||
2 | 海南 (略) | 35.7551% | ||||||||||||||
3 | 澄迈城乡建 (略) | 7.1510% | ||||||||||||||
4 | (略) | 6% | ||||||||||||||
标的企业内部决议 | -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1年12月31日 | 2,* | -* |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2,* | 9,* | 12,* | ||||||||||||||
审计机构名称 | 立信长江(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2年6月30日 | — | -3,* | -3,*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3,* | 15,* | 8,* | ||||||||||||||
特别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威正信(北京) (略) 海南分公司 | ||||||||||||||
评估报告书号 | 中威正信评报字(2022)第5063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核准(备案)号 |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海 (略) | |||||||||||||||
评估结果 | 详见评估报告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海南 (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MA5RCR659E | |||||||||||||||
注册地(住所) | (略) 南海大道266号海口国家高新区创业孵化中心A楼5层A1-183室 | |||||||||||||||
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5.7551%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5.7551%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 | |||||||||||||||
重大事 项披露 | 1、标的公司位于老城经济开发 (略) 西侧海南生态软件园B地块B-25号楼证载总层数为4层, (略) 自行加建,并未向有关部门申请报建。 2、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类中的7个商铺使用权, (略) 统一管理招租,但未办理商铺托管的相关协议,该商铺租金已纳入评估。 3、标的公司 (略) (略) 签订的《软件系统销售合同》,标的公司委 (略) (略) (略) 安泰MEBS交易系统(V6.0)为核心基础,客制化开发海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完成后,双方申办相应的软件著作权。交易系统预计2022年底完成调试、上线运行,并申办相应的产权证明。评估未考虑未办理相应的软件著作权对无形资产产生的影响。 具体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2)第5063号)。 | |||||||||||||||
转让方 承诺 | 1、本次股权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股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海 (略)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海控党纪字〔2022〕41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价款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且正常经营运转。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其中实缴不低于人民币*元,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元。 3、意向受让方须具备国际商品相关行业背景(提供相关业务、产业背景介绍,自身或股东包括但不限于从事:①交易场所或交易服务;②有LNG经营经验;③供电(以上涉及一类即可)。 4、意向受让方应取得海南省金融局对其成为交易场所股东的资格认定(提供海南省金融局出具的相关凭证)。 5、意向受让方近两年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无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 。(提供承诺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且无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的函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等查询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6、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应在场内行权,即在公告期内应向产权交易所提交《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等相关材料,并缴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受让。股东申请受让不受上述2-5条限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成交后,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股权过户登记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标的公司自评估基准日到股权变更日之间产生的盈亏均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 |||||||||||||||
标的交割 | 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 1、项目竞买保证金为*元,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下午17:00。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缴纳保证金账户: 2、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转让价款可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或分期支付: (1)一次性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分期支付: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4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应当在2022年12月31日前付清,同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 (略)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违规条款 | ||||||||||||||||
交易方式 | 1、公告期满,采用以下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1)若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无论该 (略) 股东,该竞买人均应在交易所的组 (略) 络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从而确定为受让方。 (2)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且均为非股东竞买人(普通竞买人),由各普通竞买人以挂牌价为 (略) 络竞价,价高者得。 (3)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略) 股东(股东竞买人),由各竞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价高者得。同等条件下,股东竞买人可在竞价过程中行使优先购买权。 (4)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略) 股东,则股东竞买人在普通竞买人产生最终报价之前,不参与竞价活动。竞价结束后,产生的最高价即为股东竞买人的行权价格(若不存在普通竞买人,则挂牌价即为股东竞买人的行权价格)。经交易所书面通知,股东竞买人半日内应书面回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回复的,视为放弃受让。 若有一个股东竞买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则直接被确定为受让方; 若多个股东竞买人均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由股东竞买人协商或按各自出资比例确定受让比例及价格,合计受让价格不得低于行权价格。 2、意向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日起至2022年11月1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2年11月1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 (略) (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一、非股东方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竞买人注册资本实缴不低于*元的相关证明文件; 6、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复印件(净资产应不低于*元,报表日期应在2021年12月31日及以后); 7、提供意向受让方自身或股东有关业务、产业背景介绍资料,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有交易场所或交易服务或供电业务;②有从事LNG(液化天燃气)经营业务相关协议; 8、非股东申请受让应提供海南省金融局同意其成为交易场所股东的资格认定相关凭证。 9、提供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且无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的承诺函; 10、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证明材料(提供 (略) 站查询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二、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
保证金及 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按竞价 (略) 络竞价程序的; (3)在 (略) 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由受让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海南国际 (略) 35.7551%股权 | 11月2日9:00 | 11月2 日10:00 | *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略) 络竞价操作指南》《 (略) 竞价交易规则》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吴先生 * 报名咨询:李女士 * 刘女士* 技术支持:徐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
项目名称 | 海南国际 (略) 35.7551%股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0236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2年9月3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11月1日 | |||||||||||||
挂牌价 | *元 | |||||||||||||||
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 业情况 | 海南国际 (略) 成立于2014年11月3日,注册资本*元。公司主营业务:交易所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保税仓库经营、信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等。具体详情见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2)第5063号)。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海南国际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天涯区天涯三亚中央商务区凤凰岛1号楼A座849号 | |||||||||||||||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略) | 法定代表人 | 徐磊 | |||||||||||||
成立时间 | 2014年11月3日 | 注册资本 | *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64M | 所属行业 | 其他金融业 | |||||||||||||
经营范围 | 交易所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保税仓库经营、信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等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略) | 51.0939% | ||||||||||||||
2 | 海南 (略) | 35.7551% | ||||||||||||||
3 | 澄迈城乡建 (略) | 7.1510% | ||||||||||||||
4 | (略) | 6% | ||||||||||||||
标的企业内部决议 | -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1年12月31日 | 2,* | -* |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2,* | 9,* | 12,* | ||||||||||||||
审计机构名称 | 立信长江(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2年6月30日 | — | -3,* | -3,*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3,* | 15,* | 8,* | ||||||||||||||
特别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威正信(北京) (略) 海南分公司 | ||||||||||||||
评估报告书号 | 中威正信评报字(2022)第5063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核准(备案)号 |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海 (略) | |||||||||||||||
评估结果 | 详见评估报告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海南 (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MA5RCR659E | |||||||||||||||
注册地(住所) | (略) 南海大道266号海口国家高新区创业孵化中心A楼5层A1-183室 | |||||||||||||||
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5.7551%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5.7551%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 | |||||||||||||||
重大事 项披露 | 1、标的公司位于老城经济开发 (略) 西侧海南生态软件园B地块B-25号楼证载总层数为4层, (略) 自行加建,并未向有关部门申请报建。 2、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类中的7个商铺使用权, (略) 统一管理招租,但未办理商铺托管的相关协议,该商铺租金已纳入评估。 3、标的公司 (略) (略) 签订的《软件系统销售合同》,标的公司委 (略) (略) (略) 安泰MEBS交易系统(V6.0)为核心基础,客制化开发海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完成后,双方申办相应的软件著作权。交易系统预计2022年底完成调试、上线运行,并申办相应的产权证明。评估未考虑未办理相应的软件著作权对无形资产产生的影响。 具体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2)第5063号)。 | |||||||||||||||
转让方 承诺 | 1、本次股权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股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海 (略)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海控党纪字〔2022〕41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价款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且正常经营运转。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其中实缴不低于人民币*元,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元。 3、意向受让方须具备国际商品相关行业背景(提供相关业务、产业背景介绍,自身或股东包括但不限于从事:①交易场所或交易服务;②有LNG经营经验;③供电(以上涉及一类即可)。 4、意向受让方应取得海南省金融局对其成为交易场所股东的资格认定(提供海南省金融局出具的相关凭证)。 5、意向受让方近两年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无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 。(提供承诺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且无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的函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等查询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6、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应在场内行权,即在公告期内应向产权交易所提交《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等相关材料,并缴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受让。股东申请受让不受上述2-5条限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成交后,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股权过户登记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标的公司自评估基准日到股权变更日之间产生的盈亏均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 |||||||||||||||
标的交割 | 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 1、项目竞买保证金为*元,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下午17:00。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缴纳保证金账户: 2、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转让价款可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或分期支付: (1)一次性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分期支付: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4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应当在2022年12月31日前付清,同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 (略)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违规条款 | ||||||||||||||||
交易方式 | 1、公告期满,采用以下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1)若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无论该 (略) 股东,该竞买人均应在交易所的组 (略) 络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从而确定为受让方。 (2)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且均为非股东竞买人(普通竞买人),由各普通竞买人以挂牌价为 (略) 络竞价,价高者得。 (3)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略) 股东(股东竞买人),由各竞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价高者得。同等条件下,股东竞买人可在竞价过程中行使优先购买权。 (4)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略) 股东,则股东竞买人在普通竞买人产生最终报价之前,不参与竞价活动。竞价结束后,产生的最高价即为股东竞买人的行权价格(若不存在普通竞买人,则挂牌价即为股东竞买人的行权价格)。经交易所书面通知,股东竞买人半日内应书面回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回复的,视为放弃受让。 若有一个股东竞买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则直接被确定为受让方; 若多个股东竞买人均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由股东竞买人协商或按各自出资比例确定受让比例及价格,合计受让价格不得低于行权价格。 2、意向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日起至2022年11月1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2年11月1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 (略) (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一、非股东方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竞买人注册资本实缴不低于*元的相关证明文件; 6、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复印件(净资产应不低于*元,报表日期应在2021年12月31日及以后); 7、提供意向受让方自身或股东有关业务、产业背景介绍资料,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有交易场所或交易服务或供电业务;②有从事LNG(液化天燃气)经营业务相关协议; 8、非股东申请受让应提供海南省金融局同意其成为交易场所股东的资格认定相关凭证。 9、提供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且无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的承诺函; 10、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证明材料(提供 (略) 站查询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二、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
保证金及 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按竞价 (略) 络竞价程序的; (3)在 (略) 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由受让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海南国际 (略) 35.7551%股权 | 11月2日9:00 | 11月2 日10:00 | *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略) 络竞价操作指南》《 (略) 竞价交易规则》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吴先生 * 报名咨询:李女士 * 刘女士* 技术支持:徐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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