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秦交国土告字〔2022〕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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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秦交国土告字〔2022〕08号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秦交国土告字〔2022〕08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承办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 2)

出让

用途

出让

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楼面地价起始价(元/ m 2)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08-01

海港区规 (略) 以东、规划长江道以南、 (略) 以西

*.10

居住

70

<3.2

≤25%

≥30%

1090

21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欠缴土地出让金、严重失信的个人和企业及法 (略) 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必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底价)。

四、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及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基层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冀建城建〔2019〕18号)等规范及政策文件要求配建居住街坊必要的社区综合服务、养老服务、文化体育、教育、物业管理、邮政服务、 (略) 政公用等配套设施,并与首期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具体要求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土地成交后,土地使用权竞得人与非经营性公建设施的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县(市、区)政府指定的部门签订配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建设和使用协议。

用地内需规划建设一所12班幼儿园,用地完整并可单独使用,占地面积不少于6159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003平方米。建设单位将幼儿园建设完成后,应无偿移交给区教育主管部门,具体移交事宜由建设单位与区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协商确定。

该用地应按照不少于30㎡/百户的标准配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含党群服务中心),且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设在方便居民办事和提供服务的位置,临近出入口或小区主干道,集中连片、布局合理,不得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三层及以上;按照不少于30㎡/百户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且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略) (略) 专项规划指标要求, (略) 建设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75%,年径流污染削减率(SS)应≥50%,采用生态停车场、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透水铺装、集蓄雨水设施及雨水回用设施等海绵技术手段进行建设。

地块内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应按照不低于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商业开发的居住建筑按36%比例配建装配式建筑。地块内所有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太阳能系统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并同步进行方案审查。鼓励项目规模化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

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于2022年10月10日至10月31 (略) 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交易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

五、交纳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下午5 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定于2022年10月24日9:00至11月2日9:3 (略) 政务服务大厦 (略) (略) 423室举行,以现场见证人员确认的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挂牌地块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统一制作的《挂牌竞买报价单》。必须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3.举报投诉电话: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纪委0335-*。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 (略) 海 (略) 95号

联系电话:0335-*

联 系 人:李先生 黄先生 郭先生

(略) 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2022年9月30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秦交国土告字〔2022〕08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承办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 2)

出让

用途

出让

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楼面地价起始价(元/ m 2)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08-01

海港区规 (略) 以东、规划长江道以南、 (略) 以西

*.10

居住

70

<3.2

≤25%

≥30%

1090

21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欠缴土地出让金、严重失信的个人和企业及法 (略) 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必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底价)。

四、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及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基层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冀建城建〔2019〕18号)等规范及政策文件要求配建居住街坊必要的社区综合服务、养老服务、文化体育、教育、物业管理、邮政服务、 (略) 政公用等配套设施,并与首期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具体要求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土地成交后,土地使用权竞得人与非经营性公建设施的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县(市、区)政府指定的部门签订配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建设和使用协议。

用地内需规划建设一所12班幼儿园,用地完整并可单独使用,占地面积不少于6159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003平方米。建设单位将幼儿园建设完成后,应无偿移交给区教育主管部门,具体移交事宜由建设单位与区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协商确定。

该用地应按照不少于30㎡/百户的标准配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含党群服务中心),且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设在方便居民办事和提供服务的位置,临近出入口或小区主干道,集中连片、布局合理,不得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三层及以上;按照不少于30㎡/百户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且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略) (略) 专项规划指标要求, (略) 建设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75%,年径流污染削减率(SS)应≥50%,采用生态停车场、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透水铺装、集蓄雨水设施及雨水回用设施等海绵技术手段进行建设。

地块内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应按照不低于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商业开发的居住建筑按36%比例配建装配式建筑。地块内所有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太阳能系统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并同步进行方案审查。鼓励项目规模化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

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于2022年10月10日至10月31 (略) 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交易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

五、交纳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下午5 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定于2022年10月24日9:00至11月2日9:3 (略) 政务服务大厦 (略) (略) 423室举行,以现场见证人员确认的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挂牌地块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统一制作的《挂牌竞买报价单》。必须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3.举报投诉电话: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纪委0335-*。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 (略) 海 (略) 95号

联系电话:0335-*

联 系 人:李先生 黄先生 郭先生

(略) 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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