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灵自然告字(2022)07号
灵石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灵自然告字(2022)07号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
---|---|---|---|---|---|---|---|---|
容 积 率 | 建筑限高(m) | |||||||
灵自然2022-36-2 | 翠峰镇水峪村 | 4616.07 | 住宅用地 | ≥1且≤2.6 | 70 | 196 | 建筑高度不得超过54米;本次出让S-19-05 | |
灵自然2022-36-1 | 翠峰镇水峪村 | *.65 | 住宅用地 | ≥1且≤2.6 | 70 | 773 | 建筑高度不得超过54米;本次出让S-19-05 | |
灵自然2022-34-3 | 两渡镇圪台村 | *.56 | 工业用地 | ≥1 | 50 | 496 | 建筑限高50米。地块总用地面积为*.65平方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本次出让的用地面积为*. 58平方米、*.56 | |
灵自然2022-34-2 | 两渡镇圪台村 | *.58 | 工业用地 | ≥1 | 50 | 2062 | 建筑限高50米。地块总用地面积为*.65平方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本次出让的用地面积为*. 58平方米、*.56 | |
灵自然2022-34-1 | 两渡镇圪台村 | *.26 | 工业用地 | ≥1 | 50 | 2430 | 建筑限高50米。地块总用地面积为*.65平方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本次出让的用地面积为*. 58平方米、*.56 |
宗地/矿区编号 | 附件名称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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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积 率 | 建筑限高(m) | |||||||
灵自然2022-36-2 | 翠峰镇水峪村 | 4616.07 | 住宅用地 | ≥1且≤2.6 | 70 | 196 | 建筑高度不得超过54米;本次出让S-19-05 | |
灵自然2022-36-1 | 翠峰镇水峪村 | *.65 | 住宅用地 | ≥1且≤2.6 | 70 | 773 | 建筑高度不得超过54米;本次出让S-19-05 | |
灵自然2022-34-3 | 两渡镇圪台村 | *.56 | 工业用地 | ≥1 | 50 | 496 | 建筑限高50米。地块总用地面积为*.65平方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本次出让的用地面积为*. 58平方米、*.56 | |
灵自然2022-34-2 | 两渡镇圪台村 | *.58 | 工业用地 | ≥1 | 50 | 2062 | 建筑限高50米。地块总用地面积为*.65平方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本次出让的用地面积为*. 58平方米、*.56 | |
灵自然2022-34-1 | 两渡镇圪台村 | *.26 | 工业用地 | ≥1 | 50 | 2430 | 建筑限高50米。地块总用地面积为*.65平方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本次出让的用地面积为*. 58平方米、*.56 |
宗地/矿区编号 | 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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