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曲出告字[202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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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曲出告字[2022]14号)

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曲出告字[2022]14号)

曲出告字[2022]14号2022/10/13

经曲周县人民政府批准,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方式出让 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22]-16号

宗地总面积:

*.95平方米

宗地坐落:

郦商小学北部、 (略) 东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2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54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中心城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95

十四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244



场地平整: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通水、通电、通路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2年11月02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15日10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线上方式,线上下载竞买文件及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于 2022年10月13日 至 2022年11月11日,登录“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9001/sszt-zyjyPortal/)下载出让文件、提交竞买申请。 (略) 需先进行新用户注册,网站技术服务电话:0310-*、0310-*。申请人需要使用河北CA登录。 1、已在“河北省 (略) ”注册登记且办理河北CA的竞买人,可直接登录“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出让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竞买人,请按照“关于 (略) 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略) 上办理方式及 (略) 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http://**/ggzyhd.html,CA咨询电话:*。(如现场出现停电、断网等不可预见的突发情况,导致挂牌会不能正常举行的,则改为线下进行。)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1月11日(节假日除外), (略) 官网(http://**:9001/sszt-zyjyPortal/)上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2022年11月11日17时00分前(指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及时通知其参加竞买。在 2022年11月14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该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2]-16号 号地块:2022年11月02日09时00分 至 2022年11月15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竞价,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根据《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2]-16号宗地建设规划的意见》开工建设,不得随意改变宗地性质和规划指标要求。

1、该宗地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人均公共绿地≥1.0平方米;
2、该宗地主要出入口 (略) ,次入口 (略) ;
3、商业配套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面积必须满足小区居民和县城公共服务要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 (略) 居住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冀政办字[2021]96号)的规定配建老年服务设施、社区党群综合服务场所和邮政(快递)等服务场所;
4、小区内不得设置地上停车位,机动车地下停车位户数1:1配建,应按停车位数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5、按规 (略) 红线和其它地界,日照间距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
6、建筑设计应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应符合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要求,并需符合有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7、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曲政办字〔2019〕8号文和《曲周县关于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曲政规〔2020〕7号文的要求,提倡建设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
8、未尽事宜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省政府办公厅《 (略) 居住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冀政办字[2021]96号)、《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篇)》等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9、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价款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缴纳;
10、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出让金;
11、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 (略) 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12、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丛台 (略) 408号锦林大厦17层1701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曲周县行 (略)
开户银行:曲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帐号:**

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曲出告字[2022]14号)

曲出告字[2022]14号2022/10/13

经曲周县人民政府批准,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方式出让 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22]-16号

宗地总面积:

*.95平方米

宗地坐落:

郦商小学北部、 (略) 东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2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54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中心城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95

十四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244



场地平整: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通水、通电、通路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2年11月02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15日10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线上方式,线上下载竞买文件及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于 2022年10月13日 至 2022年11月11日,登录“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9001/sszt-zyjyPortal/)下载出让文件、提交竞买申请。 (略) 需先进行新用户注册,网站技术服务电话:0310-*、0310-*。申请人需要使用河北CA登录。 1、已在“河北省 (略) ”注册登记且办理河北CA的竞买人,可直接登录“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出让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竞买人,请按照“关于 (略) 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略) 上办理方式及 (略) 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http://**/ggzyhd.html,CA咨询电话:*。(如现场出现停电、断网等不可预见的突发情况,导致挂牌会不能正常举行的,则改为线下进行。)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1月11日(节假日除外), (略) 官网(http://**:9001/sszt-zyjyPortal/)上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2022年11月11日17时00分前(指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及时通知其参加竞买。在 2022年11月14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该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2]-16号 号地块:2022年11月02日09时00分 至 2022年11月15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竞价,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根据《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2]-16号宗地建设规划的意见》开工建设,不得随意改变宗地性质和规划指标要求。

1、该宗地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人均公共绿地≥1.0平方米;
2、该宗地主要出入口 (略) ,次入口 (略) ;
3、商业配套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面积必须满足小区居民和县城公共服务要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 (略) 居住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冀政办字[2021]96号)的规定配建老年服务设施、社区党群综合服务场所和邮政(快递)等服务场所;
4、小区内不得设置地上停车位,机动车地下停车位户数1:1配建,应按停车位数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5、按规 (略) 红线和其它地界,日照间距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
6、建筑设计应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应符合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要求,并需符合有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7、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曲政办字〔2019〕8号文和《曲周县关于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曲政规〔2020〕7号文的要求,提倡建设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
8、未尽事宜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省政府办公厅《 (略) 居住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冀政办字[2021]96号)、《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篇)》等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9、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价款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缴纳;
10、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出让金;
11、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 (略) 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12、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丛台 (略) 408号锦林大厦17层1701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曲周县行 (略)
开户银行:曲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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