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胜利南路农贸市场第二至三层商铺产权转让挂牌公告
进贤县胜利南路农贸市场第二至三层商铺产权转让挂牌公告
挂牌编号 | |||
标的 | |||
标的名称 | 进贤县胜 (略) 场第二至三层商铺产权转让 | ||
挂牌价格 | 20849.3万元 | ||
标的内容及相关事项 | |||
项目概况 | 进贤县原物业中心所属的进贤县胜 (略) 场,座落于进贤县胜利南路69号,本次转让的标的为胜 (略) 场第二至三层商铺的产权,建筑面积约为16882平方米,挂牌价20849.3万元,交易保证金100万元。 | ||
重大事项揭示 | 1、标的清单及标的所有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等详见众平 (略) 出具的《价格评估报告》(众平价鉴字【2021】JX181号)。 2、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即表示已知晓标的物现状,意向受让方自愿受让相应标的物。 | ||
受让人需 具备的资格 | 申请受让标的,受让方应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交易保证金 | 报名竞买,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佰万元整(¥1,000,000.00元)从报名人本人所在银行的帐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行:进贤县农村 (略) ;户名: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779)。未按要求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保证金。 1 竞得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则立即无息转为成交价款,其他意向受让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转让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收款单位按原渠道、无息退回。 | ||
交易方式 | 报名截止时仅有一位报名的,按协议转让;有二位(含二位)以上报名,则采取递增竞价拍卖方式,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立受让人。拍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一切交易活动均按照拍卖法程序、规则与拍卖文件内容规定进行。 | ||
申请受让需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 1、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2、成交价款支付方式、时间: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3、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成交合同。 4、标的交付时间:成交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标的交付手续。 | ||
交易税费的承担、缴付 | 1、产权交易手续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标准如下: 标的成交价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按0.4%计取;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按0.25%计取;1000万元-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按0.2%计取;2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按0.15%计取;5000万元-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按0.1%计取;10000万元-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按0.05%计取;如手续费低于1000元人民币,则按人民币1000元收取,由转让方负责承担; 2、产权交易佣金为人民币*万元整,由转让方负责承担; 3、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其他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 ||
价款支付 | 受让方须在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
申请受让需注意的事项 | 1、申请受让须提交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法人须提供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经济主体登记证照、章程、近一个月财务报表以及依章程和规定对收购行为出具的决策及必要的批准文件并携带公章,资信证明以及证明符合交易条件的其他文件、证件)。 2、接受委托的须携带委托人和受托人证件及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成交后提出或提交变更受让人的,交易中心将不予接收、认定。 3、申请文件原则上要求提交原件(证照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交易中心留存)。 4、受让申请必须在挂牌期内的工作时间向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窗口提出。 5、交易保证金必须于办理申请受让手续前到达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以到账为准,到账时间以银行到账收款凭证为准。保证金缴纳后,申请人向银行申请开具到账凭证,再持到账凭证向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窗口办理受让申请手续)。 6、受让申请文件必须于挂牌期满前按规定提交完整,挂牌期满日后提交的、补充提交的文件交易中心不予接收。为保证申请文件的完整、有效,建议申请人宜尽早提交申请文件,以备后续有时间在挂牌期内补齐文件。意向受让人对其提交的受让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且符合交易要求等负完全责任。 7、标的看样、踏勘、尽职调查等事项请联系代理会员单位或产权人;关于提交受让申请办理受让手续的具体事项请与交易中心项目承办人联系。 | ||
挂牌公告期 | 15个工作日 | ||
期满后的处理 | 1、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受让,则暂停信息披露(挂牌),成交后发布成交信息;交易不成功的恢复信息披露,并按“无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受让”处理挂牌。 2、无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受让,则以5个工作日为一周期顺延挂牌,直到征集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变更条件重新披露项目交易信息)。 | ||
挂牌情况 | |||
挂牌日期 | **日 | ||
挂牌期满日 | **日 | ||
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 | |||
交易中心 承办部门 | 产权交易部 | ||
受托公司 | (略) (略) | ||
受托公司电话 | *、* | ||
受托公司联系人 | 张女士、周先生 | ||
挂牌编号 | |||
标的 | |||
标的名称 | 进贤县胜 (略) 场第二至三层商铺产权转让 | ||
挂牌价格 | 20849.3万元 | ||
标的内容及相关事项 | |||
项目概况 | 进贤县原物业中心所属的进贤县胜 (略) 场,座落于进贤县胜利南路69号,本次转让的标的为胜 (略) 场第二至三层商铺的产权,建筑面积约为16882平方米,挂牌价20849.3万元,交易保证金100万元。 | ||
重大事项揭示 | 1、标的清单及标的所有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等详见众平 (略) 出具的《价格评估报告》(众平价鉴字【2021】JX181号)。 2、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即表示已知晓标的物现状,意向受让方自愿受让相应标的物。 | ||
受让人需 具备的资格 | 申请受让标的,受让方应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交易保证金 | 报名竞买,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佰万元整(¥1,000,000.00元)从报名人本人所在银行的帐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行:进贤县农村 (略) ;户名: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779)。未按要求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保证金。 1 竞得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则立即无息转为成交价款,其他意向受让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转让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收款单位按原渠道、无息退回。 | ||
交易方式 | 报名截止时仅有一位报名的,按协议转让;有二位(含二位)以上报名,则采取递增竞价拍卖方式,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立受让人。拍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一切交易活动均按照拍卖法程序、规则与拍卖文件内容规定进行。 | ||
申请受让需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 1、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2、成交价款支付方式、时间: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3、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成交合同。 4、标的交付时间:成交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标的交付手续。 | ||
交易税费的承担、缴付 | 1、产权交易手续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标准如下: 标的成交价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按0.4%计取;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按0.25%计取;1000万元-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按0.2%计取;2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按0.15%计取;5000万元-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按0.1%计取;10000万元-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按0.05%计取;如手续费低于1000元人民币,则按人民币1000元收取,由转让方负责承担; 2、产权交易佣金为人民币*万元整,由转让方负责承担; 3、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其他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 ||
价款支付 | 受让方须在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
申请受让需注意的事项 | 1、申请受让须提交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法人须提供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经济主体登记证照、章程、近一个月财务报表以及依章程和规定对收购行为出具的决策及必要的批准文件并携带公章,资信证明以及证明符合交易条件的其他文件、证件)。 2、接受委托的须携带委托人和受托人证件及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成交后提出或提交变更受让人的,交易中心将不予接收、认定。 3、申请文件原则上要求提交原件(证照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交易中心留存)。 4、受让申请必须在挂牌期内的工作时间向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窗口提出。 5、交易保证金必须于办理申请受让手续前到达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以到账为准,到账时间以银行到账收款凭证为准。保证金缴纳后,申请人向银行申请开具到账凭证,再持到账凭证向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窗口办理受让申请手续)。 6、受让申请文件必须于挂牌期满前按规定提交完整,挂牌期满日后提交的、补充提交的文件交易中心不予接收。为保证申请文件的完整、有效,建议申请人宜尽早提交申请文件,以备后续有时间在挂牌期内补齐文件。意向受让人对其提交的受让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且符合交易要求等负完全责任。 7、标的看样、踏勘、尽职调查等事项请联系代理会员单位或产权人;关于提交受让申请办理受让手续的具体事项请与交易中心项目承办人联系。 | ||
挂牌公告期 | 15个工作日 | ||
期满后的处理 | 1、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受让,则暂停信息披露(挂牌),成交后发布成交信息;交易不成功的恢复信息披露,并按“无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受让”处理挂牌。 2、无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受让,则以5个工作日为一周期顺延挂牌,直到征集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变更条件重新披露项目交易信息)。 | ||
挂牌情况 | |||
挂牌日期 | **日 | ||
挂牌期满日 | **日 | ||
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 | |||
交易中心 承办部门 | 产权交易部 | ||
受托公司 | (略) (略) | ||
受托公司电话 | *、* | ||
受托公司联系人 | 张女士、周先生 |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