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交控航油贸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49%股权交易公告
海南交控航油贸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49%股权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海南 (略) 增资扩股49%股权 | |||||||||||||
项目编号 | 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人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2年 11月1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日 | |||||||||||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 ||||||||||||||
增资企业 | 企业名称 | 海南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美兰区蓝天街道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33楼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法定代表人 | 王翼 | |||||||||||
成立时间 | **日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MA5TP33N48 | 所属行业 | 燃汽、石油 | |||||||||||
增资企业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燃气经营;保税仓库经营;保税物流中心经营;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2人 | |||||||||||||
增资前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五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略) 交 (略) | 100% | ||||||||||||
增资企业主要财务指标 | 近三年企业审计数据,单位:元 | |||||||||||||
审计时间 | **月 | 2021年 | 2020年 | |||||||||||
资产总额 | 39,240,654.62 | 10,331,636.93 | 999,642.33 | |||||||||||
负债总额 | 21,143,602.45 | 9,919,259.79 | - | |||||||||||
所有者权益 | 18,097,052.17 | 412,377.14 | 999,642.33 | |||||||||||
营业收入 | 328,162.82 | 104,603.64 | - | |||||||||||
利润总额 | -1,312,993.95 | -587,265.19 | -357.67 | |||||||||||
净利润 | -1,312,993.95 | -587,265.19 | -357.67 | |||||||||||
审计机构名称 | 海南泉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日 | 328,162.82 | -1,312,993.95 | -1,312,993.95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表 | 39,240,654.62 | 21,143,602.45 | 18,097,052.17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海南海咨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评估基准日 | **日 | |||||||||||||
资产总额 | 4,123.26万元 | |||||||||||||
负债总额 | 2,114.36万元 | |||||||||||||
净资产 | 2,008.90万元 | |||||||||||||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 2,008.90万元 | |||||||||||||
注:企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数据为资产基础法(成本法)得出。详见评估报告。 | ||||||||||||||
增资企业承诺 | 增资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通过海南产权交易所披露增资信息,择优选定投资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 ||||||||||||||
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1931 | ||||||||||||
对应持股比例 | 49% | |||||||||||||
拟新增注册资本 | 1922万元 | |||||||||||||
拟增资 挂牌底价 | 1931万元 | |||||||||||||
募集资金用途 | 用于公司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所占比例 | ||||||||||||
(略) 交 (略) | 51% | |||||||||||||
新股东 | 49%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增资企业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略)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略)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略) (略)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 |||||||||||||
特别告知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详见评估报告 |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 ||||||||||||||
投资方资格 条 件 | 意向投资人应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并满足以下条件: 1. 国内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0万元(实缴)(提供审计报告)。 2. 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近三年连续位列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500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与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发布数据,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海南企业100强( (略) 企业联合会、 (略) 企业家 (略) 工商联合会2019年以来发布数据,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3. 经营业绩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4. (略) 内油品仓储设施10万方及以上和保税油仓储设施1万方及以上(需提供仓储设施清单、土地不动产证权属证、平面布置图及现场图片,保税仓储设施需提供海关的审批文件)。 5. (略) 内危化品类生产基地(需提供项目土地不动产证权属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备案批复、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上述任意一项)。 6. 具有10年及以上的石油和化工产品的经营管理经验(提供营业执照和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7. 自2019年至2021年三年石油及化工产品销售收入累计超过20亿元,且每年利润总额不少于1500万元(提供审计报告或增值税申报表)。 8. 自身或关联企业拥有危化 (略) (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关联关系材料,关联企业指与自身有股权关系的企业)。 9. 不接受联合投资、隐名投资等投资方式。 10.应当符合主管部门等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 | |||||||||||||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 1、意向投资人在挂牌期内须按要求向产交所提交增资扩股所需的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3、本次增资投资人须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本次增资不接受代持或委托持股情形,不接受契约型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的投资。 4、本次增资投资人推荐董事应拥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人员无婚姻关系。 5、意向投资人在递交投资申请的同时需书面承诺: (1)承诺符合本公告“投资人资格条件”全部内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配合增资人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尽职调查,并按照增资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承诺在经营期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且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最近36个月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 (3)同意本次增资公告中关于保证金处置的条款; (4)认同并支持增资人制定的商业计划和募集资金用途; (5)成为增资人新股东后,认 (略) 的治理结构安排; (6)本次增资所支付的全部增资款项均系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不会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或非货币资金履行出资义务,且不存在此等款项及其支付被政府有关部门或任何第三方给予处罚、收缴、追索等法律风险; (7)同意增资人有权在本方决策的额度范围内调整实际的投资金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8)同意在持股期间不开展与增资人相竞争的业务; (9)同意在被确定为投资人后20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扩股合同》,并于《增资扩股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将剩余增资款及交易服费一次性汇入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10)同意在海南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增资款及交易服务费,增资人来函后2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增资人指定账户。 | |||||||||||||
其它需披露事项 | 1、增资后企业的经营目标为: (1)短期目标(2023年-2025年),归属股东净利润超过200万元。 (2)中期目标(2026年-2029年),归属股东净利润超过500万元。 (3)长期目标(2030年-2035年),归属股东净利润超过800万元。 增资后,若企业经营目标值低于短期目标70%以下,则由原股东以投资人摘牌价格回购其全部股份。若目标值为各期目标值的70%至100%,则短期、中期、长期分别给2年、3年、4年的宽限期;若在宽限期内仍达不到各阶段目标值100%,则由原股东以投资人摘牌价格回购其全部股份,按照法定评估值和股权比例计算投资人股权价值低于投资人初始投资的,以其法定评估值和股权比例计算的价格进行回购。 2、增资企业现有专职员工2名高管,以继续留用方式进行安置,增资后,按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相应管理办法办理委任手续。 3、本次增资成功后,投资人5年内不得对外转让股权。 | |||||||||||||
标的交付 | 按照《增资扩股合同》约定办理。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 (略) | |||||||||||||
遴选方案 | ||||||||||||||
遴选方案 | 遴选方式 | 网络竞价或竞争性谈判 | ||||||||||||
主要内容 | 1、若本项目仅征集到一家符合资格的意向投资人,由意向投资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摘牌。 2、若本项目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资格的意向投资人,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遴选,具体方案由增资人另行制订。 | |||||||||||||
增资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若只有一个意向投资人参加竞价,则由该意向投资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摘牌。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日起至 **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投资人需在**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企业增资扩股投资意向登记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逾期提交资料或保证金逾期到账,视为报名无效。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将经转让方书面确认且保证金到账后,即获得竞价权限。 (5)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近三年连续位列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500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与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发布数据,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海南企业100强( (略) 企业联合会、 (略) 企业家 (略) 工商联合会2019年以来发布数据,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6)经营业绩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7) (略) 内油品仓储设施10万方及以上和保税油仓储设施1万方及以上(需提供仓储设施清单、土地不动产证权属证、平面布置图及现场图片,保税仓储设施需提供海关的审批文件) (8) (略) 内危化品类生产基地(需提供项目土地不动产证权属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备案批复、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上述任意一项)。 (9)具有10年及以上的石油和化工产品的经营管理经验(提供营业执照和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10)自2019年至2021年三年石油及化工产品销售收入累计超过20亿元,且每年利润总额不少于1500万元(提供审计报告或增值税申报表)。 (11)投资方或关联企业拥有危化 (略) (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关联关系材料,关联企业指与自身有股权关系的企业)。 (13)承诺函加盖公章; | |||||||||||||
交易价款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意向投资人须在公告期内将交易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汇入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截止时间**日17:00,以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2022)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2022)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海南 (略) 增资扩股49%股权 | 12月21日9:30 | 12 月21日10:00 | 10万元 | 120秒 | |||||||||
服务费 | 投资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 《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承担。 | |||||||||||||
附件下载 | 《企业增资扩股投资意向登记书》、《网络竞价须知》、《增资扩股合同》(样本)、《承诺函》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郭先生*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项目名称 | 海南 (略) 增资扩股49%股权 | |||||||||||||
项目编号 | 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人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2年 11月1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日 | |||||||||||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 ||||||||||||||
增资企业 | 企业名称 | 海南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美兰区蓝天街道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33楼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法定代表人 | 王翼 | |||||||||||
成立时间 | **日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MA5TP33N48 | 所属行业 | 燃汽、石油 | |||||||||||
增资企业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燃气经营;保税仓库经营;保税物流中心经营;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2人 | |||||||||||||
增资前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五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略) 交 (略) | 100% | ||||||||||||
增资企业主要财务指标 | 近三年企业审计数据,单位:元 | |||||||||||||
审计时间 | **月 | 2021年 | 2020年 | |||||||||||
资产总额 | 39,240,654.62 | 10,331,636.93 | 999,642.33 | |||||||||||
负债总额 | 21,143,602.45 | 9,919,259.79 | - | |||||||||||
所有者权益 | 18,097,052.17 | 412,377.14 | 999,642.33 | |||||||||||
营业收入 | 328,162.82 | 104,603.64 | - | |||||||||||
利润总额 | -1,312,993.95 | -587,265.19 | -357.67 | |||||||||||
净利润 | -1,312,993.95 | -587,265.19 | -357.67 | |||||||||||
审计机构名称 | 海南泉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日 | 328,162.82 | -1,312,993.95 | -1,312,993.95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表 | 39,240,654.62 | 21,143,602.45 | 18,097,052.17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海南海咨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评估基准日 | **日 | |||||||||||||
资产总额 | 4,123.26万元 | |||||||||||||
负债总额 | 2,114.36万元 | |||||||||||||
净资产 | 2,008.90万元 | |||||||||||||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 2,008.90万元 | |||||||||||||
注:企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数据为资产基础法(成本法)得出。详见评估报告。 | ||||||||||||||
增资企业承诺 | 增资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通过海南产权交易所披露增资信息,择优选定投资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 ||||||||||||||
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1931 | ||||||||||||
对应持股比例 | 49% | |||||||||||||
拟新增注册资本 | 1922万元 | |||||||||||||
拟增资 挂牌底价 | 1931万元 | |||||||||||||
募集资金用途 | 用于公司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所占比例 | ||||||||||||
(略) 交 (略) | 51% | |||||||||||||
新股东 | 49%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增资企业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略)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略)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略) (略)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 |||||||||||||
特别告知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详见评估报告 |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 ||||||||||||||
投资方资格 条 件 | 意向投资人应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并满足以下条件: 1. 国内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0万元(实缴)(提供审计报告)。 2. 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近三年连续位列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500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与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发布数据,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海南企业100强( (略) 企业联合会、 (略) 企业家 (略) 工商联合会2019年以来发布数据,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3. 经营业绩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4. (略) 内油品仓储设施10万方及以上和保税油仓储设施1万方及以上(需提供仓储设施清单、土地不动产证权属证、平面布置图及现场图片,保税仓储设施需提供海关的审批文件)。 5. (略) 内危化品类生产基地(需提供项目土地不动产证权属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备案批复、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上述任意一项)。 6. 具有10年及以上的石油和化工产品的经营管理经验(提供营业执照和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7. 自2019年至2021年三年石油及化工产品销售收入累计超过20亿元,且每年利润总额不少于1500万元(提供审计报告或增值税申报表)。 8. 自身或关联企业拥有危化 (略) (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关联关系材料,关联企业指与自身有股权关系的企业)。 9. 不接受联合投资、隐名投资等投资方式。 10.应当符合主管部门等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 | |||||||||||||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 1、意向投资人在挂牌期内须按要求向产交所提交增资扩股所需的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3、本次增资投资人须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本次增资不接受代持或委托持股情形,不接受契约型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的投资。 4、本次增资投资人推荐董事应拥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人员无婚姻关系。 5、意向投资人在递交投资申请的同时需书面承诺: (1)承诺符合本公告“投资人资格条件”全部内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配合增资人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尽职调查,并按照增资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承诺在经营期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且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最近36个月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 (3)同意本次增资公告中关于保证金处置的条款; (4)认同并支持增资人制定的商业计划和募集资金用途; (5)成为增资人新股东后,认 (略) 的治理结构安排; (6)本次增资所支付的全部增资款项均系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不会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或非货币资金履行出资义务,且不存在此等款项及其支付被政府有关部门或任何第三方给予处罚、收缴、追索等法律风险; (7)同意增资人有权在本方决策的额度范围内调整实际的投资金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8)同意在持股期间不开展与增资人相竞争的业务; (9)同意在被确定为投资人后20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扩股合同》,并于《增资扩股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将剩余增资款及交易服费一次性汇入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10)同意在海南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增资款及交易服务费,增资人来函后2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增资人指定账户。 | |||||||||||||
其它需披露事项 | 1、增资后企业的经营目标为: (1)短期目标(2023年-2025年),归属股东净利润超过200万元。 (2)中期目标(2026年-2029年),归属股东净利润超过500万元。 (3)长期目标(2030年-2035年),归属股东净利润超过800万元。 增资后,若企业经营目标值低于短期目标70%以下,则由原股东以投资人摘牌价格回购其全部股份。若目标值为各期目标值的70%至100%,则短期、中期、长期分别给2年、3年、4年的宽限期;若在宽限期内仍达不到各阶段目标值100%,则由原股东以投资人摘牌价格回购其全部股份,按照法定评估值和股权比例计算投资人股权价值低于投资人初始投资的,以其法定评估值和股权比例计算的价格进行回购。 2、增资企业现有专职员工2名高管,以继续留用方式进行安置,增资后,按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相应管理办法办理委任手续。 3、本次增资成功后,投资人5年内不得对外转让股权。 | |||||||||||||
标的交付 | 按照《增资扩股合同》约定办理。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 (略) | |||||||||||||
遴选方案 | ||||||||||||||
遴选方案 | 遴选方式 | 网络竞价或竞争性谈判 | ||||||||||||
主要内容 | 1、若本项目仅征集到一家符合资格的意向投资人,由意向投资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摘牌。 2、若本项目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资格的意向投资人,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遴选,具体方案由增资人另行制订。 | |||||||||||||
增资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若只有一个意向投资人参加竞价,则由该意向投资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摘牌。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日起至 **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投资人需在**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企业增资扩股投资意向登记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逾期提交资料或保证金逾期到账,视为报名无效。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将经转让方书面确认且保证金到账后,即获得竞价权限。 (5)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近三年连续位列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500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与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发布数据,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海南企业100强( (略) 企业联合会、 (略) 企业家 (略) 工商联合会2019年以来发布数据,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6)经营业绩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7) (略) 内油品仓储设施10万方及以上和保税油仓储设施1万方及以上(需提供仓储设施清单、土地不动产证权属证、平面布置图及现场图片,保税仓储设施需提供海关的审批文件) (8) (略) 内危化品类生产基地(需提供项目土地不动产证权属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备案批复、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上述任意一项)。 (9)具有10年及以上的石油和化工产品的经营管理经验(提供营业执照和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10)自2019年至2021年三年石油及化工产品销售收入累计超过20亿元,且每年利润总额不少于1500万元(提供审计报告或增值税申报表)。 (11)投资方或关联企业拥有危化 (略) (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关联关系材料,关联企业指与自身有股权关系的企业)。 (13)承诺函加盖公章; | |||||||||||||
交易价款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意向投资人须在公告期内将交易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汇入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截止时间**日17:00,以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2022)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2022)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海南 (略) 增资扩股49%股权 | 12月21日9:30 | 12 月21日10:00 | 10万元 | 120秒 | |||||||||
服务费 | 投资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 《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承担。 | |||||||||||||
附件下载 | 《企业增资扩股投资意向登记书》、《网络竞价须知》、《增资扩股合同》(样本)、《承诺函》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郭先生*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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