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林甸镇东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9032棵林木所有权转让
林甸县林甸镇东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9032棵林木所有权转让
联系人:李宏波
联系电话:*
挂牌价格(元/年):*.0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林木采伐按正规程序进行,只出让林木,不出让土地。2、林木采伐等相关手续及费用由成交方自行负责办理。3、资产产权交付具体事项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受让方条件: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意向受让方务必在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前对转让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标的全部瑕疵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2、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割协议、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3、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转让标的交割、过户等事宜不能即时办理的,不影响交易结果。相关事宜根据疫情情况和转让方当地防控要求调整顺延。
交易保证金(元):*.0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10
阶梯价:5000
价款划入账户名称:黑龙江农村 (略)
价款划入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略) (略) 支行
价款划入账户账 号:*027
备注:报名联系方式:0451-*。 一、《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意向受让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现有下列行为的,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或农村产权交易管理部门将当事人列入失信名单,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经济或法律责任。1、扰乱正常交易秩序,不听劝阻的;2、项目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交易价款的;3、竞价过程中连续乱出价等不正当行为的;4、交易中发现有其他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先缴纳保证金,再报名。 附件上传:1. 自然人请上传报名人身份证、交保证金凭证。2.企业请上传营业执照、对公缴纳保证金凭证。审批人选择金鹏聪,项目结束后,未中标方保证金将于项目结束次日起5-10个工作日内退还
受让方条件: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意向受让方务必在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前对转让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标的全部瑕疵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2、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割协议、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3、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转让标的交割、过户等事宜不能即时办理的,不影响交易结果。相关事宜根据疫情情况和转让方当地防控要求调整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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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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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元/年):*.0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林木采伐按正规程序进行,只出让林木,不出让土地。2、林木采伐等相关手续及费用由成交方自行负责办理。3、资产产权交付具体事项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受让方条件: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意向受让方务必在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前对转让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标的全部瑕疵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2、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割协议、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3、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转让标的交割、过户等事宜不能即时办理的,不影响交易结果。相关事宜根据疫情情况和转让方当地防控要求调整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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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10
阶梯价:5000
价款划入账户名称:黑龙江农村 (略)
价款划入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略) (略) 支行
价款划入账户账 号:*027
备注:报名联系方式:0451-*。 一、《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意向受让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现有下列行为的,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或农村产权交易管理部门将当事人列入失信名单,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经济或法律责任。1、扰乱正常交易秩序,不听劝阻的;2、项目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交易价款的;3、竞价过程中连续乱出价等不正当行为的;4、交易中发现有其他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先缴纳保证金,再报名。 附件上传:1. 自然人请上传报名人身份证、交保证金凭证。2.企业请上传营业执照、对公缴纳保证金凭证。审批人选择金鹏聪,项目结束后,未中标方保证金将于项目结束次日起5-10个工作日内退还
受让方条件: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意向受让方务必在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前对转让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标的全部瑕疵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2、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割协议、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3、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转让标的交割、过户等事宜不能即时办理的,不影响交易结果。相关事宜根据疫情情况和转让方当地防控要求调整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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