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徐汇区虹梅街道xh212b-02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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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徐汇区虹梅街道xh212b-02地块

填报单位:(盖章)

(略) 徐汇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徐协示字(2022)第3号

(略) 徐汇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出让价格

(万元)

意向用地者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徐汇区

徐汇区虹梅街道 xh212b-02地块

东至xh203-03地块、南至钦州北路,西至xh212b-01地块,北至xh203-02地块

四级

0.29337

xh212b-02地块: 1.3

xh212b-02:文体用地

xh212b-02:文体用地50年

2370

(略) 漕河泾新兴 (略)

1、功能定位:着力打造“15分钟社区生活圈”的文体服务中心,覆盖周边产业街区就业人口和社区人群,提供便捷可达的高品质社区文化、体育服务,打造以小型文化展览、开放剧场、运动馆为功能的文体场馆,应着力引进前沿文体资源,吸引年轻化社群。

2、社区文化设施建筑面积为2700平方米,社区体育设施建筑面积为1113平方米。其中1500平方米社区文化设施建成后产权应无偿移交徐汇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交付公共服务设施应相对集中,有独立出入口,功能布局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具体方案以接收部门审定为准。

3、地下空间建设要求: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4500平方米,其中文化建筑面积不大于1200平方米,其余为停车功能。整个地下停车库建成后停车数据纳入区大数据中心统筹管理。

4、民防要求:本项目应按照地上建筑面积的10%配建*类民防工程,产权归受让人所有并由其管理。配建面积、防护等级、战时用途等以审定方案为准。

5、物业持有与转让要求:

受让人须在出让年限内整体持有,不得分割转让。登记最小单位为整宗地。

6、监管要求:在项目和具体方案审定过程中,建设和运营方案需经区文旅局审核通过,建成后该项目文化运营功能、运营主体、文化活动等监管职责由区文旅局落实。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址: (略) 南宁路969号

单位:徐汇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女士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略) 徐汇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填报单位:(盖章)

(略) 徐汇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徐协示字(2022)第3号

(略) 徐汇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出让价格

(万元)

意向用地者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徐汇区

徐汇区虹梅街道 xh212b-02地块

东至xh203-03地块、南至钦州北路,西至xh212b-01地块,北至xh203-02地块

四级

0.29337

xh212b-02地块: 1.3

xh212b-02:文体用地

xh212b-02:文体用地50年

2370

(略) 漕河泾新兴 (略)

1、功能定位:着力打造“15分钟社区生活圈”的文体服务中心,覆盖周边产业街区就业人口和社区人群,提供便捷可达的高品质社区文化、体育服务,打造以小型文化展览、开放剧场、运动馆为功能的文体场馆,应着力引进前沿文体资源,吸引年轻化社群。

2、社区文化设施建筑面积为2700平方米,社区体育设施建筑面积为1113平方米。其中1500平方米社区文化设施建成后产权应无偿移交徐汇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交付公共服务设施应相对集中,有独立出入口,功能布局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具体方案以接收部门审定为准。

3、地下空间建设要求: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4500平方米,其中文化建筑面积不大于1200平方米,其余为停车功能。整个地下停车库建成后停车数据纳入区大数据中心统筹管理。

4、民防要求:本项目应按照地上建筑面积的10%配建*类民防工程,产权归受让人所有并由其管理。配建面积、防护等级、战时用途等以审定方案为准。

5、物业持有与转让要求:

受让人须在出让年限内整体持有,不得分割转让。登记最小单位为整宗地。

6、监管要求:在项目和具体方案审定过程中,建设和运营方案需经区文旅局审核通过,建成后该项目文化运营功能、运营主体、文化活动等监管职责由区文旅局落实。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址: (略) 南宁路969号

单位:徐汇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女士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略) 徐汇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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