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质量标准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信息公告(沪标告字〔2022〕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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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质量标准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信息公告(沪标告字〔2022〕010号)

(略) 高质量标准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信息公告

沪标告字〔2022〕010号

根据《 (略) 全面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的若干意见》(沪府规〔2018〕21号)、《 (略) 推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的实施细则(2020版)》(沪规划资源用〔2020〕351号)等有关规定,现发布松江区 2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信息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指标要求

地块公告号

地块

名称

四至

范围

所属园区或产业区块

出让年限(年)

土地用途

产业导向

出让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出让价格不低于(万元)

亩均税收(万元/亩)

亩均产值(万元/亩)

单位产值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环保要求

B*

松江区新桥镇工业区XQ-22-001号(SJC*单元11-06B)地块

东 (略) ,南至张河浜,西至企业,北至11-07地块

松江区新桥镇工业区

20

工业用地

智能制造装备产业

*.2

2.0

1037

185

5796

0.01

符合 (略) 环保要求,并根据发布交易提示阶段的环保部门意见, 办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B*

松江区车墩镇工业区CD-22-001号(SJC*单元02A-04号)地块

(略) , (略) , (略) ,北至02A-03号地块

松江区车墩镇工业区

20

工业用地

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

*

2.0

2102

120

2285

0.015

符合 (略) 环保要求,并根据发布交易提示阶段的环保部门意见, 办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注:各地块出让面积以发布的交易提示信息中确定的实测面积为准。

地块具体出让信息详见各地块《产业用地标准化出让信息表》(附表1、附表2

二、用地意向洽谈

本公告地块为产业用地高质量标准化出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地意向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按照各地块《产业用地标准化出让信息表》中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洽谈。

经洽谈确定用地意向的意向人,应与政府指定的产业管理部门签订投资意向协议。投资协议签订人(即意向人)名称应与保函申请人、竞买申请人保持一致。

三、发布交易提示信息

本公告地块现场竞买活动安排及要求,将根据招商洽谈情况按出让人要求及时发布相关交易提示信息及地块竞买须知。敬请各意向竞买人随时 (略) 站(网址:http://**网站、http://** (略) 站)的产业用地高质量标准化出让公告地块“信息专栏”发布的动态信息,以免耽误后续交易。

意向竞买人应根据交易提示信息及竞买须知的要求按时至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竞买活动。参加现场竞买活动时,意向竞买人应按照《产业用地高质量标准化出让竞买申请相关要求》(详见“产业用地高质量标准化出让公告地块信息专栏”相关附件)的要求提交相关竞买申请材料

四、挂牌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浦东新 (略) 201号5楼;

联系电话:86-21-*。

(略) (略) 场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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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高质量标准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信息公告

沪标告字〔2022〕010号

根据《 (略) 全面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的若干意见》(沪府规〔2018〕21号)、《 (略) 推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的实施细则(2020版)》(沪规划资源用〔2020〕351号)等有关规定,现发布松江区 2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信息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指标要求

地块公告号

地块

名称

四至

范围

所属园区或产业区块

出让年限(年)

土地用途

产业导向

出让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出让价格不低于(万元)

亩均税收(万元/亩)

亩均产值(万元/亩)

单位产值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环保要求

B*

松江区新桥镇工业区XQ-22-001号(SJC*单元11-06B)地块

东 (略) ,南至张河浜,西至企业,北至11-07地块

松江区新桥镇工业区

20

工业用地

智能制造装备产业

*.2

2.0

1037

185

5796

0.01

符合 (略) 环保要求,并根据发布交易提示阶段的环保部门意见, 办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B*

松江区车墩镇工业区CD-22-001号(SJC*单元02A-04号)地块

(略) , (略) , (略) ,北至02A-03号地块

松江区车墩镇工业区

20

工业用地

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

*

2.0

2102

120

2285

0.015

符合 (略) 环保要求,并根据发布交易提示阶段的环保部门意见, 办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注:各地块出让面积以发布的交易提示信息中确定的实测面积为准。

地块具体出让信息详见各地块《产业用地标准化出让信息表》(附表1、附表2

二、用地意向洽谈

本公告地块为产业用地高质量标准化出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地意向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按照各地块《产业用地标准化出让信息表》中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洽谈。

经洽谈确定用地意向的意向人,应与政府指定的产业管理部门签订投资意向协议。投资协议签订人(即意向人)名称应与保函申请人、竞买申请人保持一致。

三、发布交易提示信息

本公告地块现场竞买活动安排及要求,将根据招商洽谈情况按出让人要求及时发布相关交易提示信息及地块竞买须知。敬请各意向竞买人随时 (略) 站(网址:http://**网站、http://** (略) 站)的产业用地高质量标准化出让公告地块“信息专栏”发布的动态信息,以免耽误后续交易。

意向竞买人应根据交易提示信息及竞买须知的要求按时至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竞买活动。参加现场竞买活动时,意向竞买人应按照《产业用地高质量标准化出让竞买申请相关要求》(详见“产业用地高质量标准化出让公告地块信息专栏”相关附件)的要求提交相关竞买申请材料

四、挂牌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浦东新 (略) 201号5楼;

联系电话:86-21-*。

(略) (略) 场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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