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公告(BY2020-34号)
驻马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公告(BY2020-34号)
河南省泌阳县
*号、*3号、*4号宗地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让公告
(略) 拍〔2020〕016、017、018号
经泌阳县人民政府批准,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号、*号、*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泌阳县自然资源局委托, (略) 具体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号宗地位于泌阳县产业集 (略) (略) 交叉口西南角,可出让土地面积*.7平方米(折合26.04亩)。
*号宗地位于泌阳县产业集 (略) (略) 交汇处西南侧,可出让土地面积*.10平方米(折合26.01亩)。
*号宗地位于泌阳县产业集聚 (略) (略) 交汇处东南侧,可出让土地面积*.30平方米(折合23.06亩)。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用地性质 | 出让 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出让 年期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BY2020 -32号 | (略) (略) 交叉口西南角 | 工业用地 | *.70 | 1.0-1.6 | ≥60 | ≤20 | 50 | ≥2700 |
BY2020 -33号 | (略) (略) 交汇处西南侧 | 工业用地 | *.10 | 1.0-1.6 | ≥60 | ≤20 | 50 | ≥2700 |
BY2020 -34号 | (略) (略) 交汇处东南侧 | 工业用地 | *.30 | 1.0-1.6 | ≥60 | ≤20 | 50 | ≥2700 |
二、宗地按“净地”条件进行出让。
三、*号宗地竞买保证金*元,拍卖起始价*元,增价幅度每次*元;*号宗地竞买保证金*元,拍卖起始价*元,增价幅度每次*元;*号宗地竞买保证金*元,拍卖起始价*元,增价幅度每次*元。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略) 上出让公告、出让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申请人需单独申请。
五、有欠缴土地出让金行为或已在泌阳县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的、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用地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出让宗地拍卖活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 (略) 上交易,即 (略) 地产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登录方式详见出让须知)。 (略) 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取得该宗地《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的申请人, (略) 上出让活动。
六、出让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须一次性缴清,即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全额缴纳。竞得人逾期不缴款者,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经多次催缴,受让人延期付款超过 60 日,仍不能支付出让价款的,经政府批准后解除出让合同,合同约定的定金不予退还,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七、出让宗地在出让成交后6个月之内交付给受让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必须保证在出让人交付土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30个月内按规划要求完成开发建设。受让人自交付土地之日起,满一年未动工建设的,出让人可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出让金价款20%的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建设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受让人的土地使用权。
八、出让成交价款仅包含土地出让金和耕地占用税,不含耕地开垦费、契税等费用,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九、参加本次公开拍卖出让活动,竞买人必须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让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为竞得入选人。
十、竞买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23日17时前 (略) 地产 (略) 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 (略) 上竞买。
(略) 上拍卖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17时(竞买保 (略) 上交易系统生成的保证金账号交纳)。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17时。
网上拍卖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0年11月24日9时30分(*号宗地)
2020年11月24日10时00分(*号宗地)
2020年11月24日10时30分(*号宗地)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有关时间及其他事项如有变动,以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通知为准。
竞得 (略) 上拍卖出让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持《网上竞得入选人证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证明书》及相关资料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网上拍卖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后,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然后申请办理土地登记。不符合要求的,竞得结果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出让人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96-*
承办方联系人:孙女士电话:0396-*
数字证书联系人:黄先生电话:*
泌阳县自然资源局
(略)
2020年11月2日
河南省泌阳县
*号、*3号、*4号宗地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让公告
(略) 拍〔2020〕016、017、018号
经泌阳县人民政府批准,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号、*号、*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泌阳县自然资源局委托, (略) 具体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号宗地位于泌阳县产业集 (略) (略) 交叉口西南角,可出让土地面积*.7平方米(折合26.04亩)。
*号宗地位于泌阳县产业集 (略) (略) 交汇处西南侧,可出让土地面积*.10平方米(折合26.01亩)。
*号宗地位于泌阳县产业集聚 (略) (略) 交汇处东南侧,可出让土地面积*.30平方米(折合23.06亩)。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用地性质 | 出让 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出让 年期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BY2020 -32号 | (略) (略) 交叉口西南角 | 工业用地 | *.70 | 1.0-1.6 | ≥60 | ≤20 | 50 | ≥2700 |
BY2020 -33号 | (略) (略) 交汇处西南侧 | 工业用地 | *.10 | 1.0-1.6 | ≥60 | ≤20 | 50 | ≥2700 |
BY2020 -34号 | (略) (略) 交汇处东南侧 | 工业用地 | *.30 | 1.0-1.6 | ≥60 | ≤20 | 50 | ≥2700 |
二、宗地按“净地”条件进行出让。
三、*号宗地竞买保证金*元,拍卖起始价*元,增价幅度每次*元;*号宗地竞买保证金*元,拍卖起始价*元,增价幅度每次*元;*号宗地竞买保证金*元,拍卖起始价*元,增价幅度每次*元。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略) 上出让公告、出让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申请人需单独申请。
五、有欠缴土地出让金行为或已在泌阳县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的、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用地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出让宗地拍卖活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 (略) 上交易,即 (略) 地产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登录方式详见出让须知)。 (略) 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取得该宗地《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的申请人, (略) 上出让活动。
六、出让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须一次性缴清,即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全额缴纳。竞得人逾期不缴款者,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经多次催缴,受让人延期付款超过 60 日,仍不能支付出让价款的,经政府批准后解除出让合同,合同约定的定金不予退还,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七、出让宗地在出让成交后6个月之内交付给受让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必须保证在出让人交付土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30个月内按规划要求完成开发建设。受让人自交付土地之日起,满一年未动工建设的,出让人可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出让金价款20%的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建设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受让人的土地使用权。
八、出让成交价款仅包含土地出让金和耕地占用税,不含耕地开垦费、契税等费用,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九、参加本次公开拍卖出让活动,竞买人必须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让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为竞得入选人。
十、竞买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23日17时前 (略) 地产 (略) 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 (略) 上竞买。
(略) 上拍卖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17时(竞买保 (略) 上交易系统生成的保证金账号交纳)。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17时。
网上拍卖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0年11月24日9时30分(*号宗地)
2020年11月24日10时00分(*号宗地)
2020年11月24日10时30分(*号宗地)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有关时间及其他事项如有变动,以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通知为准。
竞得 (略) 上拍卖出让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持《网上竞得入选人证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证明书》及相关资料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网上拍卖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后,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然后申请办理土地登记。不符合要求的,竞得结果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出让人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96-*
承办方联系人:孙女士电话:0396-*
数字证书联系人:黄先生电话:*
泌阳县自然资源局
(略)
2020年11月2日
河南省泌阳县
*号、*3号、*4号宗地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让公告
(略) 拍〔2020〕016、017、018号
经泌阳县人民政府批准,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号、*号、*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泌阳县自然资源局委托, (略) 具体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号宗地位于泌阳县产业集 (略) (略) 交叉口西南角,可出让土地面积*.7平方米(折合26.04亩)。
*号宗地位于泌阳县产业集 (略) (略) 交汇处西南侧,可出让土地面积*.10平方米(折合26.01亩)。
*号宗地位于泌阳县产业集聚 (略) (略) 交汇处东南侧,可出让土地面积*.30平方米(折合23.06亩)。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用地性质 | 出让 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出让 年期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BY2020 -32号 | (略) (略) 交叉口西南角 | 工业用地 | *.70 | 1.0-1.6 | ≥60 | ≤20 | 50 | ≥2700 |
BY2020 -33号 | (略) (略) 交汇处西南侧 | 工业用地 | *.10 | 1.0-1.6 | ≥60 | ≤20 | 50 | ≥2700 |
BY2020 -34号 | (略) (略) 交汇处东南侧 | 工业用地 | *.30 | 1.0-1.6 | ≥60 | ≤20 | 50 | ≥2700 |
二、宗地按“净地”条件进行出让。
三、*号宗地竞买保证金*元,拍卖起始价*元,增价幅度每次*元;*号宗地竞买保证金*元,拍卖起始价*元,增价幅度每次*元;*号宗地竞买保证金*元,拍卖起始价*元,增价幅度每次*元。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略) 上出让公告、出让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申请人需单独申请。
五、有欠缴土地出让金行为或已在泌阳县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的、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用地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出让宗地拍卖活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 (略) 上交易,即 (略) 地产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登录方式详见出让须知)。 (略) 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取得该宗地《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的申请人, (略) 上出让活动。
六、出让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须一次性缴清,即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全额缴纳。竞得人逾期不缴款者,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经多次催缴,受让人延期付款超过 60 日,仍不能支付出让价款的,经政府批准后解除出让合同,合同约定的定金不予退还,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七、出让宗地在出让成交后6个月之内交付给受让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必须保证在出让人交付土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30个月内按规划要求完成开发建设。受让人自交付土地之日起,满一年未动工建设的,出让人可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出让金价款20%的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建设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受让人的土地使用权。
八、出让成交价款仅包含土地出让金和耕地占用税,不含耕地开垦费、契税等费用,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九、参加本次公开拍卖出让活动,竞买人必须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让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为竞得入选人。
十、竞买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23日17时前 (略) 地产 (略) 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 (略) 上竞买。
(略) 上拍卖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17时(竞买保 (略) 上交易系统生成的保证金账号交纳)。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17时。
网上拍卖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0年11月24日9时30分(*号宗地)
2020年11月24日10时00分(*号宗地)
2020年11月24日10时30分(*号宗地)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有关时间及其他事项如有变动,以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通知为准。
竞得 (略) 上拍卖出让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持《网上竞得入选人证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证明书》及相关资料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网上拍卖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后,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然后申请办理土地登记。不符合要求的,竞得结果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出让人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96-*
承办方联系人:孙女士电话:0396-*
数字证书联系人:黄先生电话:*
泌阳县自然资源局
(略)
2020年11月2日
河南省泌阳县
*号、*3号、*4号宗地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让公告
(略) 拍〔2020〕016、017、018号
经泌阳县人民政府批准,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号、*号、*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泌阳县自然资源局委托, (略) 具体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号宗地位于泌阳县产业集 (略) (略) 交叉口西南角,可出让土地面积*.7平方米(折合26.04亩)。
*号宗地位于泌阳县产业集 (略) (略) 交汇处西南侧,可出让土地面积*.10平方米(折合26.01亩)。
*号宗地位于泌阳县产业集聚 (略) (略) 交汇处东南侧,可出让土地面积*.30平方米(折合23.06亩)。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用地性质 | 出让 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出让 年期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BY2020 -32号 | (略) (略) 交叉口西南角 | 工业用地 | *.70 | 1.0-1.6 | ≥60 | ≤20 | 50 | ≥2700 |
BY2020 -33号 | (略) (略) 交汇处西南侧 | 工业用地 | *.10 | 1.0-1.6 | ≥60 | ≤20 | 50 | ≥2700 |
BY2020 -34号 | (略) (略) 交汇处东南侧 | 工业用地 | *.30 | 1.0-1.6 | ≥60 | ≤20 | 50 | ≥2700 |
二、宗地按“净地”条件进行出让。
三、*号宗地竞买保证金*元,拍卖起始价*元,增价幅度每次*元;*号宗地竞买保证金*元,拍卖起始价*元,增价幅度每次*元;*号宗地竞买保证金*元,拍卖起始价*元,增价幅度每次*元。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略) 上出让公告、出让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申请人需单独申请。
五、有欠缴土地出让金行为或已在泌阳县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的、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用地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出让宗地拍卖活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 (略) 上交易,即 (略) 地产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登录方式详见出让须知)。 (略) 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取得该宗地《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的申请人, (略) 上出让活动。
六、出让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须一次性缴清,即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全额缴纳。竞得人逾期不缴款者,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经多次催缴,受让人延期付款超过 60 日,仍不能支付出让价款的,经政府批准后解除出让合同,合同约定的定金不予退还,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七、出让宗地在出让成交后6个月之内交付给受让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必须保证在出让人交付土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30个月内按规划要求完成开发建设。受让人自交付土地之日起,满一年未动工建设的,出让人可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出让金价款20%的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建设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受让人的土地使用权。
八、出让成交价款仅包含土地出让金和耕地占用税,不含耕地开垦费、契税等费用,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九、参加本次公开拍卖出让活动,竞买人必须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让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为竞得入选人。
十、竞买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23日17时前 (略) 地产 (略) 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 (略) 上竞买。
(略) 上拍卖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17时(竞买保 (略) 上交易系统生成的保证金账号交纳)。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17时。
网上拍卖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0年11月24日9时30分(*号宗地)
2020年11月24日10时00分(*号宗地)
2020年11月24日10时30分(*号宗地)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有关时间及其他事项如有变动,以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通知为准。
竞得 (略) 上拍卖出让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持《网上竞得入选人证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证明书》及相关资料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网上拍卖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后,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然后申请办理土地登记。不符合要求的,竞得结果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出让人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96-*
承办方联系人:孙女士电话:0396-*
数字证书联系人:黄先生电话:*
泌阳县自然资源局
(略)
2020年11月2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