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一批约28655.1m3原料砂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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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一批约28655.1m3原料砂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略) 一批约28655.1 m3原料砂公开挂牌转让

项目编号

QY*HN0269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日

挂牌截止日期

**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略) 美兰区灵山鹿场收储基地

序号

标的名称

评估数量

(m3)

评估总价

(元)

挂牌总价

(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略) 一批约28655.1 m3原料砂

约28655.1

*

*

40

标的情况

本次转让的原料砂类型为天然砂,数量约28655.1m3,目前 (略) 美兰区灵山鹿场收储基地。砂料来源于出版社项目、安居房C02地块项目、安置房A04地块项目、和风家园住宅项目E5102地块项目、江东湾数字创意谷项目的基坑开挖,详见检测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

特别告知

1、原料砂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2、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评估情况

评估总价

221.4093万元

评估基准日

**日

评估机构

海南振和盛房产地估价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情况

转让方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海口江东 (略)

转让方承诺

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

决策文件

1、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收文呈批表、海江东局函〔2021〕2413号关于做好项目范围内砂石土料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2、江东新区砂石土管理委托协议、园林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19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受让方

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使用本次转让的原料砂须接受转让方流向跟踪,受让方不得将原料砂擅自转让给第三人,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没收受让方履约保证金。在履约过程中若发现原料砂违规使用,转让方有权停止供应原料砂,并解除购销合同,没收受让方履约保证金。为了免责,转让方有权提请有关监管机关进行监查。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交砂石用途承诺函。
2、提货方式由受让方到原料砂堆存点自提,运输费用及装卸车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在合同签署日起30天内运走全部砂石,如遇特殊情况受让方无法按时履约,经转让方同意情况下可以延期,延期1天扣除5000元,直至履约保证金扣完;如转让方不同意延期,则剩余标的物由转让方无偿收回再行处置,履约保证金不退还。运输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3、在竞买前,转让方转让的原料砂已经受让方实地看样,受让方确认转让方转让的原料砂质量完全符合受让方需求,对转让方转让的原料砂质量无任何异议,不会就砂料质量提出任何有异议或以其他理由否定砂料质量,并提出权利要求。

标的交割

按《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1、**日前须提交报名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40万元,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日17:00。
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转让价款结算:

(1)标的物成交结算总量以双方代表现场计量确认为准,据实结算。现场计量方式:双方代表按车量方计量或联合测量计量。

(2)结算货款与实收货款不一致时,待提货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按多还少补的原则一次性结清。

(3)成交后,买受双方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在《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10%补齐履约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和预付50%的货款作为首期款(以银行汇款底单汇出日期为准)。如首期款不按时支付,则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4)本次交易采取分批付款、分批提货的方式,首期款为合同价的50%,尾款为合同价的50%。受让方支付首期款后,应于3日内开始组织提货。当已提货价值达到已缴纳货款的85%后,受让方应在3个工作日 内补缴货款。如货款不按时支付,转让方有权停止供货。如受让方在7个工作日内仍不支付货款,则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意向竞买方参加竞价,由该意向竞买方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成交后,受让方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我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 (略) 美兰区灵山鹿场收储基地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日 17:00止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在**日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并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用于项目部分预付款结算,剩余预付款支付给转让方。竞价未成功的竞买方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方在内的各竞买方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的;
(6)未按照《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买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并竞买成功的。

服务费

本次转让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照成交价款的2.5%缴纳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

(略) 一批约28655.1 m3原料砂

11月2日9:00

11月16日9:30

3000元

120秒

附件下载

1、《产权受让申请表》

2、《网络竞价须知》

3、《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

4、《承诺函》

咨询电话

标的咨询:施女士 * 刘女士 *
报名咨询:李女士 *

技术支持:徐先生 *

单位地址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其它


*

项目名称

(略) 一批约28655.1 m3原料砂公开挂牌转让

项目编号

QY*HN0269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日

挂牌截止日期

**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略) 美兰区灵山鹿场收储基地

序号

标的名称

评估数量

(m3)

评估总价

(元)

挂牌总价

(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略) 一批约28655.1 m3原料砂

约28655.1

*

*

40

标的情况

本次转让的原料砂类型为天然砂,数量约28655.1m3,目前 (略) 美兰区灵山鹿场收储基地。砂料来源于出版社项目、安居房C02地块项目、安置房A04地块项目、和风家园住宅项目E5102地块项目、江东湾数字创意谷项目的基坑开挖,详见检测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

特别告知

1、原料砂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2、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评估情况

评估总价

221.4093万元

评估基准日

**日

评估机构

海南振和盛房产地估价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情况

转让方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海口江东 (略)

转让方承诺

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

决策文件

1、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收文呈批表、海江东局函〔2021〕2413号关于做好项目范围内砂石土料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2、江东新区砂石土管理委托协议、园林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19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受让方

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使用本次转让的原料砂须接受转让方流向跟踪,受让方不得将原料砂擅自转让给第三人,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没收受让方履约保证金。在履约过程中若发现原料砂违规使用,转让方有权停止供应原料砂,并解除购销合同,没收受让方履约保证金。为了免责,转让方有权提请有关监管机关进行监查。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交砂石用途承诺函。
2、提货方式由受让方到原料砂堆存点自提,运输费用及装卸车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在合同签署日起30天内运走全部砂石,如遇特殊情况受让方无法按时履约,经转让方同意情况下可以延期,延期1天扣除5000元,直至履约保证金扣完;如转让方不同意延期,则剩余标的物由转让方无偿收回再行处置,履约保证金不退还。运输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3、在竞买前,转让方转让的原料砂已经受让方实地看样,受让方确认转让方转让的原料砂质量完全符合受让方需求,对转让方转让的原料砂质量无任何异议,不会就砂料质量提出任何有异议或以其他理由否定砂料质量,并提出权利要求。

标的交割

按《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1、**日前须提交报名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40万元,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日17:00。
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转让价款结算:

(1)标的物成交结算总量以双方代表现场计量确认为准,据实结算。现场计量方式:双方代表按车量方计量或联合测量计量。

(2)结算货款与实收货款不一致时,待提货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按多还少补的原则一次性结清。

(3)成交后,买受双方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在《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10%补齐履约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和预付50%的货款作为首期款(以银行汇款底单汇出日期为准)。如首期款不按时支付,则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4)本次交易采取分批付款、分批提货的方式,首期款为合同价的50%,尾款为合同价的50%。受让方支付首期款后,应于3日内开始组织提货。当已提货价值达到已缴纳货款的85%后,受让方应在3个工作日 内补缴货款。如货款不按时支付,转让方有权停止供货。如受让方在7个工作日内仍不支付货款,则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意向竞买方参加竞价,由该意向竞买方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成交后,受让方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我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 (略) 美兰区灵山鹿场收储基地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日 17:00止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在**日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并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用于项目部分预付款结算,剩余预付款支付给转让方。竞价未成功的竞买方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方在内的各竞买方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的;
(6)未按照《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买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并竞买成功的。

服务费

本次转让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照成交价款的2.5%缴纳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

(略) 一批约28655.1 m3原料砂

11月2日9:00

11月16日9:30

3000元

120秒

附件下载

1、《产权受让申请表》

2、《网络竞价须知》

3、《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

4、《承诺函》

咨询电话

标的咨询:施女士 * 刘女士 *
报名咨询:李女士 *

技术支持:徐先生 *

单位地址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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