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有线数字电视传输中心在建工程项目转让交易公告
三亚有线数字电视传输中心在建工程项目转让交易公告
三亚有线数字电视传输中心在建工程项目转让公告
金额单位:万元
一、转让标的简况 | ||||||||
标的名称 | 三亚有线数字电视传输中心在建工程项目 | |||||||
标的基本情况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建设位置 | (略) 河 (略) | |||||
证号 | 建字第*号 | |||||||
建设规模 | *栋,总建筑面积*.50平方米 | |||||||
建筑面积 | 目前用途 | |||||||
土地 | 坐落位置 | (略) 河 (略) | ||||||
土地证号 | 三土房(2012)字第*号 | 土地面积 | 8572.24平方米 | |||||
用 途 | 机关团体用地 | 类 型 | 出让 | |||||
终止日期 | 2062-07-20 | 已用年限 | 10年 | |||||
其他 | 名 称 | 计量单位 | ||||||
型 号 | 数 量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无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 行使优先购买权 | 无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海南中天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中国 (略) (略) | □核准 R备案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10月31日 | |||||||
帐面价值 | *万元 | |||||||
资产评估值 | *.*元 | |||||||
其他需要披 露 的 内 容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三亚有线数字电视传输中心在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用地面积8572.24平方米(12.86亩),项目位于 (略) (略) (略) 交叉口西北侧,项目正门 (略) 上。 2.设计优势:第一至三层裙楼每层层高为5米,第四至第十四层每层层高为3.3米,第四层部分面积为上人屋面,第四至第十四层为建筑主体标准层,每间房可设独立卫生间。 3.地段优势:项 (略) 中 (略) 北侧, (略) 一中及相关文化设施单位,西侧为 (略) 、 (略) ,对面是金鸡岭公寓、别墅区、凤凰水城高档住宅小区及红树林酒店等星级酒店,地理位置优越;距凤凰机场约 (略) 程,距火车站 (略) 程,交通十分便利。 4.区位优势:项目土地的所属片区符合商用规划。 二、重要事项披露: 1.该项目土地所属片区符合商用规划,评估报告是按照机关团体用地、建筑物用途行政办公出具的,该项目土地通过招拍挂取得,用途是机关团体用地。过户过程中发生的税费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该工程采取总包的承包方式。项目已于2022年 1月23日结构封顶,根据合同约定,后续还需要完成的工程工序有:主体的砌筑工程、外立面的装饰工程、公共部分的装修工程及水电与消防等附属工程,室外工程(绿化、道路、停车位)等。 3.土地年限50年(2012年5月31日至2062年7月20日)。 4.本报告委估房地产评估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 5.配套工程款:预付一台发电机货款,规格型号:KS-500GF,功率:500千瓦,尚未投入使用。 6.截止评估基准日,施工方实际完成工程量(不含税)44,*,已支付工程款(不含税)43,*,欠付工程款1,*(注:此1,*的欠付工程款于2021年12月和2022年1月分两次付清,目前转让方已无欠款),若在本报告有效期内实现交易,本项目原所有权人与原施工人依据双方施工合同结清债权债务,与项目受让人无关,依法需要交纳的有关交易税费,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负担。 7.转让标的权属证明文件登记权利人为中国 (略) 三亚分公司,转让方与中国 (略) 三亚分公司均为中国 (略) 分公司,转让方确认已获转让标的实际控制人中国 (略) 同意,并有权处置该笔资产。 | |||||||
二、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 名 称 | 中国 (略) 海南分公司 | |||||||
基本情况 | 住 所 | (略) 丘海大道36号数字电视传输中心A区四楼 | ||||||
负责人 | 朱卫平 | |||||||
注册资本 | - | |||||||
经济性质 | (略) | |||||||
内部决策 情 况 | (略) 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股东会决议 R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R其他党委会议纪要 | |||||||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 (略) | ||||||
主要内容 | 1、中国 (略) 2021年第二十次党委会议纪要 2、中国有线电视关于《关于三亚有线数字电视传输中心项目在建工程整体转让的清示》的批复 3、中国 (略) 2022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 |||||||
三、信息公告与交易条件 | ||||||||
信息公告 | 信息发布渠道 | 深圳文化产权 (略) 及官微、海南产权 (略) | ||||||
信息公告期限 | 自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24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采取如下方式处理: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项 目 推 广 | 项目推广 | R是 □否 | ||||||
推广渠道 | ||||||||
推广期限 |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00 万元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R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 |||||||
成交价款支付期限 | 1.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在挂牌截止日18∶00前(以到账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到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在《国有资产转让进场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规定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有效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付款要求: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 (1)无需贷款的: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资产标的转让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对逾期支付的价款按每日千分之一收取违约金;若超过30天,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 (2)需银行贷款的:首期价款(含前期支付的交易保证金)为产权标的成交价格的5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含保证金)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妥银行贷款手续(包括签署贷款抵押合同、支付相关费用等手续),按揭贷款部分直接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已付款及银行同意贷款之和与受让价格的不足部分,受让方需将该不足部分自办妥银行贷款手续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或银行贷款政策变化等其他非转让方原因导致银行贷款不成或贷款不足等的,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资产标的转让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对逾期支付的价款按每日千分之一收取违约金;若超过30天,则视作受让方违约,*方已支付的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款,转让方有权另行公开处置标的。 4.受让方须同意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相关规定将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 (略) 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略) 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 (略) 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关于购买标的资产资格的规定。意向受让方已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2)意向受让方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标的资产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同意按照标的现状接收标的资产,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3)意向受让方同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不能受让标的,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或未能完成产权变更登记的,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将转让标的另行处置,意向受让方愿意承担给转让方及交易所等相关各方的赔偿责任。 (4) 意向受让方同意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权证书变更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配合。为办理产权证变更登记需要,交易双方还须按照不动产交易中心及相关部门的要求, 自行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等相关权证变更文件,履行相关流程。 (5)本项目成交后,意向受让方同意承担转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额的2%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3.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买项目资产资格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5.标的资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当地关于房地产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7.已自行了解并知晓与项目资产交易相关的最新政策法规,同意因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资格等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的,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以补偿转让方等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 |||||||
保证金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R是 □否 |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2000.00 万元 | |||||||
交纳时间 | R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交纳方式 | □支票 □电汇 R网上转账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直接退回 R成功受让后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 |||||||
四、受让方资格条件与遴选方式 | ||||||||
遴选 方案 | 受让方遴选方式及方案主要内容 | 本项目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与海南产权交易所联合挂牌项目,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通过书面文件进行有效报价。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意向竞买方取得竞买资格后即可进行自由报价; 自由竞价时间段:公告期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9时起至10时止。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加价幅度为*元,如有新的报价自动延续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则最高报价者确定为受让方。 | ||||||
受让方资格 条 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项目正式挂牌链接:http://**_id/3447/s_id/22.html 项目报名地址: (略) 丰台区顺和国际财富中心A座一层 联系方式:张女士 010-* 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深圳 地址: (略) 福田区滨河大道5008号 业务咨询:陈女士 0755-* 三亚 地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业务咨询:林女士0898-* |
三亚有线数字电视传输中心在建工程项目转让公告
金额单位:万元
一、转让标的简况 | ||||||||
标的名称 | 三亚有线数字电视传输中心在建工程项目 | |||||||
标的基本情况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建设位置 | (略) 河 (略) | |||||
证号 | 建字第*号 | |||||||
建设规模 | *栋,总建筑面积*.50平方米 | |||||||
建筑面积 | 目前用途 | |||||||
土地 | 坐落位置 | (略) 河 (略) | ||||||
土地证号 | 三土房(2012)字第*号 | 土地面积 | 8572.24平方米 | |||||
用 途 | 机关团体用地 | 类 型 | 出让 | |||||
终止日期 | 2062-07-20 | 已用年限 | 10年 | |||||
其他 | 名 称 | 计量单位 | ||||||
型 号 | 数 量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无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 行使优先购买权 | 无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海南中天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中国 (略) (略) | □核准 R备案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10月31日 | |||||||
帐面价值 | *万元 | |||||||
资产评估值 | *.*元 | |||||||
其他需要披 露 的 内 容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三亚有线数字电视传输中心在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用地面积8572.24平方米(12.86亩),项目位于 (略) (略) (略) 交叉口西北侧,项目正门 (略) 上。 2.设计优势:第一至三层裙楼每层层高为5米,第四至第十四层每层层高为3.3米,第四层部分面积为上人屋面,第四至第十四层为建筑主体标准层,每间房可设独立卫生间。 3.地段优势:项 (略) 中 (略) 北侧, (略) 一中及相关文化设施单位,西侧为 (略) 、 (略) ,对面是金鸡岭公寓、别墅区、凤凰水城高档住宅小区及红树林酒店等星级酒店,地理位置优越;距凤凰机场约 (略) 程,距火车站 (略) 程,交通十分便利。 4.区位优势:项目土地的所属片区符合商用规划。 二、重要事项披露: 1.该项目土地所属片区符合商用规划,评估报告是按照机关团体用地、建筑物用途行政办公出具的,该项目土地通过招拍挂取得,用途是机关团体用地。过户过程中发生的税费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该工程采取总包的承包方式。项目已于2022年 1月23日结构封顶,根据合同约定,后续还需要完成的工程工序有:主体的砌筑工程、外立面的装饰工程、公共部分的装修工程及水电与消防等附属工程,室外工程(绿化、道路、停车位)等。 3.土地年限50年(2012年5月31日至2062年7月20日)。 4.本报告委估房地产评估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 5.配套工程款:预付一台发电机货款,规格型号:KS-500GF,功率:500千瓦,尚未投入使用。 6.截止评估基准日,施工方实际完成工程量(不含税)44,*,已支付工程款(不含税)43,*,欠付工程款1,*(注:此1,*的欠付工程款于2021年12月和2022年1月分两次付清,目前转让方已无欠款),若在本报告有效期内实现交易,本项目原所有权人与原施工人依据双方施工合同结清债权债务,与项目受让人无关,依法需要交纳的有关交易税费,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负担。 7.转让标的权属证明文件登记权利人为中国 (略) 三亚分公司,转让方与中国 (略) 三亚分公司均为中国 (略) 分公司,转让方确认已获转让标的实际控制人中国 (略) 同意,并有权处置该笔资产。 | |||||||
二、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 名 称 | 中国 (略) 海南分公司 | |||||||
基本情况 | 住 所 | (略) 丘海大道36号数字电视传输中心A区四楼 | ||||||
负责人 | 朱卫平 | |||||||
注册资本 | - | |||||||
经济性质 | (略) | |||||||
内部决策 情 况 | (略) 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股东会决议 R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R其他党委会议纪要 | |||||||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 (略) | ||||||
主要内容 | 1、中国 (略) 2021年第二十次党委会议纪要 2、中国有线电视关于《关于三亚有线数字电视传输中心项目在建工程整体转让的清示》的批复 3、中国 (略) 2022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 |||||||
三、信息公告与交易条件 | ||||||||
信息公告 | 信息发布渠道 | 深圳文化产权 (略) 及官微、海南产权 (略) | ||||||
信息公告期限 | 自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24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采取如下方式处理: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项 目 推 广 | 项目推广 | R是 □否 | ||||||
推广渠道 | ||||||||
推广期限 |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00 万元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R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 |||||||
成交价款支付期限 | 1.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在挂牌截止日18∶00前(以到账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到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在《国有资产转让进场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规定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有效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付款要求: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 (1)无需贷款的: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资产标的转让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对逾期支付的价款按每日千分之一收取违约金;若超过30天,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 (2)需银行贷款的:首期价款(含前期支付的交易保证金)为产权标的成交价格的5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含保证金)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妥银行贷款手续(包括签署贷款抵押合同、支付相关费用等手续),按揭贷款部分直接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已付款及银行同意贷款之和与受让价格的不足部分,受让方需将该不足部分自办妥银行贷款手续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或银行贷款政策变化等其他非转让方原因导致银行贷款不成或贷款不足等的,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资产标的转让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对逾期支付的价款按每日千分之一收取违约金;若超过30天,则视作受让方违约,*方已支付的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款,转让方有权另行公开处置标的。 4.受让方须同意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相关规定将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 (略) 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略) 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 (略) 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关于购买标的资产资格的规定。意向受让方已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2)意向受让方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标的资产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同意按照标的现状接收标的资产,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3)意向受让方同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不能受让标的,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或未能完成产权变更登记的,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将转让标的另行处置,意向受让方愿意承担给转让方及交易所等相关各方的赔偿责任。 (4) 意向受让方同意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权证书变更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配合。为办理产权证变更登记需要,交易双方还须按照不动产交易中心及相关部门的要求, 自行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等相关权证变更文件,履行相关流程。 (5)本项目成交后,意向受让方同意承担转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额的2%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3.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买项目资产资格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5.标的资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当地关于房地产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7.已自行了解并知晓与项目资产交易相关的最新政策法规,同意因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资格等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的,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以补偿转让方等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 |||||||
保证金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R是 □否 |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2000.00 万元 | |||||||
交纳时间 | R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交纳方式 | □支票 □电汇 R网上转账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直接退回 R成功受让后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 |||||||
四、受让方资格条件与遴选方式 | ||||||||
遴选 方案 | 受让方遴选方式及方案主要内容 | 本项目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与海南产权交易所联合挂牌项目,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通过书面文件进行有效报价。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意向竞买方取得竞买资格后即可进行自由报价; 自由竞价时间段:公告期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9时起至10时止。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加价幅度为*元,如有新的报价自动延续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则最高报价者确定为受让方。 | ||||||
受让方资格 条 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项目正式挂牌链接:http://**_id/3447/s_id/22.html 项目报名地址: (略) 丰台区顺和国际财富中心A座一层 联系方式:张女士 010-* 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深圳 地址: (略) 福田区滨河大道5008号 业务咨询:陈女士 0755-* 三亚 地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业务咨询:林女士0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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