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T2014-29-1号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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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T2014-29-1号拍卖出让公告

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临国土资告字[2022]9号

经临漳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编号

位 置

土 地 面 积(㎡)

土地用途

开发程度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年)

起拍价(万元)

增价 幅度(万元)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竖向界限

上限

(m)

下限(m)

高差(m)

*-1

临漳县邺都工业园区经三街东、公租房一期北

*.30

工业用地

净地条件出让

M≥1.2

≥50

≤10

24

-10

34

50

427

20

427

  1.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二、满足拍卖出让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书面申请,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4日至 2022年11月24日到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4日 至 2022年11月24日到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22年11月24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11月25日上午10时整在临漳县行政审批局五楼第二开标室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向我局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该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地块,各项指标按照《临漳县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2022〕-7)规定的临漳县“标准地”控制性指标标准执行。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同时与临漳县园区管委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临漳县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承诺书。

    (三)本次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日内交付出让土地,双方签订《交地确认书》,签订《交地确认书》视为该幅出让土地已经交付,竞得人不得另行主张其他形式的交接;竞得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竞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地块开发程度为:净地条件出让。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不低于*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元/年。其他建设要求按照《*-1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及产业政策条件》进行建设。

    (五)本次拍卖不设底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成交。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除应交纳成交价款外,还须另行支付应向政府部门交纳的相关税、费。

    (六)本次拍卖出让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临 (略) 西段北侧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10-*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临漳支行

    帐 号:**

    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4日

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临国土资告字[2022]9号

经临漳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编号

位 置

土 地 面 积(㎡)

土地用途

开发程度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年)

起拍价(万元)

增价 幅度(万元)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竖向界限

上限

(m)

下限(m)

高差(m)

*-1

临漳县邺都工业园区经三街东、公租房一期北

*.30

工业用地

净地条件出让

M≥1.2

≥50

≤10

24

-10

34

50

427

20

427

  1.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二、满足拍卖出让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书面申请,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4日至 2022年11月24日到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4日 至 2022年11月24日到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22年11月24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11月25日上午10时整在临漳县行政审批局五楼第二开标室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向我局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该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地块,各项指标按照《临漳县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2022〕-7)规定的临漳县“标准地”控制性指标标准执行。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同时与临漳县园区管委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临漳县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承诺书。

    (三)本次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日内交付出让土地,双方签订《交地确认书》,签订《交地确认书》视为该幅出让土地已经交付,竞得人不得另行主张其他形式的交接;竞得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竞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地块开发程度为:净地条件出让。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不低于*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元/年。其他建设要求按照《*-1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及产业政策条件》进行建设。

    (五)本次拍卖不设底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成交。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除应交纳成交价款外,还须另行支付应向政府部门交纳的相关税、费。

    (六)本次拍卖出让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临 (略) 西段北侧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10-*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临漳支行

    帐 号:**

    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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