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变更原新罗区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地块2011挂-G(尚宇环保)A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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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变更原新罗区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地块2011挂-G(尚宇环保)A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公告

我局收到福建省 (略) 提出关于申请变更原新罗区工业用地

  2011挂-G(尚宇环保)地块规划条件的报告后,经评估及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后,组织 (略) 城 (略) 编制《 (略) 地块规划条件》(变更调整),现已通过论证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将拟变更的规划条件予以批前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公告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6日,公告期10天。公告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 (略) 自然资源局反馈(通讯地址: (略) 新罗 (略) 2号,邮编:*,联系电话:0597-*,电子邮箱:*@*63.com)。

  附:1、原新罗区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地块2011挂-G(尚宇环保)A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变更内容

  2、新罗区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地块2011挂-G(尚宇环保)规划设计条件附图(变更前)

  3、 (略) 地块规划条件附图(变更后)

   (略) 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7日

  附件1

  原新罗区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地块2011挂-G(尚宇环保)A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变更内容

  一、变更原因

  2012年, (略) 城乡规划局出具新罗区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地块2011挂-G(尚宇环保)A地块规划条件,2014年福建 (略) 依法取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22年办理了不动产权证。 (略) 因生产发展需要拟在宗地内新建车间和办公楼,因原规划条件中部分指标与现行的《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的要求不符,为满足公司建设需求,福建省 (略) 向我局申请对原规划条件指标进行变更。

  二、原地块规划条件指标情况

   (略) 城乡规划局于2012年11月出具了《新罗区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地块2011挂-G(尚宇环保)A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条件指标如下:

  (1)规划用地性质: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专用设备制造业)

  (2)规划用地面积:*.6㎡;

  (3)建筑面积:*-*㎡;

  (4)生产服务设施建筑面积:≤3000㎡;

  (5)建、构筑物基底面积:6730-8980㎡;

  (6)绿地面积:4490㎡;

  (7)建筑系数:30%—40%;

  (8)容积率:0.7-0.9;

  (9)绿地率:20%;

  (10)建筑控制高度:≤24米;

  (11)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1570㎡;

  (12)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7%。

  三、拟变更后规划条件指标

  本次变更后的规划用地面积以不动产权证确权登记面积为准,其余指标根据《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闽政〔2022〕19号)的相关要求进行控制,变更后规划条件技术经济指标如下:

  (1)规划用地性质: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金属制品业)

  (2)规划用地面积*.85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36平方米, (略) 用地面积1185.49平方米

  (3)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7%

  (4)计容建筑面积:≥*㎡且<*㎡

  (5)生产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20%

  (6)容积率:≥1.1且<2.0

  (7)建筑系数:40%-55%

  (8)绿地率:10%-20%

  (9)建筑控制高度:≤24米

我局收到福建省 (略) 提出关于申请变更原新罗区工业用地

  2011挂-G(尚宇环保)地块规划条件的报告后,经评估及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后,组织 (略) 城 (略) 编制《 (略) 地块规划条件》(变更调整),现已通过论证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将拟变更的规划条件予以批前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公告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6日,公告期10天。公告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 (略) 自然资源局反馈(通讯地址: (略) 新罗 (略) 2号,邮编:*,联系电话:0597-*,电子邮箱:*@*63.com)。

  附:1、原新罗区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地块2011挂-G(尚宇环保)A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变更内容

  2、新罗区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地块2011挂-G(尚宇环保)规划设计条件附图(变更前)

  3、 (略) 地块规划条件附图(变更后)

   (略) 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7日

  附件1

  原新罗区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地块2011挂-G(尚宇环保)A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变更内容

  一、变更原因

  2012年, (略) 城乡规划局出具新罗区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地块2011挂-G(尚宇环保)A地块规划条件,2014年福建 (略) 依法取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22年办理了不动产权证。 (略) 因生产发展需要拟在宗地内新建车间和办公楼,因原规划条件中部分指标与现行的《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的要求不符,为满足公司建设需求,福建省 (略) 向我局申请对原规划条件指标进行变更。

  二、原地块规划条件指标情况

   (略) 城乡规划局于2012年11月出具了《新罗区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地块2011挂-G(尚宇环保)A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条件指标如下:

  (1)规划用地性质: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专用设备制造业)

  (2)规划用地面积:*.6㎡;

  (3)建筑面积:*-*㎡;

  (4)生产服务设施建筑面积:≤3000㎡;

  (5)建、构筑物基底面积:6730-8980㎡;

  (6)绿地面积:4490㎡;

  (7)建筑系数:30%—40%;

  (8)容积率:0.7-0.9;

  (9)绿地率:20%;

  (10)建筑控制高度:≤24米;

  (11)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1570㎡;

  (12)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7%。

  三、拟变更后规划条件指标

  本次变更后的规划用地面积以不动产权证确权登记面积为准,其余指标根据《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闽政〔2022〕19号)的相关要求进行控制,变更后规划条件技术经济指标如下:

  (1)规划用地性质: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金属制品业)

  (2)规划用地面积*.85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36平方米, (略) 用地面积1185.49平方米

  (3)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7%

  (4)计容建筑面积:≥*㎡且<*㎡

  (5)生产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20%

  (6)容积率:≥1.1且<2.0

  (7)建筑系数:40%-55%

  (8)绿地率:10%-20%

  (9)建筑控制高度:≤2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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