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龙股水至塘口段十七个采区四年采砂权拍卖公告
建始县龙股水至塘口段十七个采区四年采砂权拍卖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经建始县水利局委托,对建始县龙股水至东洛河9处采区的新增资源量和红岩河至广润河经转换后的8处采区的资源量四年采砂权 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拍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 根据《湖北省建始县河道采砂储量复核报告(2021-2025年)》、《湖北省建始县河道采砂八个保留区转化为可采区可行性论证报告》、《湖北省建始县河道砂(新增资源量)采砂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晟明矿评字【2022】011号)》、《建始县龙股水至塘口段等17处采区2022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本次采砂权出让范围分为两个采区,其拐点坐标及相关信息见下表1、表2: 表1:原可采区内复核后新增资源量
表2:保留区转化为可采区后资源量
特别说明: 1、上表所述的十七个采区的相应采砂权以现状整体拍卖,出让期限为 4年(2022年--2025年)。标的可采位置的起点、终点、坐标等详情以《建始县龙股水至塘口段等17处采区2022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为准。拍卖人不集中组织标的踏勘,竞买人自公告之日起自行查勘标的; 2、本次采砂权出让以开采物每吨单价为单位进行公开拍卖,买受人按年度实际开采量结算相应年度的河道砂石矿业权出让收益(成交价款),具体结算时点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3、本次出让标的包含的可开采资源量4年共计约 * 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出让年限内的开采总量不得低于 * 吨,若实际开采总量低于 * 吨,买受人须以 * 吨的总量及拍卖成交单价核算出的金额为结算标准,在本次出让采砂权到期之日起 10日内 补足差额部分。 二、拍卖起始价及加价幅度:
计价单位:人民币 三、竞买资格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得后,买受人须自行负责相关资质手续的办理,依法取得河道采砂的相关许可,并承担因此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赔偿责任。 有意竞买者应于2022年11月26日至2022年12月05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湖北 (略) ( (略) 九立方三单元2503室)获取拍卖文件、办理相关竞买手续。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05日16:00时。对按拍卖公告和出让文件要求履行报名手续的竞买人,我公司将在2022年12月05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本次拍卖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竞买申请人不得少于 3 人,否则取消本次拍卖。 五、拍卖会时间及地点: 拍卖会时间:2022年 12 月 06 日 15:00 时。 拍卖会地点: (略) 第三开标室 (建始县建始大道 交通货运信息大楼) 六、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1、本次拍卖会设有底价,不达底价不得成交,拍卖会采用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2、其他相关事宜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建始县水利局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718-* 湖北 (略)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建始县水利局 湖北 (略) 2022 年 11 月 14 日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经建始县水利局委托,对建始县龙股水至东洛河9处采区的新增资源量和红岩河至广润河经转换后的8处采区的资源量四年采砂权 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拍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 根据《湖北省建始县河道采砂储量复核报告(2021-2025年)》、《湖北省建始县河道采砂八个保留区转化为可采区可行性论证报告》、《湖北省建始县河道砂(新增资源量)采砂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晟明矿评字【2022】011号)》、《建始县龙股水至塘口段等17处采区2022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本次采砂权出让范围分为两个采区,其拐点坐标及相关信息见下表1、表2: 表1:原可采区内复核后新增资源量
表2:保留区转化为可采区后资源量
特别说明: 1、上表所述的十七个采区的相应采砂权以现状整体拍卖,出让期限为 4年(2022年--2025年)。标的可采位置的起点、终点、坐标等详情以《建始县龙股水至塘口段等17处采区2022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为准。拍卖人不集中组织标的踏勘,竞买人自公告之日起自行查勘标的; 2、本次采砂权出让以开采物每吨单价为单位进行公开拍卖,买受人按年度实际开采量结算相应年度的河道砂石矿业权出让收益(成交价款),具体结算时点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3、本次出让标的包含的可开采资源量4年共计约 * 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出让年限内的开采总量不得低于 * 吨,若实际开采总量低于 * 吨,买受人须以 * 吨的总量及拍卖成交单价核算出的金额为结算标准,在本次出让采砂权到期之日起 10日内 补足差额部分。 二、拍卖起始价及加价幅度:
计价单位:人民币 三、竞买资格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得后,买受人须自行负责相关资质手续的办理,依法取得河道采砂的相关许可,并承担因此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赔偿责任。 有意竞买者应于2022年11月26日至2022年12月05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湖北 (略) ( (略) 九立方三单元2503室)获取拍卖文件、办理相关竞买手续。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05日16:00时。对按拍卖公告和出让文件要求履行报名手续的竞买人,我公司将在2022年12月05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本次拍卖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竞买申请人不得少于 3 人,否则取消本次拍卖。 五、拍卖会时间及地点: 拍卖会时间:2022年 12 月 06 日 15:00 时。 拍卖会地点: (略) 第三开标室 (建始县建始大道 交通货运信息大楼) 六、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1、本次拍卖会设有底价,不达底价不得成交,拍卖会采用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2、其他相关事宜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建始县水利局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718-* 湖北 (略)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建始县水利局 湖北 (略) 2022 年 11 月 14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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