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阿尔山市GPCR-22-01、GPCR-22-02)
兴安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阿尔山市GPCR-22-01、GPCR-22-02)
兴安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 (略) GPCR-22-01、GPCR-22-02)
兴公资交易〔2022〕土地009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 (略) 人民政府批准,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人应当保证此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拟发布的公告内容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情况
详见《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基本情况》。宗地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宗地具体情况详见《土地出让宗地简介》。
二、竞买人资格及申请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符合竞买地块的产业准入条件,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竞买申请人申请各地块需具备的具体条件详见《土地出让宗地简介》。
三、出让方式的确定
本次交易采取挂牌方式,不得低于起始交易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时间规定
(一)公告期
**日至**日。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注:已办理CA锁的竞买人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报名,没有CA锁的竞买人需办理CA锁后方可报名。
竞买人申请竞买资格的截止时间和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日16时。
(二)挂牌竞价期:
自**日09时起至**日16时止。交易中心接受竞买人竞买报价的截止时间为挂牌竞价期截止时间。
五、信息注册及CA锁办理
中心现已引进4家CA锁办理企业,竞买人可自行选择任意一家企业办理CA锁,线上线下均可办理,办理流程及收费标准详见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办事指南。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办公楼)一楼103、105,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电话:0482-*(江苏翔晟)、0482-*(内蒙古一证通)、0482-*(内蒙CA)、0482-*(北京CA)。
六、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申请人应当及时登*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同时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支付保证金。
经挂牌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待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其他竞买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交易中心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具体各宗地的竞买保证金金额及账号在报名过程中查看。
七、宗地现场踏勘及答疑时间、地点规定
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地块进行现场踏勘。
如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 (略) 自然资源局联系,书面答疑时间为**日和**日。
八、竞买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了解有关挂牌出让信息:
出让人: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张玉英
联系电话:0482-*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
联系人:韩策、刘航
联系电话:0482-*、0482-*
网址: (略) 场网http://**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http://**:8090/trade-enginehttp://**
注:竞买人全程线上办理,登*时CA锁需要进行互认,操作手册在网站查询。
九、本次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十、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兴安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文件》及《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基本情况》。
(略) 自然资源局
**日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供地面积 | 规划条件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交易价(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
平方米 | 亩 | 土地用途 (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1 | GPCR- 22-01 | (略) 明水河镇 | 1076 | 1.614 | 商业用地 | ≦0.8 | ≦50% | ≥20% | 40 | 15 | 61.0092 | 2.0 |
2 | GPCR- 22-02 | (略) 温泉街 | 1524 | 2.286 | 商业用地 | ≦1.03 | ≦45% | ≥20% | 40 | 55 | 253.7460 | 2.0 |
兴安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 (略) GPCR-22-01、GPCR-22-02)
兴公资交易〔2022〕土地009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 (略) 人民政府批准,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人应当保证此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拟发布的公告内容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情况
详见《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基本情况》。宗地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宗地具体情况详见《土地出让宗地简介》。
二、竞买人资格及申请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符合竞买地块的产业准入条件,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竞买申请人申请各地块需具备的具体条件详见《土地出让宗地简介》。
三、出让方式的确定
本次交易采取挂牌方式,不得低于起始交易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时间规定
(一)公告期
**日至**日。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注:已办理CA锁的竞买人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报名,没有CA锁的竞买人需办理CA锁后方可报名。
竞买人申请竞买资格的截止时间和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日16时。
(二)挂牌竞价期:
自**日09时起至**日16时止。交易中心接受竞买人竞买报价的截止时间为挂牌竞价期截止时间。
五、信息注册及CA锁办理
中心现已引进4家CA锁办理企业,竞买人可自行选择任意一家企业办理CA锁,线上线下均可办理,办理流程及收费标准详见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办事指南。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办公楼)一楼103、105,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电话:0482-*(江苏翔晟)、0482-*(内蒙古一证通)、0482-*(内蒙CA)、0482-*(北京CA)。
六、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申请人应当及时登*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同时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支付保证金。
经挂牌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待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其他竞买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交易中心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具体各宗地的竞买保证金金额及账号在报名过程中查看。
七、宗地现场踏勘及答疑时间、地点规定
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地块进行现场踏勘。
如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 (略) 自然资源局联系,书面答疑时间为**日和**日。
八、竞买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了解有关挂牌出让信息:
出让人: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张玉英
联系电话:0482-*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
联系人:韩策、刘航
联系电话:0482-*、0482-*
网址: (略) 场网http://**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http://**:8090/trade-enginehttp://**
注:竞买人全程线上办理,登*时CA锁需要进行互认,操作手册在网站查询。
九、本次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十、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兴安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文件》及《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基本情况》。
(略) 自然资源局
**日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供地面积 | 规划条件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交易价(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
平方米 | 亩 | 土地用途 (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1 | GPCR- 22-01 | (略) 明水河镇 | 1076 | 1.614 | 商业用地 | ≦0.8 | ≦50% | ≥20% | 40 | 15 | 61.0092 | 2.0 |
2 | GPCR- 22-02 | (略) 温泉街 | 1524 | 2.286 | 商业用地 | ≦1.03 | ≦45% | ≥20% | 40 | 55 | 253.746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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