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松江区叶榭镇SJS60003单元E2-3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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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松江区叶榭镇SJS60003单元E2-3号地块

(略) 松江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松协信示字(2022)第3号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松江区叶榭镇SJS60003单元E2-3号地块

东至E2-7号地块、南至叶贤路,西至叶校路,北至E2-2号地块

九级

3.81686

E2-3地块: 1.8

E2-3:征收安置房

E2-3:征收安置房70年

1、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166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日间照料中心200平方米(不计容),老年活动中心200平方米(计容),养育托管点360平方米(不计容),生活服务点100平方米(计容),居委会200平方米(计容),文化活动室100平方米(计容),社区食堂200平方米(计容),室内健身点300平方米(不计容), 养育托管点宜布局在建筑物一层,其余公共服务设施应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公共服务设施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相关建设内容应在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权属无偿移交叶榭镇人民政府。

2、住宅管理要求: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 80 %,计54962.784平方米以上。

3、地上计容建筑面积 68703.48 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包括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的86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

单位: (略) 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顾志辉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式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略) 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略) 松江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松协信示字(2022)第3号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松江区叶榭镇SJS60003单元E2-3号地块

东至E2-7号地块、南至叶贤路,西至叶校路,北至E2-2号地块

九级

3.81686

E2-3地块: 1.8

E2-3:征收安置房

E2-3:征收安置房70年

1、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166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日间照料中心200平方米(不计容),老年活动中心200平方米(计容),养育托管点360平方米(不计容),生活服务点100平方米(计容),居委会200平方米(计容),文化活动室100平方米(计容),社区食堂200平方米(计容),室内健身点300平方米(不计容), 养育托管点宜布局在建筑物一层,其余公共服务设施应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公共服务设施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相关建设内容应在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权属无偿移交叶榭镇人民政府。

2、住宅管理要求: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 80 %,计54962.784平方米以上。

3、地上计容建筑面积 68703.48 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包括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的86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

单位: (略) 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顾志辉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式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略) 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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