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利川市【2022】24号
利川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利川市【2022】24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利公出[2022]24号)
利公出[2022]24号2022/11/22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方式出让 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P(2022)43 | 宗地总面积: | 15014.4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柏杨镇雷家坪村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
主要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区位 | 郊区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其他商服用地 | 15014.46 | 二级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8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按土地现状进行“净地”交付,竞得人自行负责宗地上地表附着物清除及场地平整。宗地内的地下资源、 (略) 政公共设施等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 |||||||
起始价: | 685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备注: | 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其他商业服务用地,出让范围仅为其地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含其地下空间使用权,竞得者后期开发建设如涉及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须按《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州政府第3号令)等相关规定补缴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款,协议出让给地上地块竞得者。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因拖欠土地成交价款等行为 (略) 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或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二) (略) 的须在竞得土地后一 (略) 范围内注册具 (略) ,并以新公司的名义签订出让合同、办理登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日至 **日到 (略) ( (略) 福仁佳苑2-2-803室)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日至 **日到 (略) ( (略) 福仁佳苑2-2-803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日09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日09时30分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详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 (略) 福仁佳苑2-2-803室)
联 系 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详见出让文件
开户银行:详见出让文件
银行帐号:详见出让文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利公出[2022]24号)
利公出[2022]24号2022/11/22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方式出让 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P(2022)43 | 宗地总面积: | 15014.4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柏杨镇雷家坪村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
主要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区位 | 郊区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其他商服用地 | 15014.46 | 二级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8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按土地现状进行“净地”交付,竞得人自行负责宗地上地表附着物清除及场地平整。宗地内的地下资源、 (略) 政公共设施等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 |||||||
起始价: | 685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备注: | 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其他商业服务用地,出让范围仅为其地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含其地下空间使用权,竞得者后期开发建设如涉及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须按《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州政府第3号令)等相关规定补缴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款,协议出让给地上地块竞得者。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因拖欠土地成交价款等行为 (略) 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或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二) (略) 的须在竞得土地后一 (略) 范围内注册具 (略) ,并以新公司的名义签订出让合同、办理登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日至 **日到 (略) ( (略) 福仁佳苑2-2-803室)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日至 **日到 (略) ( (略) 福仁佳苑2-2-803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日09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日09时30分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详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 (略) 福仁佳苑2-2-803室)
联 系 人:汪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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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单位:详见出让文件
开户银行:详见出让文件
银行帐号:详见出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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