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湘江湾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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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湘江湾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设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株潭湘江湾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核准长株潭湘江湾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的批复》(潭经管审[2022]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株潭湘江湾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设计

2.2项目地点:湘潭经开区沿江路以西、吉利路以南、罐子窑路以北地块,取水口位于罐子窑路与沿江路交汇处的湘江岸边,新增供水管网主要覆盖白石路以北的商住地块和工业地块。

2.3建设规模:长株潭湘江湾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是湘潭经开区自来水厂的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90554.83万元。项目拟收购湘潭 (略) 已建的湘潭经开区自来水厂、已建管网、特许经营权等全部资产(日处理能力5万m3/d),并在此基础上新增10万m3/d供水系统,包括综合楼、机修间、仓库、鼓风机房、混合设备井、格栅井、絮凝池、沉淀池、滤池、清水池、回收水池、排泥池、浓缩池、储泥池、厂区管道、厂区供配电设施、道路、广场、围墙、土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厂区亮化、绿化等,购置相关专用设备,并配建供水管网130.35Km及沉淀池钢结构顶棚(含已建沉淀池长106米,宽16米)、视频监控。总设计规模为30万m3/d,现状供水规模为5万m3/d,近期水厂供水规模扩建10万m3/d,近期扩建设计一次完成,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在现状基础上扩建5万m3/d,建成后水厂供水规模为10万m3/d;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再扩建5万m3/d,建成后水厂供水规模为15万m3/d。

2.4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90554.83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和银行贷款

2.6招标范围:包括长株潭湘江湾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包含初步设计阶段所有设计文件和图纸、设计概算应同步提供)及后续相关服务。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20日,其中:

□方案设计:/ 。

?初步设计:设计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后续服务:配合完成初步设计的评审及取得批复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的。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年内(年月日前)不少于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略) 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 (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 (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 (略) 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 (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 (略) 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湘潭经开区莲城大道98号 地 址: (略) 岳塘区莲城步行街大厦A

九华大楼1405号座*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刘先生项目负责人:刘思柏

电 话:*电 话:0731-*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株潭湘江湾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核准长株潭湘江湾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的批复》(潭经管审[2022]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株潭湘江湾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设计

2.2项目地点:湘潭经开区沿江路以西、吉利路以南、罐子窑路以北地块,取水口位于罐子窑路与沿江路交汇处的湘江岸边,新增供水管网主要覆盖白石路以北的商住地块和工业地块。

2.3建设规模:长株潭湘江湾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是湘潭经开区自来水厂的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90554.83万元。项目拟收购湘潭 (略) 已建的湘潭经开区自来水厂、已建管网、特许经营权等全部资产(日处理能力5万m3/d),并在此基础上新增10万m3/d供水系统,包括综合楼、机修间、仓库、鼓风机房、混合设备井、格栅井、絮凝池、沉淀池、滤池、清水池、回收水池、排泥池、浓缩池、储泥池、厂区管道、厂区供配电设施、道路、广场、围墙、土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厂区亮化、绿化等,购置相关专用设备,并配建供水管网130.35Km及沉淀池钢结构顶棚(含已建沉淀池长106米,宽16米)、视频监控。总设计规模为30万m3/d,现状供水规模为5万m3/d,近期水厂供水规模扩建10万m3/d,近期扩建设计一次完成,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在现状基础上扩建5万m3/d,建成后水厂供水规模为10万m3/d;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再扩建5万m3/d,建成后水厂供水规模为15万m3/d。

2.4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90554.83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和银行贷款

2.6招标范围:包括长株潭湘江湾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包含初步设计阶段所有设计文件和图纸、设计概算应同步提供)及后续相关服务。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20日,其中:

□方案设计:/ 。

?初步设计:设计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后续服务:配合完成初步设计的评审及取得批复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的。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年内(年月日前)不少于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略) 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 (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 (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 (略) 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 (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 (略) 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湘潭经开区莲城大道98号 地 址: (略) 岳塘区莲城步行街大厦A

九华大楼1405号座*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刘先生项目负责人:刘思柏

电 话:*电 话:0731-*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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