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海甸岛北堤防洪(潮)堤护脚应急修复工程海域论证报告的公示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海甸岛北堤防洪(潮)堤护脚应急修复工程海域论证报告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海甸岛北堤防洪(潮)堤护脚应急修复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甸岛北堤防洪(潮)堤护脚应急修复工程项目。
二、项目概况
海甸岛北堤防洪(潮)堤护脚应急修复工程项目位于海甸岛北部的沿海岸边。海 (略) 堤防已经投入运行10余年,由于洪潮长期不停地冲刷,原有护脚已有多处损坏, (略) 出现底部掏空现象,局部挡墙也出现有错位现象,局部的护脚损坏, (略) 堤防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申请海甸岛北堤防洪(潮)堤护脚应急修复工程项目用海,项目用海面积为0.8519公顷,占用岸线长度 509.8米,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等,用海类型为特殊用海,用海性质为公益性,用海年限40年,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复堤防主体挡墙墙前护脚、 (略) 出现掏空损坏部分。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
(略) 堤防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四、海域使用论证机构
海南南海海岸工程与生态环境研究所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全本
海甸岛北堤防洪(潮)堤护脚应急修复工程海域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详见附件。
六、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意见接收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 (略) (略) 行政中心15栋南楼2038室
联系人:徐啟灿
联系电话:0898-*
Email:*@*63.com
七、公众意见受理时间
公众可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
附件:海甸岛北堤防洪(潮)堤护脚应急修复工程海域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14日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海甸岛北堤防洪(潮)堤护脚应急修复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甸岛北堤防洪(潮)堤护脚应急修复工程项目。
二、项目概况
海甸岛北堤防洪(潮)堤护脚应急修复工程项目位于海甸岛北部的沿海岸边。海 (略) 堤防已经投入运行10余年,由于洪潮长期不停地冲刷,原有护脚已有多处损坏, (略) 出现底部掏空现象,局部挡墙也出现有错位现象,局部的护脚损坏, (略) 堤防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申请海甸岛北堤防洪(潮)堤护脚应急修复工程项目用海,项目用海面积为0.8519公顷,占用岸线长度 509.8米,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等,用海类型为特殊用海,用海性质为公益性,用海年限40年,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复堤防主体挡墙墙前护脚、 (略) 出现掏空损坏部分。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
(略) 堤防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四、海域使用论证机构
海南南海海岸工程与生态环境研究所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全本
海甸岛北堤防洪(潮)堤护脚应急修复工程海域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详见附件。
六、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意见接收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 (略) (略) 行政中心15栋南楼2038室
联系人:徐啟灿
联系电话:0898-*
Email:*@*63.com
七、公众意见受理时间
公众可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
附件:海甸岛北堤防洪(潮)堤护脚应急修复工程海域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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