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县溶溪镇回星村吊井组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信息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重庆市秀山县溶溪镇回星村吊井组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信息


秀山县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

秀矿采出字〔2022〕3 号

经秀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秀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 (略) 秀山县溶溪镇回星村吊井组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采矿权简要情况:

序号

采矿权名称

(暂定名)

地理位置

矿种

矿区范围

拐点坐标

资源储量

(万吨)

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

开采

标高

生产规模(万吨/年)

出让年限(年)

出让收益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金额(万元)

XK2203

(略) 秀山县溶溪镇回星村吊井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略) 秀山县溶溪镇

建筑石料用灰岩

详见《竞买须知》

504.2

0.0655

+820m~+730m

51

7.8

1119.32

223.864

二、采矿权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

(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1.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

2.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在自然资源部联合惩戒备 (略) 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内限制禁止参与采矿权出让的;

3.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

三、本次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时间为**日至 **日17:00时。公告时间截止后只有1家单位申报竞买的将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日至 **日17:00时。单一竞买人在挂牌出让时间内报价须符合要求。经单一竞买人申请可提前摘牌,直接进入公示。公告日期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采取拍卖方式进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方,拍卖时间另行通知;

四、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现场交易方式进行,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期内登录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网址:http://**)进行查阅、下载。

申请人须于**日17:00时公告时间截止前向 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递交竞买申请及相关资料,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根据出让文件相关要求对竞买人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对申请人竞买资格予以确认,并书面通知其参加相应挂牌拍卖活动。

五、本次采矿权公开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日17:00时。交款人须与竞买申请人名称一致,保证金账户只接受转账或电汇方式,不接受现金或现金汇款,不接受代交款和个人名义交款。如成功竞得,已缴纳的保证金可抵作采矿权出让收益,由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将其转入指定账户;如未竞得,可在成交日之后1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温馨提示: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1至2天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

六、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方式: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缴纳。

七、成交后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的时限:(按照合同约定时限)。

八、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在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竞买须知所表述的有关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储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等风险。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采矿权现状和竞买须知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二)有关该宗采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三)若竞得人竞得该宗采矿权后,在办理采矿登记所需要件时进行安全、环境评价等认定为不适宜开采的,该宗采矿权按不成交处理。

九、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秀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矿权出让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中和街道渝秀大道15号,联系人:麻老师,联系电话:023-*。

(二)交易服务机构: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中和街道丹凤路15号;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023-*。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的仅为采矿权,不含出让范围的土地、山林等其他权利。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前,应到矿区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居委)就所涉及土地、林地等用地权益事宜进行实地考察,并自愿承担取得采矿权后,因矿区所在地的土地、林地等权益问题与当地村、小组及村民无法达成协议而导致矿山无法按期建设和生产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同时需自行解决矿山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

2.采矿权成交价款仅为采矿权出让收益(含出让成本即报告编制费13万元),不包括矿区土地租金、地上附着物 (略) 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林业、应急管理、税务等部门申办手续时需缴纳的税费等。

3.竞得人须自行或委托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同时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相关义务。

4.竞得人须按照《 (略) 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建设。

5.本次公告将在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站:http://**发布。


秀山县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

秀矿采出字〔2022〕3 号

经秀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秀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 (略) 秀山县溶溪镇回星村吊井组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采矿权简要情况:

序号

采矿权名称

(暂定名)

地理位置

矿种

矿区范围

拐点坐标

资源储量

(万吨)

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

开采

标高

生产规模(万吨/年)

出让年限(年)

出让收益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金额(万元)

XK2203

(略) 秀山县溶溪镇回星村吊井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略) 秀山县溶溪镇

建筑石料用灰岩

详见《竞买须知》

504.2

0.0655

+820m~+730m

51

7.8

1119.32

223.864

二、采矿权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

(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1.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

2.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在自然资源部联合惩戒备 (略) 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内限制禁止参与采矿权出让的;

3.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

三、本次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时间为**日至 **日17:00时。公告时间截止后只有1家单位申报竞买的将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日至 **日17:00时。单一竞买人在挂牌出让时间内报价须符合要求。经单一竞买人申请可提前摘牌,直接进入公示。公告日期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采取拍卖方式进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方,拍卖时间另行通知;

四、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现场交易方式进行,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期内登录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网址:http://**)进行查阅、下载。

申请人须于**日17:00时公告时间截止前向 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递交竞买申请及相关资料,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根据出让文件相关要求对竞买人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对申请人竞买资格予以确认,并书面通知其参加相应挂牌拍卖活动。

五、本次采矿权公开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日17:00时。交款人须与竞买申请人名称一致,保证金账户只接受转账或电汇方式,不接受现金或现金汇款,不接受代交款和个人名义交款。如成功竞得,已缴纳的保证金可抵作采矿权出让收益,由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将其转入指定账户;如未竞得,可在成交日之后1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温馨提示: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1至2天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

六、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方式: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缴纳。

七、成交后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的时限:(按照合同约定时限)。

八、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在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竞买须知所表述的有关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储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等风险。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采矿权现状和竞买须知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二)有关该宗采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三)若竞得人竞得该宗采矿权后,在办理采矿登记所需要件时进行安全、环境评价等认定为不适宜开采的,该宗采矿权按不成交处理。

九、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秀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矿权出让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中和街道渝秀大道15号,联系人:麻老师,联系电话:023-*。

(二)交易服务机构: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中和街道丹凤路15号;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023-*。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的仅为采矿权,不含出让范围的土地、山林等其他权利。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前,应到矿区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居委)就所涉及土地、林地等用地权益事宜进行实地考察,并自愿承担取得采矿权后,因矿区所在地的土地、林地等权益问题与当地村、小组及村民无法达成协议而导致矿山无法按期建设和生产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同时需自行解决矿山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

2.采矿权成交价款仅为采矿权出让收益(含出让成本即报告编制费13万元),不包括矿区土地租金、地上附着物 (略) 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林业、应急管理、税务等部门申办手续时需缴纳的税费等。

3.竞得人须自行或委托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同时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相关义务。

4.竞得人须按照《 (略) 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建设。

5.本次公告将在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站:http://**发布。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