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秋长街道办事处9辆机动车转让结果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秋长街道办事处9辆机动车转让结果公告
交易信息(成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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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略) 惠阳区人民政府秋长街道办事处9辆机动车转让 | 组织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惠阳 [2022] 032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日08时30分 |
交易编号: | GJB2022-090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日10时00分 |
底价(万元): | 31.784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3.1784 |
报价幅度(万元): | 0.3 | 报名截止时间: | **日09时00分 |
成交时间: | 2022/11/7 10:00:00 | ||
成交候选人: | 魏添盛 | 成交价: | 31.784 万元 |
交易条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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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标的内容 1、粤LR223P日产牌轻型普通货车,白色,年审有效期至2022年3月;2、粤LK390D日产牌轻型普通货车,白色,年审有效期至2022年3月;3、粤LB877X福迪牌轻型普通货车,白色,年审有效期至2019年3月;4、粤LB867L福迪牌轻型普通货车,白色,年审有效期至2022年3月;5、粤LC310N五十铃轻型普通货车,白色,年审有效期至2022年3月;6、粤LJ5849日产牌轻型普通货车,白色,年审有效期至2022年4月;7、粤LGR663田野牌轻型普通货车,白色,年审有效期至2021年9月;8、粤LGQ669日产牌轻型普通货车,白色,年审有效期至2022年7月;9、粤LNW233日产牌轻型普通货车,白色,年审有效期至2022年10月。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 (一)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3.1784万元。 (二)此次转让标的按现状整体装让(不含车牌号码)。委托方、代理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如竞得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四)竞得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且付清余下成交款后,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二手车合同》。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挂网公开转让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五)无需交付停车费。 (六)本次转让总价款扣减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余款由竞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竞价方注意事项 (一)竞价成交后,请竞得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成交候选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次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 (二)请各竞价方登录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http://**),自行在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 (略) 政务服务数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三)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 (略) 政务服务数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及本交易条件及说明的要求,办理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如须查看标的,请联系委托方联系人:张家祺,联系电话:*。 |
附件:
交易信息(成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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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略) 惠阳区人民政府秋长街道办事处9辆机动车转让 | 组织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惠阳 [2022] 032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日08时30分 |
交易编号: | GJB2022-090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日10时00分 |
底价(万元): | 31.784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3.1784 |
报价幅度(万元): | 0.3 | 报名截止时间: | **日09时00分 |
成交时间: | 2022/11/7 10:00:00 | ||
成交候选人: | 魏添盛 | 成交价: | 31.784 万元 |
交易条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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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标的内容 1、粤LR223P日产牌轻型普通货车,白色,年审有效期至2022年3月;2、粤LK390D日产牌轻型普通货车,白色,年审有效期至2022年3月;3、粤LB877X福迪牌轻型普通货车,白色,年审有效期至2019年3月;4、粤LB867L福迪牌轻型普通货车,白色,年审有效期至2022年3月;5、粤LC310N五十铃轻型普通货车,白色,年审有效期至2022年3月;6、粤LJ5849日产牌轻型普通货车,白色,年审有效期至2022年4月;7、粤LGR663田野牌轻型普通货车,白色,年审有效期至2021年9月;8、粤LGQ669日产牌轻型普通货车,白色,年审有效期至2022年7月;9、粤LNW233日产牌轻型普通货车,白色,年审有效期至2022年10月。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 (一)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3.1784万元。 (二)此次转让标的按现状整体装让(不含车牌号码)。委托方、代理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如竞得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四)竞得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且付清余下成交款后,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二手车合同》。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挂网公开转让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五)无需交付停车费。 (六)本次转让总价款扣减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余款由竞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竞价方注意事项 (一)竞价成交后,请竞得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成交候选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次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 (二)请各竞价方登录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http://**),自行在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 (略) 政务服务数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三)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 (略) 政务服务数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及本交易条件及说明的要求,办理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如须查看标的,请联系委托方联系人:张家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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