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水秀新村482-201住宅房地产
无锡市水秀新村482-201住宅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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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无锡市水秀新村482-201住宅房地产 | |||||||
项目编号 | WXCQZ22129 | |||||||
转让行为 | (略) (略) 于**日办公会决策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11/18 | 挂牌终止日期: | 2022/12/15 | ||||
转让方 | (略) 危旧房 (略) | |||||||
标的物 | 本次转让 (略) 危旧房 (略) 拥有 (略) 水秀新村482-201房产,房屋用途为住宅,现处于空置状态。权证信息如下:土地使用权证:锡滨国用(2014)第*号 土地使用权人: (略) 危旧房 (略) 座落:水秀新村482-201地号:*GB00024地类(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使用权类型:划拨使用权面积:10.3㎡房屋产权证:锡房权证字第WX*号房屋所有权人: (略) 危旧房 (略)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房屋坐落:水秀新村482-201结构:混合结构房屋总层数:6所在层数:2建筑面积:61.86㎡登记用途:成套住宅登记时间:**日转让标的以现状为准。 | |||||||
资产评估 | 评估机构 | 江苏苏地仁合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 (略)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地仁合无锡资评报字(2022)第052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2/8/2 0:00:00 | |||||||
转让标的评估值 | 73.* | |||||||
特别事项 | 涉及房产限购事宜,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以确认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因受让方不具备购买资格参与交易的,造成不能办理房产登记(过户)手续,引起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 |||||||
转让底价 | 74.* 万元 | |||||||
受让方 | 1、产权转让总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产权转让总价款。受让方付清房地产全部价款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房地产权更名过户事项。在房地产更名过户过程中,转让方与受让方应互为对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2、产权转让总价款采用按揭贷款方式支付的,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付款(不得低于成交总价的30%),具体首付款比例以银行实际的测算为准。转让方收到全部按揭贷款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房地产权更名过户和抵押手续等事项。按揭贷款业务未尽事项详见附件:《贷款须知》。3、转让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4、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无 (略) (户名:无 (略) ,开户行:工商银行无锡梁溪支行营业室,账号:*3480)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18万元,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的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5、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 |||||||
备查文件 | 1、资产转让批准文件:锡安居会纪[2022]20号。2、江苏苏地仁合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 (略) 出具的苏地仁合无锡资评报字(2022)第052号《资产评估报告》。 | |||||||
其他说明 | 1、如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2、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3、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资产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的前提下,可以查询《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由产交所联系安排看样。4、交易服务费收费标 (略) 物价局文件执行。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桂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10-* | |||||||
传真 | 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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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无锡市水秀新村482-201住宅房地产 | |||||||
项目编号 | WXCQZ22129 | |||||||
转让行为 | (略) (略) 于**日办公会决策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11/18 | 挂牌终止日期: | 2022/12/15 | ||||
转让方 | (略) 危旧房 (略) | |||||||
标的物 | 本次转让 (略) 危旧房 (略) 拥有 (略) 水秀新村482-201房产,房屋用途为住宅,现处于空置状态。权证信息如下:土地使用权证:锡滨国用(2014)第*号 土地使用权人: (略) 危旧房 (略) 座落:水秀新村482-201地号:*GB00024地类(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使用权类型:划拨使用权面积:10.3㎡房屋产权证:锡房权证字第WX*号房屋所有权人: (略) 危旧房 (略)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房屋坐落:水秀新村482-201结构:混合结构房屋总层数:6所在层数:2建筑面积:61.86㎡登记用途:成套住宅登记时间:**日转让标的以现状为准。 | |||||||
资产评估 | 评估机构 | 江苏苏地仁合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 (略)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地仁合无锡资评报字(2022)第052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2/8/2 0:00:00 | |||||||
转让标的评估值 | 73.* | |||||||
特别事项 | 涉及房产限购事宜,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以确认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因受让方不具备购买资格参与交易的,造成不能办理房产登记(过户)手续,引起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 |||||||
转让底价 | 74.* 万元 | |||||||
受让方 | 1、产权转让总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产权转让总价款。受让方付清房地产全部价款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房地产权更名过户事项。在房地产更名过户过程中,转让方与受让方应互为对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2、产权转让总价款采用按揭贷款方式支付的,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付款(不得低于成交总价的30%),具体首付款比例以银行实际的测算为准。转让方收到全部按揭贷款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房地产权更名过户和抵押手续等事项。按揭贷款业务未尽事项详见附件:《贷款须知》。3、转让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4、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无 (略) (户名:无 (略) ,开户行:工商银行无锡梁溪支行营业室,账号:*3480)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18万元,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的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5、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 |||||||
备查文件 | 1、资产转让批准文件:锡安居会纪[2022]20号。2、江苏苏地仁合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 (略) 出具的苏地仁合无锡资评报字(2022)第052号《资产评估报告》。 | |||||||
其他说明 | 1、如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2、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3、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资产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的前提下,可以查询《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由产交所联系安排看样。4、交易服务费收费标 (略) 物价局文件执行。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桂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10-* | |||||||
传真 | 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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